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咨询律师,婚姻财产咨询律师 重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财产咨询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财产咨询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如何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
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自享有百分之五十财产, 百分之五十的财产作为遗产,有遗嘱和遗赠的按照遗嘱、遗赠执行。
没有遗嘱、遗赠的,那就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按比例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以及。现金、存款,债券、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
夫或妻一方死亡,在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一般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逝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通常情况下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其中50%为生者财产,另外50%为逝者遗产。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数量均分,经过协商一致后也可以不均分,而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多分些财产;对于有扶养能力而未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是由继承人协商后按上述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丶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证员将个人房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律师重新代书遗嘱!咋办?
1、案涉财产已经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题主陈述的案情,***已经认定案涉财产为死者个人财产,但是,由于遗嘱中只处分了一半的财产,因此,另一半财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海一粟认为,***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公证处在公证遗嘱时存在过错。根据题主的陈述,公证遗嘱时,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底稿是按照个人财产起草的,但是,公证处却认为通过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起草遗嘱底稿,并据此予以公证。如果前述事实能够被证据证明的话,那么,公证处于公证时在财产属性的认定上存在过错。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据此,法海一粟认为,题主可以请求公证处赔偿因未能继承另一半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您好!
把您的描述先捋一下:
我们分析一下其中的几个问题点:
遗嘱中写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内容是如何表述的?是类似于“将其中我的份额由xx继承”么、还是“将xx房产全部由xx继承”?
我们暂且以***判定的结果为准:房产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那么,就意味着当初公证处的判断是错误的。
证据1,并不是充分作为开脱公证处判断错误的理由——
没有继承权利说明书、翻建时配偶还在,这些简单的依据就断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要真是这么容易,连法都不用定了。所以,公证处如果拿不出能够证明当初判断错误非其原因的证据的话,公证处是承担赔偿责任的。
证据2,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前提下,没有用。
也就是说: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证据2是没法推翻遗嘱的:
公证员和律师出庭作证,能证明什么?证明老人生前的意思是把财产全给指定继承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财产咨询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财产咨询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lszxw.com/post/59236.html发布于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