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他人财产,律师调查他人财产情况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调查他人财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律师调查他人财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应调查哪些事项?
- 付费咨询,由于律师失误导致咨询人错误判断遭受的损失,律师应该赔偿吗?
- 对方财产转移,诉讼执行怎么执行?还是只能认倒霉?
- 当事人告诉了律师一些公安没有调查到的犯罪事实,律师该不该说出来?
- 律师如何开拓刑事案源?
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应调查哪些事项?
谢谢诚邀。关于案件使用调查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四条之规定,可对被执行人的以下财产进行调查:银行存款,理财,支付宝,微信,京东,糯米等账户情况,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以及被执行人作为债权人的其它案件受理,执行情况等,持调查令的律师可以调查。持调查令不能调取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房租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车辆所有权、工作单位和工资水平、对外投资持股情况、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情况、持有债权情况以及配偶的上述情况、与子女父母之间的财产转让情况。
付费咨询,由于律师失误导致咨询人错误判断遭受的损失,律师应该赔偿吗?
哈哈,估计回答你这个问题是要被喷的。
首先得定义你说的失误是什么。要求律师赔偿的前提是律师有过错或者违约行为。
一般来讲,律师在接待你的咨询时,会根据你的陈述和证据来给出法律意见。比如别人欠你钱不还,律师会看看你有没有欠款的证据,看看诉讼时效,再向你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这时给你一个意见,或者私下催收,或者***诉讼。但等你诉讼了,才发现对方财产转移了,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是不承担责任的。因为没有过错或违约。
反过头来,即律师有失误,而且这种失误的确是导致你损失的主要原因,我认为律师应当赔偿。但在现实中,是需要你举证证明律师的责任的,这种证据比较难找。而且,其他的我就不说了。
对方财产转移,诉讼执行怎么执行?还是只能认倒霉?
1、首先是要下功夫查明这个老赖他原来有什么财产,这些财产去了哪里。无非是低价出卖、赠与、***离婚等手段。
2、如果财产转移的时间在一年之内,当事人可以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撤销对财产的转移。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74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如果财产转移行为发生在强制执行立案以后,则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行为,可以要求***执行局将案件移交公安,追究其拒执罪刑事责任,如果公安不受理,自己又有财产转移的证据,可以持公安不立案决定书和相关证据到***提起拒执罪自诉。
当然了,追究刑事责任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多数老赖,申请人真的较真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一般就会怂了,主动要求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
对方财产转移,诉讼执行怎么执行?还是只能认倒霉?
***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若房产、车辆等财产已转移登记,因这类财产是以产权登记作为确认产权人,这种情况便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是无权对该财产进行执行。另外,***也不会主动对这些财产的转移情况进行调查。
自认倒霉,这个也不用这么悲观。这种情况很常见,但并不是没有任何***方式或途径。当事人这个时候需要做的便是向***申请调查令,由律师前往相关部门调取财产转移财产。若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无偿或低价转移财产行为,债权人是可以向***提起债权人撤销诉讼,撤销财产转移行为。这种案件我现实中也做过几个,其中一个是***直接判决胜诉,有一个是同对方达成调解。所以,建议是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提起诉讼维护权益,避免财产多次流转,那***就存在诸多麻烦。
那要看你有没战斗力!纠纷,诉讼,对身心都是一个重大的考验,过分的纠结和计较得失,对身心都是重创!潇洒乐观的面对结果。因为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公正,只要努力你的日子过得照样精彩!
当事人告诉了律师一些公安没有调查到的犯罪事实,律师该不该说出来?
谢谢邀请!
你这个问题可能是现在社会普遍舆论,或者一些吃瓜群众或者说一些***正义***愤青等人的普遍思想,他们认为律师就不应该对犯罪分子进行维护。
而这个问题我们换一个角度来问:为什么设置律师这个职业?为什么不取消律师这个职业?干嘛要律师?
在刑事司法流程中,嫌疑人面对的是公检法这种国家机关,这些机关都是强势的,公安能抓你,检察院能告你,***能判你,而你还必须无条件配合。当嫌疑人独自面对这种强势机关的时候自身是无力抵抗的,可以说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3机关不作为,很容易出现冤***错案等,于是,就需要一个第三方机构来对抗公权一家独大的局面,保证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于是律师就出现了。
律师这个职业的出现,本身就是来平衡公权的强势的,保密可以说是律师这个职业最基本的素养,如果法律不能保证律师的保密权利,那律师就失去了他存在的意义。
如果律师把嫌疑人的其他犯罪事实随意的进行泄露,那要律师这个职业干嘛?公检法说什么就是什么了,还需要律师这个鸡肋?
所以,不管这个嫌疑人后面还有多少的犯罪事实,律师不泄露是完全正确的。
想当好人,想要正义,就不要做律师。因为我觉得律师这个职业就不是去当好人去维护正义的。
虽然很多时候律师对刑事案件的结果是无能为力的,大多的时候,律师只是充当着维护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角度。虽然很多律师的职业素养很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律师在保密这方面是值得人敬佩的。
那要看律师是哪边的,有的律师坏的很吃完被告吃原告,现在[_a***_]必须两人一组,不可能买通公检法三个部门六个处理人,因此将持有的证据讲给检察和法庭都行,甚至发到网上公开也比讲给律师让他利用法律给对方钻空子强,一般司法这件事相信别人不如相信自己,做好证据保护才是根本
谢谢邀请:
总之诉讼代理人应当忠于职守。
一是领了国家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必需依法行使代理权,做好维护国家安全职责。
三是严格保守国家机密,依法保护个人隐私。行使代理权不越位。做到:不该听的不听,不存在知道了;不该问的不问,不存在自找麻烦;不该说的不说,不知道的,就不存在说。
四是遇事别较真,糊里糊涂好做人。对公安、公诉机关确认的证据。有权做出证据不足,罪轻、无罪辩护;谦虚点以***判决为准!
律师如何开拓刑事案源?
律师在选择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业务的时候,更比较趋向于民事案件,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民事案件的收入较高,有的甚至是按照诉讼的标的的百分比来收取律师费的,是相当可观的收入。
律师一般对刑事案件的辩护没有兴趣,因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有一套严谨的侦查、取证的操作规范,对案件的定性内部又法制部门把关,外部有检察、监察等部门把关,所以每起刑事案件基本都是铁板钉钉子。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也有出现冤***错案的情况,一旦律师在冤***错案上辩护成功,有的律师也会一夜成名。
律师如果想开拓刑事案件的案源,我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在公安机关设立“帮助机构”,指派相对固定的律师免费为公安机关及民警个人的一般性案件做辩护服务,同时可以加强和公安法制部门的联系,从法制部门可以获取到本县或本市的所有刑事案件的案源,可以联系案件当事人的家属是否愿意聘请律师,这样案源就非常广阔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调查他人财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调查他人财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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