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猫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猫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猫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交通事故后请律师,律师要求收取赔偿金的15%,合理吗?
- 请律师打官司,一年多了还没有解决,突然律师换人了,合理吗?
- 全权委托律师打官司是种怎样的体验?
- 为什么有些律师收了律师费还额外收钱?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什么关系?
交通事故后请律师,律师要求收取赔偿金的15%,合理吗?
一般,各地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都有一个律师收费标准。大体上,小案子5-6%,大案子3-4%。当然了,这只是一个指导价,双方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案情,标的额,难度,工作量自行协商决定律师费价格。
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事先不缴费,结案后按收回的款项按一定比例提取律师费,如果没有收回款则不用另外缴费,这种风险代理一般不高于30%,双方自愿协商决定。因此说,15%的比例,对于风险代理的案子大体差不多,但如果是一般案子,则显得过高。
要看你以什么方式来委托的律师。
第一种是正常的收费,按照起诉要求的标的额数大概是4%到6%之间。
第二种是风险代理收费。一般收费标准是赔偿数额总额的30%以内,大多数会约定在15%左右。这个要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才行。
若有其他问题,请在评论区留言。
肯定不合理。律师收费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普通代理,一种是风险代理。普通代理在5%至10%之间,各省都有物价部门发布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你可以查阅。这个收费只是初审的价格,二审、再审、执行另行收费。风险代理一般收回款的30%,不管这个案子经历几审,执行有多难。
交通事故的案子一般由保险公司赔偿,诉讼执行都很简单,没必要***用风险代理,但我也见过某位律师忽悠当事人,要收50%的费用。但车子如果没有保险或者保险拒赔,执行起来相当难,就要考虑了。
轻微交通事故的官司请不请律师结果都差不多。第一责任认定交警出的,很难推翻。第二对方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的律师几乎天天在法院打官司。法官,你的律师,保险公司律师三个人熟的跟朋友一样,互相给个面子多少给加几个钱,不够律师费的。
还是什么律师了,要是拿你练手的也就是千八块钱的样子,要是有点小名气的十五个点还真不多,知名律师不拿你三十个点你是请不到的,知名大律师的话你这个案子的标的都不够律师费。
请律师打官司,一年多了还没有解决,突然律师换人了,合理吗?
不合理!!!换律师?是什么理由,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
当事人委托律师打官司必须经过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和当事人签定委托合同,合同生效后依据合同法是不能随意解除和取消的。如果解除和取消必须和当事人协商,经过当事人允许才能才能解除合同,重新委派新律师签定委托合同。
你作为当事人千万不要听***律师忽悠,偷换律师你绝不能同意,违反合同法你可以通过***进行***。除非律师事务所和你协商,经过你允许先解除合同,重新和新律师签定委托合同。
用一个案例告诉你换律师的危害性:2011年有一个朋友找我帮忙,他的人身伤害赔偿案败诉了,律师告诉他不上诉了,上诉也是输。我仔细查看整个案子后发现案子后面都是猫腻,整个案子由两部分组成,两个律师,两次诉讼。第一个律师就是通过事务所指派一个年纪大的男律师(律师费1500元),他还带了一个年轻的实习女律师,***两次开庭后没有结果,年轻的女律师说案子这样打不行,需要先撤诉,重新***才能赢。我的朋友相信了,重新***(律师费4000),一次开庭就败诉了,法官判决理由;作为行为能力人已经调解达成协议了还***什么。败诉的原因是被告向法官提供的一份证据:调解协议书,此次诉讼新律师以撤销这份(调解协议书)做为诉讼请求的,新律师用“暗度陈仓”的方法完成了这次诉讼。
说明;此份调解协议书是被告利用一份借据伪造成调解协议书的,借据是由派出所民警找到当事人(年龄61,平时每次解决问题都是由当事人女婿陪同)时间晚上8点,地点派出所,提供物品半张4A纸,签字理由:被告借你1000元先看病,民警叫当事人写的内容;同意调解收到1000元整,要本人签名。此收据只有一份,一次签名,只有当事人签名。在法庭上此调解协议书变成了整张4A纸,上面有手写调解内容和双方当事人签名了
备注;此份调解协议书在第一次诉讼开庭时法官没有***信,
谢邀。你好题主,当时你找律师代理时应该和律所签订有委托代理合同。你看一下合同中关于指派律师的问题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是和律师事务所形成的委托关系,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帮你代理,能否中途更换律师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
那主要看你是什么案子呀,案件不是说律师能决定时间的,是由***去决定时间的。律师的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律师是由律所指派的,如果那个律师不适合的话,可以更换律师。有些喷子们说,律师两边吃?,负点责任,别乱说,怎么个吃法,来说说,你被吃过吗,还是你听说?
