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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同***律师,北京合同***立案标准

交换机 02-22 48
北京合同***律师,北京合同***立案标准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合同诈骗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合同诈骗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正规吗?被法院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合同诈骗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合同***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正规吗?
  2. 被法院定为套路贷,帮网贷打官司、出谋划策的律师要承担什么责任?

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正规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正规。它是一家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受理婚姻家庭房产、二手房买卖、产权争议物业服务房屋质量、房屋拆迁房地产纠纷等相关法律事务。

法院定为套路贷,帮网贷打官司、出谋划策的律师要承担什么责任

被***定为套路贷,帮网贷打官司、出谋划策的律师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合同诈骗律师,北京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先看看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的实质是***犯罪。

北京合同诈骗律师,北京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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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套路贷的律师,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那要看这个律师再套路贷中参与的时间、所起的作用、是否获利等情节综合判断。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如果这个律师,在套路贷经营过程中,参与出谋划策、流程制定、参与“套路”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并获得利益,那么这个律师无疑就是套路贷犯罪的共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合同诈骗律师,北京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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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这个律师没有参与上述工作,只是案发后受委托提供符合《律师法》规定的法律服务,例如到看守所会见、拟定答辩状、收集证据、参与庭审等等,它属于正常的律师执业,不属于违法犯罪。

3、如果律师再受委托提供法律服务期间,知道或参与隐匿证据、制造伪证、转移收入行为,则律师不属于***的共犯,但其行为也属于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惩处。

这肯定是在民事案件中发生的事情,网贷公司聘请律师借款人起诉到***,***最后确定为套路贷,等于发现了犯罪线索,应将发现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民事案件肯定中止审理了。

那么这种情况下,帮网贷公司打官司的律师如何处理呢?

本人想起福建有一起案件,原告***被告民间借贷***,本来被告就不欠原告那么多钱,被告因为别的案件房子查封了,为了不让另一起案件的原告拿走房产,就和本案的被告串通起来虚列了一些借款金额,目的就在于执行的时候,[_a***_]在房产分割中占大头。

这个案件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虚***诉讼”,将律师抓了进去,因为原告给公安机关交代,这样的诉讼方案是律师设计的,该律师还是福建省的优秀律师,是律所的主人,但最终还是被判刑了。

虽然该律师不是套路贷案件,但揭示出律师如果在套路贷案件中,参与了套路贷公司的方案设计、合同起草,也就能表明律师和套路贷公司是共同犯罪。

如果律师根本就不知道套路贷公司之前的方案,也没有参与套路贷公司的犯罪行为,仅仅是接受套路贷公司的委托打官司,律师接受委托后,给套路贷公司出主意,如何能最大限度地追回欠款,对欠款人的房产、车子、股权进行了调查,并建议对被告进行诉讼保全等,这样的出谋划策不应该视为犯罪行为,不应该视为共同犯罪。

既然不构成犯罪,律师只需要和套路贷公司解除《委托代理协议》,退回已经支付律师费就可以了。

现在网络上有一种将律师“污名化”的声音,好像律师为了挣钱无底线地做一些事情,这是要不得的。

分两种情况:

1、律师是出事后才请的辩护律师,那当然要保障律师依法为嫌疑人提供辩护服务的权利。

2、这个套路贷的商业模式就是这个律师设计的,律师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那当然有责任。

不要混淆这两种情况

网贷中有许多人遭遇过套路贷,而套路贷简单来说就是:贷款后想还还不了,怎么还也还不清,被引导以贷还贷,承受高额,重复计算利息;其行为是一种精心编织的***行为。

那么帮助套路贷打官司,出谋划策的律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律师作为比较懂法律的专业人员,如果在网贷公司实施套路的过程中,不仅不及时给出违法法律建议,而是积极协助其规避法律风险,设计套路程序,引诱***人上当受骗,那么行为属于套路贷的共同犯罪人员。

有的律师虽然没有参与到套路贷的实施过程中,但是在事后知道套路贷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以虚***诉讼去骗取法官判决,以实现套路到的资金,这类行为也属于犯罪行为。

在这类***中,根据律师参与的深度,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在犯罪过程中的贡献等来综合判定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任何人都有权利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而当套路贷人员事发后,被以***罪进行立案处理,在此过程中其有权利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以减轻罪责。

这个时候,接受委托并帮助套路贷人员应对刑事诉讼的人,其实是合法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是基于当事人授权与委托开展法律服务,其行为并不是助纣为虐,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专职法律工作。

所以,并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法律程序,不得用违法的手段和程序去操作和影响案件结果,不然可能涉及到伪证罪或其他干扰司法公正的罪名。

其实,套路贷并不是一刑法上独立的罪名,而是对用网贷犯罪的行为统称,这其中套路的行为更像是被***,当然还有的会涉及到虚***诉讼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合同***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合同***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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