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问题律师,婚姻财产问题律师咨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财产问题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财产问题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证员将个人房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律师重新代书遗嘱!咋办?
您好!
把您的描述先捋一下:
我们分析一下其中的几个问题点:
遗嘱中写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内容是如何表述的?是类似于“将其中我的份额由xx继承”么、还是“将xx房产全部由xx继承”?
我们暂且以法院判定的结果为准:房产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那么,就意味着当初公证处的判断是错误的。
证据1,并不是充分作为开脱公证处判断错误的理由——
没有继承权利说明书、翻建时配偶还在,这些简单的依据就断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要真是这么容易,连法都不用定了。所以,公证处如果拿不出能够证明当初判断错误非其原因的证据的话,公证处是承担赔偿责任的。
证据2,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前提下,没有用。
也就是说: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证据2是没法推翻遗嘱的:
公证员和律师出庭作证,能证明什么?证明老人生前的意思是把财产全给指定继承人?
法海一粟认为,题主可以要求公证处予以赔偿。
1、案涉财产已经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题主陈述的案情,***已经认定案涉财产为死者个人财产,但是,由于遗嘱中只处分了一半的财产,因此,另一半财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海一粟认为,***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公证处在公证遗嘱时存在过错。根据题主的陈述,公证遗嘱时,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底稿是按照个人财产起草的,但是,公证处却认为通过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起草遗嘱底稿,并据此予以公证。如果前述事实能够被证据证明的话,那么,公证处于公证时在财产属性的认定上存在过错。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据此,法海一粟认为,题主可以请求公证处赔偿因未能继承另一半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起诉小三追回财产需要请律师吗?
***小三追回财产,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律师,如果事实确凿,证据充分,不请律师也可以。但是最好的办法还是建议你请律师,因为尽管丈夫赠与小三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我们不是专业人士,毕竟不知道如何搜集证据,毕竟律师比较专业,知道哪些东西可以作为证据,或者是从哪些方面去寻找突破口会更好一些?
离婚时律师能不能查对方房产与财产?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个时候,是双方的意思自治,都是双方意见的表达,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离婚协议》是两个平等主体间签订的,所以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权利去查对方的名下的财产状况。哪怕转移了,也可能无从得知。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委托的有律师,律师可以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及房屋信息。但是对于对方银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钱,律师无法查询,需要***再受理你的财产保全申请后,由执行法官查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财产问题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财产问题律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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