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财产 律师,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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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户主过世后,其所拥有的50%份额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如果产权人生前有遗嘱,就直接拿着遗嘱公证书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过户,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份额,办理过户可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由配偶继承,则需父母、子女现场签署放弃继承声明,然后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如果由子女直接继承,但是只能继承去世方的一半房产,另一半必须要走买卖或者其他程序,不仅需要上述材料,还得办理另一半的买卖或者赠予手续,需要到房产或公证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办理。
所需材料:房产证明,在世方的***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去世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则直接准备***复印件,如果不在世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复印件。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京悦所徐凯欣)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但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都享有一半的产权份额。一方去世后,其享有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则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的话,若有遗嘱则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有配偶、父母、子女这些人员,继承原则上是均等继承,可以根据继承人的人数确定每个人继承的财产份额。
过户属于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的事情,不管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不动产登记部门都会要求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签字确认。所以除了需要准备产权证、死亡证明、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等材料,还需要其他继承人配合。若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或无法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继承,凭借***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办理产权过户。
总体来说,遗产继承相对较繁琐且扯淡,但遗产继承还是越早处理越好,否则后面的继承人越多,麻烦也就越多。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属于逝者的一半房产就成了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逝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每个人的继承份额是相同的。
至于如何过户,按照如下程序办理即可:
第一、房产交易中心不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目前法律规定,办理房产继承不强制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所以,房产交易中心会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当场,该由谁来继承房产,就过户给谁,其余法定继承人签字放弃继承即可。
第二、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虽然法律规定对于房产继承不强制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是有些地方房产交易中心为了避免后续矛盾问题,会要求申请人必须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申请人带着公证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即可过户。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公证时,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到公证处,在外地来不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可以在居住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然后把公证书寄回来就可以。
如果房子由在世的一方继承,逝者的父母、子女放弃继承,由配偶一人继承这一半房产,然后带着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即可过户。如果房子想过户到子女名下,同样其余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由子女一人继承,在世一方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给子女,子女带着两份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即可过户。子女可以给其他继承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如何补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去当地人民******。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般属于在世的一方,另一半属于去世一方,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继承人经协商后,办理公证手续,凭公证书过户到夫妻健在的一方名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方财产 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方财产 律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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