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租赁合同律师推荐,烟台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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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未证实鲍毓明构成性侵罪,但最后被驱逐出境,他是钻了空子吗?
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表明人家,确实是犯了罪。
这一结果,也是通过调查得来的,并不草率,也不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对他的处罚,也就是吊销律师职业证书,并且驱逐出境。
因为,他现在是美国人。
虽然,很多人还是对这种结果很不满,但这确实是最好的结果了。
这件事情,我们深入分析一下,就知道事情很不简单了。
这件事情,最初的原因是,她的母亲,给她找了一个养父。
不愁吃,不愁穿,把自己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男人,去当养女。
这其中,必定没有说的那么简单,肯定会有其他原因的。
当然是钻了空子,老男人找个14岁的恋爱这不是光明正大耍流氓嘛。关键耍了流氓还要抛弃别人不负责,让这样的人逍遥法外我们中国小女孩安全感在那里可能大部分老男人都要在学校门口寻觅了。打着恋爱爱情的旗子耍流氓
从今年四月份开始,鲍毓明性侵养女***引发了社会极大关注,大部分的网友都觉得这个***应该被以***罪判刑,但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复查,事情有了大反转。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了此案最终调查情况,结果用一句话总结就是: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为什么呢?调查显示,养女韩某某实际出生于19***年10月,鲍毓明从2014年4月开始在网上发布收养信息,韩某某这在2015年3月更改了自己的出生日期,在9月主动与鲍毓明取得联系,10月10号两人见面,也就是说,这个时候韩某某实际已经年满18岁。而且各种证人证言表明,韩鲍两人交往期间,韩某某的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没有发现被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鉴于这些情况,调查认为二人为同居行为和***关系,不能认定鲍毓明的行为构成了***罪。
对于案情的具体经过,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这里就不再赘述。当初***发酵的时候,大家担心的是,这个“鲍***”他的职业是一个律师,他非常懂法,他很善于钻法律的空子,没有人知道他收集了多少对他有利的证据。如今审判结果出来,大家担心的事情始终还是发生了,鲍毓明果然没有被判性侵罪。
此时,也许会有人觉得,当初怒喷和“审判”的网友冤枉了一个好人。但其实,在这起***当中,恰恰是网友们的持续关注,舆情的不断汹涌,才让这件案子得到重视和彻查,***的真相才得以被还原。
而事实证明,鲍毓明也并不是清白的。因为当时鲍毓明是在主观上认为韩某某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发生了关系,行为的本质上是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不仅如此,经司法行政部查明,鲍毓明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了其律师执业证书。最终,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
一个熟知法律的人,不一定是一个尊重法律的人;一个满口仁义的人,也不一定是一个尊重道德的人。现在,水落石出了,感谢所有关注这个案子的人,但是案件虽然破了,但是总让人有一点感觉不是滋味的地方,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呢?
他想钻空子没有得逞。
他没有犯法,但他不配在有传统文化氛围和有道德底线的中国做律师。
但鲍毓明,确披着律师的外衣,干着“金钱与性”的交易,驱逐出境应该的。
他在这件事情上,虽然他也被女孩母女欺骗,但也是狗咬狗的游戏,没有一方是无辜的,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最高检及公安部联合督导组:未证实鲍毓明构成性侵罪,但最后他被驱逐出境,他是钻了空子吗?我觉得他被驱逐出境和吊销律师执照是最正义的裁决!他自作聪明以为钻了法律的空子,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养女骗得团团转。活该吧?
先来理理事情经过:
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某某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开始,韩某某及家人为改善生活条件,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收养”事宜。
韩某某在网上看到鲍某某发布的“收养”信息后,主动与鲍某某联系。2015年10月10日,鲍某某到南京与韩某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关系。
2019年6月两人关系破裂。期间两人实际共同居住生活150余天,因感情等问题曾多次发生矛盾。
后来,女孩将鲍某告了!称自己被养父性侵了!这个消息一下热了,她还慌称自己是未成年时被性侵的,彻底点燃了群众的怒火!
挺搞笑的是鲍某近日还***了张“半裸”照片,他无非想说自己40多岁了,没大家想的那么满身油腻!他性侵的是个成年人!
他自作聪明以为钻了法律的漏洞,找到个14岁的***,来满足自己对一张“白纸”的饥渴,最后才发现被骗了!原来这名“***”已经满18岁了,所以为什么会有1米7的身高,发育也不是14岁的少女呀!
这真的叫“偷鸡不成蚀把米”!如今剧情反转来了,鲍某开始发长篇大论控诉起媒体来了!
人在做,天在看!走夜路多了总会撞鬼的,你觉得这个美国人鲍某被驱逐出境冤吗?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介绍?
齐鲁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规范化、合伙制、省直律师事务所。在青岛和烟台设有分所。本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32名,从业人员160余名。法律服务领域覆盖合同纠纷、民事赔偿、刑事辩护、投融资、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金融、公司事务、企业改制上市、证券、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商业调查、常年和项目法律顾问等。办公地点设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西区16层 。
山东大学理学士和法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近八年,现为山东优秀律师事务所齐鲁所专职律师。对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刑事审判等各个环节程序娴熟,实体剖析精准;擅长婚姻、继承案(包括涉外)的非讼或涉讼事务;对劳动纠纷、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保险***也有常年而深入的研究和司法实践;多年的法律工作培养了敏锐的洞察力,精准的分析预测能力,处事态度严谨认真,思维独到,处事方案高效。“铁肩担道义,柔情暖人心”,怀一颗善良正义之心,为天下当事人尽职服务!近乎多数的人认为法律职业者是医生,其实她更是保健医生,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必须要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提高全民众的法律意识,法治之路才有所希望。。。一个富有实践经验和法律思维的专家的指点,能给大家设计一个优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或者节省你的时间,或者得到大限度的赔偿,总之,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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