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免费律师咨询,婚姻财产免费律师咨询电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财产免费律师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财产免费律师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问题:(1)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2)如何认定遗产?如何分配遗产?(3)男方全款买房,女方婚后加了名字,女方去世后,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一、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如何认定遗产及遗产分配规则?
遗产是指当事人死亡后所遗留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
1.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 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5. 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6. 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
遗产的分割规则是,有遗嘱的,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没有特殊情况由第一顺位平分其遗产。
三、房产分割问题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财产。至于遗产的话,则应分成三份,父母一份,子女一份,配偶一份。至于房产,只要男方能拿出相应的出资证明,以及相应的购房合同,那么自然可以证明为夫妻一方财产。
婚姻法中对于共同财产有明确约定。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个人的财产。本案中,妻子的父母是法定继承人。妻子名下的房产是其遗产。父母有权继承。丈夫在房产证上加名,是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予妻子的行为,妻子有份额,属于其遗产,可由其父母继承。
谢邀!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无法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夫妻共同财产争议最大的就是房产。房子是一个人的安身之地,价格高昂。许多人结婚都要求在房产证上添上夫妻俩的名字。添上名字是不是房子就是夫妻共产财产呢?那不一定,只要对方能拿出事实依据证明房子是个人婚前财产,而一方又无法证明房子是如何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婚前按揭婚后还贷,还是共同出资购买,只要没证据,添上名字也无用。
遗产是一方去逝后,所留下的属于个人生前应享有的财产。因人去逝了,不能继续享用,只能由与之最亲的人(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割。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些属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必须由活着的一方指证执证。如拿不出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财产证据,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这么年轻去世,如果你是个心软的人对方也好商量的话可以根据女方陪嫁及两人收入平均数给对方尽量多点补偿,年轻丧妻和老年丧子的伤害程度绝对不同!如果都不想让步,专业问题最好找律师。
公证员将个人房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律师重新代书遗嘱!咋办?
您好!
把您的描述先捋一下:
我们分析一下其中的几个问题点:
遗嘱中写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内容是如何表述的?是类似于“将其中我的份额由xx继承”么、还是“将xx房产全部由xx继承”?
我们暂且以法院判定的结果为准:房产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那么,就意味着当初公证处的判断是错误的。
证据1,并不是充分作为开脱公证处判断错误的理由——
没有继承权利说明书、翻建时配偶还在,这些简单的依据就断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要真是这么容易,连法都不用定了。所以,公证处如果拿不出能够证明当初判断错误非其原因的证据的话,公证处是承担赔偿责任的。
证据2,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前提下,没有用。
也就是说: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证据2是没法推翻遗嘱的:
公证员和律师出庭作证,能证明什么?证明老人生前的意思是把财产全给指定继承人?
法海一粟认为,题主可以要求公证处予以赔偿。
1、案涉财产已经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题主陈述的案情,***已经认定案涉财产为死者个人财产,但是,由于遗嘱中只处分了一半的财产,因此,另一半财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海一粟认为,***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公证处在公证遗嘱时存在过错。根据题主的陈述,公证遗嘱时,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底稿是按照个人财产起草的,但是,公证处却认为通过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起草遗嘱底稿,并据此予以公证。如果前述事实能够被证据证明的话,那么,公证处于公证时在财产属性的认定上存在过错。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据此,法海一粟认为,题主可以请求公证处赔偿因未能继承另一半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财产免费律师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财产免费律师咨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lszxw.com/post/64287.html发布于 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