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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交通事故律师,常州***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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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交通事故律师,常州***律师在线咨询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常州大交通事故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常州大交通事故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常州男子发“律师函”向女子求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常州交通事故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常州大交通事故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常州男子发“律师函”向女子求婚,不少网友称此十分浪漫,有创意;律所官宣:公章系拼贴而成,与律所无缘。你怎么看?
  2. 常州一律师身中30余刀毙命家中,警方排除他杀,你怎么看?

常州男子发“律师函”向女子求婚,不少网友称此十分浪漫,有创意;律所官宣:公章系拼贴而成,与律所无缘。你怎么看?

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只是羡慕别人。

不要羡慕别人怎么这么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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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羡慕别人为什么拥有这么多;

不要羡慕别人为什么可以做这么酷的事情;

不要羡慕别人为什么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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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要去做你以前不敢想的;

要去做你以前不敢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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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要去经历你未曾经历的;

。。。

常州一律师身中30余刀毙命家中,警方排除他杀,你怎么看?

评语:如何合理解释那30多刀的刀伤?

案件回顾:大年初三,常州金坛一名男律师身中30多刀死在家中。死者今年四十多岁,而且为人随和,与同事关系非常好,在平时也没看出异常,根据警方初步判断死者为自杀,并非他杀。

依据:死亡现场门锁完好,无损坏痕迹,死者身体周围除了医护人员无外来人员足记,现场无大都痕迹,在对尸体进行检查的时候,为发现常见农药、杀鼠剂、安眠镇静类药物成份及乙醇成份。综合以上分析,排除他杀。

但是此案最大的疑点在于,那30多刀怎么回事?

死者身上的刀伤根本无法解释,很多网友猜测是患有抑郁症,但是此前根本没有迹象表明死者患有抑郁症,针对排除他杀的结果,死者家属也是无法接受的。

目前死者家属已经提出复检,当地警方已提请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进行复检。

不管是不是***,作为无关人员都不方便随便评论,但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仅仅用排除他杀,以***处理,显然是不可以接受的,就算是***也需要有一个确定的根据没让死者安息,让家属接受。

苹果耗子开回答此问题。

What do i h***e to say?想象一下,亲自在自己身上砍下三十多刀致死,需要的恐怕不仅仅是勇气~看来,律师同胞们都是人中豪杰,有钢铁般的意志力和钻石般的忍耐力。
这种非人类的坚韧不拔的精神完胜***专家日本武士,要知道日本武士在切腹时须准备两把刀:一把刀亲自用来切腹;另一把刀别人用来砍头,当无法完成切腹或者切腹后过于痛苦,一刀把切腹者的头砍掉,结束痛苦。因为用刀***实在是太疼了,一般人承受不起。

显然,这位律师不是一般人,别人挨一刀都嫌疼,无法忍受,而他可以自捅三十多刀,甚至差点把自己的脖子捅断,差点完成尸首异处的壮举,看来这位律师的意志力已经强大到可以影响植物神经自主行动。

不禁为这位律师强大的精神力点赞,我们法律人都是如同小强般逆天的存在。但是有一点让人疑问,究竟是什么样惊天动地的***动机能够唤起如此强大的精神力

这个问题只能由警方进一步侦破后解答,各位看官,请拭目以待…

我是资深法律顾问、顶级吃货、新手奶爸的苹果耗子,交流法律问题,请点击关注我~

作为律师同行,首先为听到这样的信息感到心痛,最近已经发生多起律师***或者被杀的***了,但是自己砍自己30刀的***方式,我还是第一次听,根据目前最新消息,家属已经提出质疑而且已经提请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进行复检:

1、2018年2月18日,大年初三,江苏省常州市一名律师身中三十几刀,惨死于家中。

2、随后,东城派出所经过一周调查以及法医鉴定,排除他杀嫌疑,得出属于***的结论。

3、2018年2月25日,本应是该律师的遗体告别仪式,但是家属在看到遗体后,无法接受“***”说法,要求重新调查。

4、目前,应死者家属的请求,东城派出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已经提请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法医进行复检。

1、在2011年8月27日下午6时40分左右,湖北省公安县纪检委干部谢某在办公室身亡,尸体上发现刀伤10余处,后警方认定该干部属于***,而死因是上腔静脉破裂引起的失血过多。

2、在2015年,一个年仅24岁的高密***被发现死于厨房,身上有多处刀伤,后警方经过法医鉴定,认定高某属于***,不予立案

看到这个问题,思维正常的人马上会出现一个与警方初步结论相反的结论:***怎么可能身中30余刀”,自己对自己动了30余刀,这得多大的勇气;选择***的方法很多,律师也不是笨蛋,为何对自己如此残忍?

媒体报道:死者一位同事透露,"他为人比较温和,同事关系非常好,也没看出有什么异常,过年放***前还好好的,没想到会这样。"这就更加使人疑窦纵生?一般而言,一个人告别人间,总会有各种异常迹象。

也有网友断言是“抑郁症导致的”。我所在单位经常与***医院打交道,的确,近年来抑郁症病人***的***不少,医院是防不胜防。患有此病是不可能一点患病迹象也没有的,这类病人通常思维古怪,语言方式也与常人不同,逻辑思维不稳定,典型的表现是坚决不承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其实毅力再强,也很难在家人和同事面前表现的“一切正常”。当然也许有迹象,只是没有被发现,没有被重视……这也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其实仔细分析也不难看出一些疑点。

面对人命关天的大案,警方自然也不会轻易地下“不是他杀”(自然是***)的结论哪怕是初步结论。

媒体报道的警方勘查情况:现场门锁完好,无损坏痕迹,尸体周围的地面上除医护人员无外来人员足迹,现场无明显打斗迹象。当日上午,法医对死者进行尸表检查。检查发现,死者吴某某体表损伤符合自己形成的特征。提取的心血中未检出常见农药、杀鼠剂、安眠镇静类药物成份及乙醇成份。综上情况分析,排除他杀。

其实,警方并没有公布死者身上的伤是30余刀,用刀“中伤”、“划伤”与"捅伤"也不是一个概念。当然也许确实像传说的那样的确是30余刀。如果不是***而是他杀,这得什么样的高人才能作出这样一点痕迹不留的大案?

社会、家庭生活压力大,加之心理封闭,导致***的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上述种种,有网友怀疑该***另有他情。个人认为因工作结仇导致他杀的可能性极小:首先,国家之大,无奇不有,常人意料之外的新闻不断,没有被媒体曝光的则更多;其次,死者平时只受理民事官司,就是受理刑事官司又能与相关人结下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律师在案件诉讼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事例必定只是***上的现象,现实中概率极低。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做“现成事”,靠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参与诉讼,自己调查取证的极少,更别说掌握致人死地的“关键证据”了;再次,仇家如果有***而不被发现、发现而不被法律追究的通天本事,又何必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谋杀一个律师?直接在法官身上下功夫岂不是更直接简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常州大交通事故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常州大交通事故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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