一年多都算时间短的了吧,打官司这种耗时费力的事你也敢做,时间成本太高了,想着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难上加难,真的等不起,耗不起,换律师也比较正常,水平有限不利于迅速解决你这个案子,换了也罢。
你提出的问题,我个人分析有几层意思:律师己拿了你的钱,想把你的案件负责到底,后来由于其它原因(案件太大,越来越复杂,律师能力有限等),所以出于人道他找了(推荐)其他律师为你打这个官司,也很正常,也合理,只要他把这个案件处理的合情合理就行。
全权委托律师打官司是种怎样的体验?
需要将相关资料全权给委托律师,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委托律师打官司注意事项:
要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_a***_]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
要了解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要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
要授权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要慎重付款,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无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一审官司打输了,律师提出上诉,他不加考虑,一一照办,交了上诉费,再交聘请律师费,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社交活动费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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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我的工作是专门帮律师开拓案源,说白了就是帮律师找那些需要打官司的人。我和我很多律师合作过,接触过经济类案件、刑事类案件、婚姻家庭类案件、交通事故类案件。在这些案件里,律师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帮委托人拿回或者争取到自己的利益。但是有部分案件是不需要请律师的,或者说是请了律师也没有用。
举个例子:周某涉嫌***一台价值5000元的手机,警方掌握了***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甚至是嫌疑人自己也认罪认罚了。
那么在这个案件里,请律师还有实际的作用吗?我个人认为律师的辩护空间极小,估计在开庭时说的只会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当庭认罪认罚、家庭情况、、、。
当然啦,请了律师比不请律师好一点,毕竟不请律师到检察院阅卷,拿到警方的审问笔录、证据材料复印件等材料,我们家属也不知道案件的实际情况,万一是被冤枉的呢?
在这个社会里,或者说我接触过的律师,大部分是好的,也会有小部分诉棍,具体的我就不说了,其实每个行业都一样,有好的就有坏的。希望你们遇到纠纷需要请律师的时候,擦亮双眼,谨防被骗。
委托律师全权(特别授权)打官司,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是,不要以为委托了律师,什么事情都可以由律师去做了,自己什么也不管了。如果这样做,作为当事人你是不负责任的。
首先当事人需要全面客观地向律师提供证据,不得隐瞒和保留。
其次,任何诉讼,当事人都应当到庭,当事人陈述,是证据的一种,当事人需要接受法官的询问。
第三、现在***法官问问题,都问得很细致的,除了证据以外,很多细节、具体情况,法官都要问。对交易的具体细节,只要当事人最清楚,代理人并不完全清楚。
第四、对于民商事诉讼而言,有很多专家学者,包括来自实践的律师都认为,律师充当的角色,更多是一个法官助理,协助法官把这个案子整清楚,弄明白,当事人的出庭作用很大的。
没啥特别的体验吧,绝大部分当事人都会全权委托,这个问题就好像在问“一日三餐都吃米饭是种怎样的体验”嗯,就是这种感觉~
言归正传,全权委托当然更省心啦,大部分律师都是负责任的,放心委托吧。
请注意:全权打官司不等于是特别的授权代理。司法解释对民事律师代理中的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有明确的界定性的规定。
关于婚姻家庭案件中的是否离婚的决定,不能全权授权律师来做出;一般来讲,即使特别授权律师代理,作为委托人在案件的重要事项的决策上,还是需要自己亲自把关,比方说在调解中,重大经济利益的放弃,承认对方的重大利益诉求等。
总之,如果找到的是好的、诚实的律师,给予特别授权,委托人会省很多心。案件要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一定得委托人和受托律师相互信任、默契配合,才能达成。
为什么有些律师收了律师费还额外收钱?
