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杭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杭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许国利杀妻案二审,律师说不再为他辩护,你怎么看?
“辩护律师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提出两个核心辩护观点请法院慎重考虑。第一,指控许国利故意***犯罪行为高度依赖被告人供述,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予以印证。第二,在后续分尸抛尸行为中,被害人头颅、重要脏器等证据均末收集在案,不能印证死亡原因,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证据存在一定缺陷。人民***可以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惩。”
从此段内容得知,辩护律师提出两点建议。第一,指控许国利故意***犯罪行为高度依靠被告人供述,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予以认证。这段话就证明此案只是以许国利的证词作为定案依据,法律是要严谨的也是需要多方客观事实来佐证其证词的真伪性其实这也是他的狡猾之处。这就和章颖莹一案差不多犯罪分子不交待主要犯罪事实,尸体的处理之处也这也是高智商犯罪分子的特征和反侦察能力的体现。但是我们不能让其得逞这就需要办案刑警的智慧和能力了因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知道在审讯的时候存在心理学破案专家的参与吗。其实对这种高智商犯罪分子应该***取分析其犯罪心理和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这才是现代刑事侦破案件的先进手段想要令其心服口服服法就应该***取“功心为上”的破案理念。
第二,在后续分尸抛尸分尸行为中,被害人头颅、重要脏器等证据均末收集在案,不能印证其死亡原因,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证据存在一定缺陷,人民***可以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惩。
至于律师这观点有点不敢苟同,许国利主观能动性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反响极大不杀不能平民愤,现在只是缺乏有利的罪证而已不能免除其犯罪事实的存在。个人建议***应该发回刑事侦察部门对其进行重新审讯主要以“功心为上”,突破他的心理防线让其把末找到的主要证据供出来从而形成完整证据链。其实再狡猾凶的野兽也逃不脱智慧的猎人的捕杀其实刑侦破案也需要智慧,许国利的犯罪事实磐竹难书罪大恶极只是还没找到其心理弱点而已。正义的法律终将会得以申张让死去的被害人得到安息,法律的威严也会彰显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这就是“正义永远都是战胜邪恶,同时也是不可调和的两个对立面”。
综上所述就是我对此问题的观点和看法还有些建议只是个人观点而已如果有错误的地方,请专业人士指正也可以在评论区互相讨论谢谢题主的邀请回答。
@普法行动
谢谢邀请。
杭州市许国利杀妻案,是许多民众关注的话题之一。
今天看到媒体报道的消息,许国利杀妻案的一审辩护律师方律师已经明确宣布,他将不再担任许国利的二审辩护人。
因为老羊曾经担任过公诉人,所以对许国利杀妻案的一审辩护意见很感兴趣,真想看看方律师发表了什么样的辩护意见。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了有这样一段话:
“辩护律师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提出两个核心辩护观点请***慎重考虑。第一,指控许国利故意***犯罪行为高度依赖被告人供述,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予以印证。第二,在后续分尸抛尸行为中,被害人头颅、重要脏器等证据均未收集在案,不能印证死亡原因,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证据存在一定缺陷。人民***可以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总起来看,方律师做了有罪辩护。其核心的辩论观点是本案缺乏充分的客观性证据,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怀疑。方律师目的是争取死缓。
在审庭中,如何理解“充分的客观性证据”,如果排除全部合理怀疑,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公安机关搜集证据是非常艰难的。能够搜集到部分尸体碎片已经很不容易了。与那些尚有被害人全尸可供检验的案件相比,许国利杀妻案证据上有点缺陷是很正常的。侦查人员是人不是神,被害人的头颅及重要脏器没有找到,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不能苛求公安机关。
这是个有良知的律师!虽说律师受托为人辩护,但是,如果委托人确实罪大恶极、罪不可恕,任何有良知的律师再为那样的人辩护,自己一辈子都会觉得对不起受害人,心会一直不安
如果你是律师将如何为杭州杀妻案的许X辩护?
法不容情。凶犯许某虽然是十恶不赦的***恶魔,但他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法律规定,享有律师为他辩护的权利,肯定不会辩护他生死问题,判他死刑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我是律师,我将这样为许某辩护。
一,先了解许某的成长轨迹,从童年到案发,走访他的亲戚朋友,许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不是邻居口中的和善之人。
二,了解他和前妻怎么认识的,为什么和前妻离婚,离婚这么多年后悔吗?他对前妻愧疚过吗?为什么他净身出户?
