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释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解释劳动合同无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解释劳动合同无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何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只要是员工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意,公司没有欺诈和违法解除行为,且不存在重大误解,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然有效。
谢邀回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赔偿。
感谢邀请
题主问题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问题,简单分析一下:
1、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2、协议解除也就是题主提到的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双方都是基于平等自愿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那么双方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集体、他人利益,当事人有权决定协议的解除。
劳动合同无效,已付出劳动的劳动者还能拿到工钱吗?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并不代表劳动关系无效,只要劳动关系一直持续,如果与原先的劳动合同规定不一致导致合同无效时,一直持续的劳动行为相当于用事实劳动关系从新订立了新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结束时,依法应该按事实劳动关系来界定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与之前签订的纸面劳动合同依法予以区别,所以,在劳动者劳动完成以后,用人单位才告知劳动者原先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也是有权利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劳动报酬的,劳动报酬的具体内容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
一、案例展示:
胡某在一年前与一家文具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胡某任开发部经理,薪金按年计算。最近胡某的朋友某律师事务所的江某到胡某家中做客,无意中看到了这份合同,江某立即指出,该合同有重大瑕疵,是无效合同。胡某顿时很着急,一年的期限将到,如果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那这一年岂不是白干了!
各位看官:胡某还能拿到工资吗?
二、我的案例分析:
尽管合同无效,但胡某已经付出了劳动,应该取得这一年的报酬,市场经济中有付出就会有回报,而且付出与回报一定是等价的,只有遵循这个基本原则,市场经济秩序才不会出现混乱。因此,国家会制定相关的法律,保证市场有序运转。本案例中,即使胡某与文具厂签订的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但对于胡某已付出的劳动,还是要给予相应的报酬的。
三、看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四、 综上所述:
劳动合同虽然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实际付出了劳动的,仍应依法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己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通俗的说,就是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只好结工资走人。
谢邀!
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首先明确一点,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就不具备劳动合同效力。
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见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关于就业***方案以及派遣的协议。
2015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之前,经过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最大的不同就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是表面学校以及毕业生同意到用人单位就业,同时用人单位也同意接收的一个三方协议,不会明确劳动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就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于劳动合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1,主题不同
就业协议是校方,毕业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一般为个人与用人单位。
2,签订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是在正式入职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在到用人单位报道后或者经过用人单位试用期后签订的。
3,内容不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解释劳动合同无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解释劳动合同无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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