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意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和我的代理律师发生分歧该怎么办?
1、可以更换律师。关于费用的问题,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形成的是委托合同,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该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与该当事人的原因之外,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作为委托人要和律师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因解除合同并未给该律师造成损失的,则律师应当全额退费,如果因解除合同给律师造成损失了,但是造成损失的原因确实不属于当事人原因所致,律师亦应当全额退费。
如果因解除合同给律师造成损失,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当事人的原因所致,则应当赔偿损失部分的费用,剩余部分返还当事人。
2、委托人或受托人随时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原因之外应当赔偿损失。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10条
为什么请的一些法律援助律师一点意见都不能给?
个人认为,律师的合理化建议比法律条文更能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会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但为什么法援律师不给或不经常建议,这需要从很多方面理解。
一般来说,注意,仅是一般而言,法援律师多为刚执业、案源少、经验少的律师,一方面通过法援案件积累经验,一方面也要生存,这时因为执业时间较短经验尚浅,也给不了多少建议。另一方面,执业风险越来越大,以前很多律师都可能从良心角度给出专业建议,但好多得不到理解,最后好心没好报,使得好多人不敢随便给建议,犹如医生建议患者吃仿制药…的后果…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法援律师都是执业经验少的律师,仍然还有为数不……怎么多的、不沽名钓誉的、执业多年仍然相信公平正义终会实现的律师,但,少。
最后,法援律师的劳务费确实不多,而且法援的指派具有一定强制性,古话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其实聘请律师就是购买服务,还有句话说,一分钱一分服务(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法援律师不会在法援案件上耗费全部精力,毕竟谁都要为生计奔波。当然,律师行业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好像顺到其他地方了),但凡事光想着自己只会累己怨人,我觉得这话对律师和委托人都适用。
最最后,又有多少人会真心愿意相信自己的律师,无论是法援还是自聘?!又有多少当事人在面对律师时会坦诚相待据实描述,我相信,开庭时作为代理人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有时甚至不如对方知道的真相多,我更相信,其实每一个法律人在学习法律时、律师初执业时,都曾抱有一腔热血,但因各种原因这腔热血在慢慢冷却。
看题主的叙述没看出跟法律援助律师跟不给意见有什么关系。
首先,你希望他帮忙和对方律师协商达成和解条件。这个要看什么情况了,如果是约对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你一起对和解条件进行协商,这个没问题呀。如果你是要你的代理律师单独和对方协商和解条件。那你为什么不参加呢?你是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权利的主张和放弃,都是要经过你确认的,你让律师跟对方协商,协商完在跟你协商,如果达不成,还要再来一遍,反复折腾。你愿意做这个事么?其次,你会这样说,律师,你决定就好。这就是无比巨大的一个坑。如果真的协商好了,你之后反悔了呢?你是不是又要说你的律师跟对面串通了?是不是要准备去投诉?你自己的案子,难道花多一点时间去协商都不愿意么?
其次,诉讼本身就有其不确定性,你问律师胜率有多大,律师怎么回答你呢?而且根据律师执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本来就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承诺案件的诉讼结果。而你问的法官会怎么判,律师都回答你了,这要根据法庭去认定,这就是律师的意见呀。诚然,律师在处理每个案件时,对案件的走向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但是判断归判断,这个判断对案件的走势并不会有影响,最后的结果还是要根据法院的判决。多说无益,只有可能会造成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心理落差。
尊重和信任是相互的,即使是受理的法援案件,大部分律师还是会尽心的去完成,如果你“请”了法援律师,而又不去信任和尊重对方,不好好的去沟通,不愿意自己去主动的配合应诉,什么事情都想推给律师。那你到底又想得到多少“帮助”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意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lszxw.com/post/59805.html发布于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