三,了解许某再婚后的心路历程,再婚十几年,许某从内心来讲,到底喜欢来女士还是窥视来女士的拆迁房。
当来女士拒绝他房子不给他儿子当婚房时引起他的气愤,还是对来女士个人早己厌烦了,房子问题是不是他杀害来女士的契机,他起意杀来女士时,他想过他小女儿的问题吗?问他为什么做事决绝。
知道了这些问题,才能为他理论上的辩护,在一问一答中,其码给二婚家庭带来一个正确的导向。
对于这个问题感到有必要说明一下。杭州来女士遇害案在当地广大公安干警及各方共同努力之下,已成功告破,***嫌犯已被捉拿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这一恶性******一直引发广泛关注,社会影响很大,至今人们还在热议。然一些思维怪异者借机钻牛角尖,提出了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如说嫌犯如果做的天衣无缝是否可逃过惩罚啊?如果作案人逃跑会怎么样啊?等等,乱想乱讲,折射出法律意识的淡薄。但是他们却忘记了“要叫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古训,也不明白“事出有因”的道理,也或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事实上,很多情况早已在警方的掌控之中,所以那些“如果”原本就不存在。譬如近来提到的涉案人的“家庭纠纷”,便有一种认为说这是由于被害人太霸道,太抠门了,如果答应对方的要求就不会有此结果了。但持此看法者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嫌犯在案发前一直热衷于炒股,投入大量资金血本无归,却至今还痴迷不悟,且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还想变着法子从女方那里索钱,如此挥霍无度,不计后果,而女方明知给钱也是打水漂她还会答应吗?所以,嫌犯称要房子给前妻生的儿子做婚房,也显然值得怀疑了。谁敢保证这个痴迷炒股者会不会把房子做抵押,继续炒股胡折腾下去呢?所以明白这些情由之后,被害人对嫌犯无论索钱还是要房子都一概拒绝,也就不难理解了。若我们在这些问题上总是依凭嫌犯的说辞来下定义,那显然就会陷入认知的误区。至于本题所提及的“如果”,当然是存在的,因为这是必走的一道法律程序。受理人将会深入全面地了解嫌犯案发前其发生家庭***的种种情况,前因后果,包括嫌犯的思想动机等等方面,但若说如何为嫌犯进行辩护,这个问题比较专业,也似乎不宜放在公众面前讨论。况目前此案还正在审理中,也还或会牵涉到一些其他情况,故而认为公开讨论这种问题或类似问题会显得不够严谨,也不便这样讨论。其实笔者很想把这一问题留给题主,并期待分享高见,只是由于认为不合适宜而还是决定作罢,同时也希望这样的类似讨论不再延伸,因为若由此而引发反力作用,即使是轻微的意向也是不应该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些见解,权且作答,谢谢!
如果你是律师将如何……
明确的告诉你一一像许渣男这种灭绝人寰禽兽不如的家伙,不会为之辩解一分的,有的是;就是尽快建议***将此渣男判出***,以慰受害人在天之灵。这就是我***如是律师对此渣男最应尽的责任。
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几时看似残忍变态如许某。
如果单纯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出发,毫无疑问就是为了当事人获得最大的权益,甚至是免除罪罚,所以我觉得以下方面可能会帮助许某减轻判刑。
1.无罪辩护
作为一个律师,我最希望的是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释放,但是鉴于目前这样的情况,凭借普通的辩护很难得到好结果,所以更应该直接***用极端的“无罪辩护”方式。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许某和律师最好的辩解理由需要将罪名推移给他人,包括受到儿子的指使,或者就说是儿子亦或者其他人***了来女士而不是自己。
2.减刑辩护
这一切的基础是已经被断定有罪,但是想避免***。最好的办法依旧是将罪名转移,比如说自己只是受到他人教唆犯罪,而不是有意为之。
不是主观犯罪理论上能减免个人罪行,而不是直接判罚***。
不过,目前警方已经掌握了较多的证据,看来许某已经是必死无疑。
杭州许某某杀妻分尸案证据确凿,社会影响恶劣,无论许某某的辩护律师如何能言善辩,也无法改变最终的判决结果,即***判处许某某***,***。
但犯罪嫌疑人有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是***审判必须的程序,估计辩护律师会从以下几个方面为许某某辩护。
首先,许某某杀妻案是属于恋爱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恋爱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社会危害性不大,都贯彻少杀慎杀的原则,建议法庭对被告人许某某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其次,考虑到许某某的女儿只有11岁,她已经失去了母亲,如果再失去父亲对她过于残酷,因此为许某某女儿身心健康及未来成长考虑,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许某某***缓期二年执行。
第三,许某某归案以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可以不判处被告人许某某***立即执行。
第四,建议法庭对许某某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毕竟许某某与妻子来某某有感情基础,两人系初恋,又结婚十二年而且有共同的女儿,夫妻之间没有太大的矛盾,许某某杀妻分尸有悖常理,怀疑许某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另外,看许某某有没有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表现,由于许某某[_a***_]没有什么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因此很难有经济能力对受害者家属主要是来女士的大女儿进行赔偿,除非许某某的儿子与兄弟等代替他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从许某某儿子及兄弟的经济条件看,也不大可能这样做。更重要的是,来女士的大女儿不会原谅***母亲的凶手许某某,不可能出具谅解书。
事实上,无论许某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多少辩护理由,即使来女士的两个女儿出具谅解书,也无法改变许某某最终被***判处***的必然结果。毕竟许某某杀妻分尸的影响极为恶劣,已经到了激起全国民愤的地步,因此许某某难逃被执行***的结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杭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杭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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