在涉及财产关系诉讼案件,律师可先收取基础代理费用,再就财产标的额,按百分比以取费用。
比如:不满10万元的收多少,20万元以下收百分之多少的…
当然所有收费在代理合同中都应当有说明的。
律师只收取律师费,而且是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不会自行收取费用。
其他的,律师在当事人委托下,可能代收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费保全费是交给***的。另外,如果诉讼中有的证据需要做公证,还可能代收公证费,公证费是交给公证处的。
当事人和律师之间委托协议中会明确约定代理阶段或者代理事项,超过这些服务内容可能是需要另外收费的。
律师是一项普通的职业,法律知识是我们的职业技能,不管是咨询还是代理诉讼,或者其他法律服务,都需要收费。律师和其他工作获得报酬或工资一样,需要收取律师费。
律师群体中多数为利益业务委托,故诸多项目细分收费。出行收集证据有交通费,发函需邮资费,如出远门还得住缩费等等。这些都是委托费外另收的资费,是明确合规的。律师群体中这为大头,水平也平平,平添一些关系和运势在替人代理着业务,谈不上境界和为民***的精神。但就有一些极少的精神和境界型的律师,能为社会道义拍案而起。这是可求而很难遇的一些尖端律师,有哲学、文思境界,更有很強的深刻的业务水平。他们只认法理而蔑视人情、枉法法官,敢于为民***顶险而达理为他人胜出。他们做这些案子,是为了喚醒社会对一个法理的深度认识,而不是个人名头。也不会为些交通邮资费,与当事人去计较了。
让我们还原一下去医院看病的流程:交费挂号,看病,交费做检查,诊断,交费拿药,回家。开始的律师费相当于挂号,后续的步骤还是需要收费的。
当然这个例子不是很恰当,但说明律师收费并不是昧着良心的。国外律师收费是按小时收,国内目前做到这个很难。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什么关系?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
随着2019年社保改由税务局征收,律师与律所的关系再次摆到了人们面前,再加上有地方司法厅要求律师年检的时候,必须提供在税务局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给年检!
于是乎原来律师想转所不脱一层皮不可能达到目的,现在好了律所主动让那些没有业务收入,或者收入不多的律师转所,非要留下来的,先将未来一年的社保交到所里。
一、律所是劳动关系的用人主体
之前有人认为律师事务所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主体,就是因为律所没有在工商局和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因此,律所不用怀疑,是一个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能在税务局给律师开立社保账户。
二、律所的行政***人员与律所是劳动关系
律所不光是有律师、合伙人,还有行政财务人员,比如前台接待人员、办公室人员、财务出纳等人员,这些人员与律所签订《劳动合同》,律所给这些人员发工资,因此这些人员与律所是劳动关系。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多样,但不复杂。
1、一般合伙人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股东,也有的登记为合伙人但不是真正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2、在律师事务所领取工资的律师,俗称工薪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员工,与律师事务所之前是劳动合同的关系;
3、在律师事务所中提成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是劳务关系。
提成和领取工资都属于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方面的问题。
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需要交纳养老保险,所以不管工薪律师还是属于劳务关系的律师都是交纳养老保险的,只不过工薪律师的养老保险是律师事务所给交纳的,劳务关系的律师是自己交纳的。
不管哪种分配制度的律师,在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上是一样的,都是受委托人是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指派律师。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具体如下:
1、实习律师、薪金律师如果由律所发工资,应为劳动关系;
2、提成律师与律所应该是劳务关系;
3、合伙人,属于律所的出资人、管理人或股东。
虽然都是律师,但是要根据律师不同的身份来分析。
1、实习律师阶段,实习律师要在律所中选择5年执业以上的律师作为指导老师,通常是可以指定两位,实习期是一年,期间实习律师可以在律所中办案,如审批案件、起草相关文件等,但是对外基本上是要执业律师带着,也就是通常说的实习律师不能独立办案。而律所在制度上会和实习律师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工资等内容,但现实中实习律师基本上就是和指导老师之间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发工资、做事情等等。
2、专职聘用律师,这类律师是区别于合伙人的称谓,律所一般也会和聘用律师签订聘用协议,按照律所的规章制度,由律师对外开展业务,并按照相应比例提成。
3、合伙人律师,这类人是律所的经营者,很多律所的制度,例如分成比例,行政、内情人员工资待遇等内容都是由合伙人商量确定,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概括:律所就是合伙人的,合伙人就是老板。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什么关系?
首先,律师事务所分为两种; 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
合伙律师事务所,有三个以上的执业律师,并且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合伙人组成。而个人律师事务所可以用一个人的名字命名。如: 周润发律师事务所。相比之下,个人律师事务所是极少数的律师事务所。
其次, 律师无论在合伙或者个人的律师事务所。也分为两种; 一种叫薪金律师, 一种叫提成律师。
薪水律师每天按时上下班,完成部门主任交给的工作任务,按月领取工资而且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的律师; 而提成律师则是按照所里规定交纳一定的基本管理费用。工作时间相比较来说自由一些, 按自己的业务提成获取收入的律师,社会保险由自己缴纳。
最后,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 由律师事务所同委托人签订合同委托合同,并指派律师完成委托工作。律师事务所按照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委托人的费用并且出具***,,律师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由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 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律师追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猫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猫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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