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通事故律师询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长沙交通事故律师询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长沙交通事故律师询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沙一女律师被法院附近酒店女员工驾车撞亡,当事司机看守所哭诉并非蓄意撞人,对此你怎么看?
不管什么身份,凡是蓄意***的一律适用刑法规定严厉惩处。是不是女律师与事故关系不大,重要的是都蓄意***,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至关重要。
女律师与肇事者是什么关系?根据案情描述,他们之间根本不相识,也没有任何利益冲突,肇事者为什么要驾车撞她呢?
当然这种主观心理状态不能用猜测的方法推定,肇事者自己陈述是不小心,讲油门当刹车,谁能知道司机当时心理状态。为什么那么巧合,非要在女律师出来走在肇事者车前就启动车辆呢!
诸多迷惑不解的问题,外人无法去推断,只能根据客观外在表现,结合周围环境和肇事者及证人陈述,判定肇事者是否有***的故意。
认定生命具有唯一性,生来只有一次,生命大于一切,任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可要接受刑法最高处罚,死刑就是最好的回应。
女律师已经离开人世,但他的家属可以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还原真相,讨回公道。
至于死亡赔偿,恐怕家属不会太关心,更多的心痛是无法挽回的生命。人生在世不容易,生下来后父母需要把你养大,养大了可以尽孝了,却又发生意外无法回报曾经的付出。
以我多年看***片的经验来判断,此事必有蹊跷。我想写一个剧本,不知道有没有大佬投资拍成电影,片名都想好了,就叫“肇事现场”,故事情节大致如下:在某南省某沙市,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详情见头条)。警方经过数日调查,没有发现故意***证据,只好以交通肇事定案,肇事者被判民事赔偿100万元。数月后,该市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个女司机驾驶传祺小车经过橙子洲大桥时,小车突然失控,冲过马路中央的护栏,与迎面驶来的一辆渣土车相撞,小车女司机当场死亡。警方在处理事故时,发现死者竟然是数月前,离奇交通命案的肇事者。两起交通事故是不是单纯的交通意外?两案有没有内外关联?得知此事后,刑侦大刘队长(刘青云饰)陷入深深的思索。第二天,刘队长接到一个电话,是他的警校同学,交警大队吴队长(吴京客串)打开的,要他立即赶到停放事故车辆的停车场,在车上发现有重要线索。刘队赶到后,吴队拿给他一个药盒(罗红霉素缓释胶囊)。刘队打开药盒一看,里面的药基本上都吃完了,只剩下最后一粒。刘队那起最后一粒胶囊仔细地看了一下,竟发现胶囊的外壳上竟然印着“头孢哌酮”。凭借职业敏感,刘队觉得这药丸💊必定大有文章。于是,他立马对事故车辆进行一番地毯式的搜查,发现在车内有两个藿香正气水(不是藿香正气液)的空瓶。他马上拨打了他爱人佟医生(佟丽娅饰),把他发现的情况告诉了她,让她说说她的专业意见……(未完,待续)
是否故意,不是嫌疑人自己说了就算,也不是网友分析了之后就可以定罪,一切还是需要公安调查之后才能给出结论。
当初知道这个事情,是源于朋友圈疯狂转发的一篇公众号文章,是何阳的丈夫发的。看了文章之后,罗律以为这可能是个有预谋的刑事犯罪案件,还和一些同行感慨法律职业的风险,希望能够严惩凶手。
随着这件事情的影响越来越大,当地的公安部门终于介入,初步以交通肇事罪刑拘了肇事者,目前该案的进一步情况还未公布。
这件事情目前网络上的争议较多,很多网友都化身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来解释这起“事故”,认为这名肇事者就是故意犯罪的,交通肇事只是其幌子而已。
这种心情我能理解,毕竟我也是一名律师,对同行的这种遭遇深表同情,也希望凶手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还何阳一个公道。
然而,作为一名***律、讲证据的律师,见了太多的反转,职业特性要求我们不能凭主观就臆断任何案件。
既然现在警察已经介入了本案,且本案如今保持着如此高的关注度,想必也没人敢从中作梗,那就应该相信警察会在经过严密的调查之后给出公正的结论。
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尽量保持中立,不要过于主观的臆测相关案情,否则会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误将油门当刹车”这种说法,一点不新鲜,属于老套路了。
油门当刹车,本身是交通驾驶中低级不能再低级的错误。正踩刹车斜踩油门,驾校教练不都是这样教的?不需要油门加速时,右脚永远悬在刹车上备刹。
但貌似只要女司机交通肇事的,不管事情大小,经常会出现“误将油门当刹车”这种说法。
如果不是这样说,基本就是故意***了。
全国每年这么多交通肇事的,难道里面没有一起借交通肇事***的?宝强的亲戚交通事故死亡就很蹊跷,还有戴安娜之死。
但傻子才会说自己是故意***。敢作敢当的罪犯少之又少。
人的想法来自于自己大脑,大脑是受自己意识控制的,意识想让怎么说,就怎么说,但真相呢?说出来的就一定是真相吗?
对于这起***,同样作为一名女律师,面对我的同行遭遇如此,真的深感痛心,也是深感愤怒!但是既然作为一名律师,还是只能理智的来分析这一***,在警方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我们不能一定说这个女司机到底是故意还是非故意。但是无论如何?就算是非故意,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也是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的。但是个人认为,这个***故意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因为作为一名律师,已经非常理解这样的事情了,我们在代理任何一个案件的时候,因为我们只能代表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这势必会跟对方成为一个对立的状态,所以对方因为憎恨原告或者被告,而会相应的憎恨原告或者被告的律师,这也是律师工作的最大风险所在,律师被对方当事人无故殴打的***也是不计其数了。所以对于这起***到底是不是因为对方当事人故意的报复律师?而故意找人来用车撞律师呢?我觉得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
所以我认为如果要想调查清楚此***,除了通过监控录像,还有犯罪嫌疑人的控诉之外,还应该好好调查一下犯罪嫌疑人的背景,看看他最近都与何人联系,如果它以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有关联或者与该律师代理的某一个案件有关联,那么我认为不排除有蓄意报复的情况。
也希望公安部门能够尽快查清此***,还律师一个公道。同时也希望能够更加完善对律师行业的保护,毕竟律师是法制健全,法律建设的不可或缺的职业之一。如果律师在法律当中都得到应有的保护,又怎么能够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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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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