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转移财产费用,律师转移财产费用由谁承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转移财产费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转移财产费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收到律师函后转移财产合法吗?
这个不合法,这属于转移或隐匿财产了。
收到律师函后的正确做法是与对方积极沟通,而不是马上转移财产,这是不符合民法典的诚实守信原则的。这种时候也可以去咨询专业律师,听律师的意见,看未来如果发生诉讼,案件是否还有回旋的余地。
若你是律师,委托人愿把6O‰财产归你,辩护歪变正理,愿意吗?
这又是一个“能量正负”的问题。
“理”就是“理”,何来歪理、正理。
两个人论理,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表述。大约你认为的理,在对方眼里就是歪理。同理,对方认为的理,你认为就是歪理。
这不是“歪理”这种说法是否存在的理由。
律师站在委托人的立场,替委托人“讲理”,是法律赋予“委托人”的权力,是律师尽职尽责的职责。至于理由是否成立,是法官的事。
所以,辩护没有“歪理”之说。
是歪理还是正理,需要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才能作出是非判断。如果经过审查判断,认为案件属于你说的这种情况,那么,再多的律师费我也不会接受委托。一个律师不能没有正义的尺度,不能没有道德的底线,这是本人一直信守的原则。
这是对律师人格的考验,有点职业操守的人绝对不会这样做。律师为客户辩护,辩的是”正”,驳的是”邪”,如果辩”邪”驳”正”,那是颠倒黑白,昧良心说话,不是律师人的品格。
所以如果我是律师,绝不会这样做。钱赚少点没关系,我是清白人;而赚昧心钱,被人戳脊梁骨,遗臭后代。
如真是有这种情况,如我是律士,就是自己饿着肚子也不能做这种缺德的事,让人家骂祖宗八辈,丧尽天良的事是不能做的,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人,首先应有道德准则,没道德的人,是过街老鼠***喊打,且没有立锥之地,做为一名律士更应公平正义,主持公道,卖良心缺德之事少干为益。多做人民群众有意义的事,也为祖上添彩!
当然愿意啦,要不然律师咋赚钱呢?
事实清楚的案件,律师想帮你反转也不可能;事实不清,漏洞较多的案件,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有很大的可能帮你拜托罪责。
律师就是这样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老人遗产全留给了小儿子,却找大儿子要赡养费,大儿子能争夺财产吗?
老人遗产全留给小儿子,这是老人享有的权利。找大儿子要赡养费,是应该的。这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论父母有无财产,或者如何分配财产,儿女都有义务赡养老人,无权干涉父母的财产分配。
理应尊重老人的意愿。该给谁就给谁。该问谁要就问谁要。人除了生和死,再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了,有些事情想开了看开了也就那么回事儿。都是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活着好好孝顺。去了尊重老人的意愿。谁也想不到谁哪天就去了。理应顺其自然。就说这么多了。
老子给儿子要赡养费是应该的,儿子赡养老人也是天经地义,这和财产没有关系。如果以财产来衡量道德的话,道德虽没有财产值钱,但以人伦孝义常纲行人之正,比财产要高尚多少倍。财多一时,道广一世。
目前人们思想境界受经济利益熏染,除了自身及孩子外,对其它付出都讲利益。甚至赡养老人也在索取之列,这真是舍本取未之行。作为人伦,在世上成就可以有大小,为人之本只有一个,就是感恩之心。如果连这感恩之心都没有,世间万物只有畜生那样做。
赡养老人就是感恩之心的体现。至于孩子,能够把他们养大成人,你就尽到责任,没必要为了他们而储金山银山。与其那样,还不如让自己健健康康,让他们少为自己操心。
现在法律支持对应有财产的获取,如果双方都为赡养老人出了力,也可以争取自己的利益。实在不行,诉诸法律。说实话,走到那一步,还不如(老人下世后)各行其道。
外财不养穷命人。只要自己尽到义务,自己双手挣到的财,才是滋养生命的源泉。靠别人赐与不是长远之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转移财产费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转移财产费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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