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医疗事故案子,律师事务所医疗事故案子多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事务所医疗事故案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律师事务所医疗事故案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手术后得了肺栓塞是医疗事故吗?
平时接待咨询时,当事人也经常会简单粗暴地提出这样的问题:律师您看我这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当事人可能认为只是简单的是与不是的问题,而我们以专业的角度,不管是从医学方面还是从法律方面,都要分情况慢慢的给当事人讲清楚。一般来说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很多证据以及经过很多程序。我们不是神算子,更不能空口做判断。我们将结合过往团队做过的案件,以及专业律师的经验,奉上答案。
首先来看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二是患者的损害,三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过错。就本题来说医院具有过错及手术行为与得了肺栓塞具有因果关系才构成医疗事故。
那么,医院是否有过错,肺栓塞是否与手术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是认定医疗事故的焦点。
其次来看肺栓塞的有关问题。肺栓塞是由于内源性或外源性的栓子堵塞肺动脉主干或分支,引起肺循环障碍的临床和病理生理综合征。在肺栓塞基础上进一步发生肺组织坏死者,即称为肺梗死。临床实践中引起肺栓塞的主要因素,有下肢或盆腔静脉血栓形成,长期卧床不活动,慢性心肺疾病手术等。肺栓塞临床难以防范,起病急、抢救成功率低。
因此,肺栓塞是否和手术行为有关不能一概而论。下面来看与本题相关的两个案例。
大家从新闻上或者生活中听说过有的剖腹产手术以后的产妇突然之间就发生意外而亡了,好好的人为何会突发死亡,这大多会是因为术后发生下肢静脉血栓导致的肺栓塞引起,急性发病而去死亡率极高,这在骨科或大手术以后也是经常遇到的,那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医疗事故,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们这不是医疗事故,作为医生更想自己的病人能安全出院,不想因为病人发生意外引起各方面的压力。
肺栓塞是手术医生最不想发生,但是却无法完全避免,因为术后患者需要长时间卧床静养,加上血液处于高凝状态,极易出现下肢静脉血栓,一旦下床活动甚至是上个厕所就会发生胸闷喘憋的症状,如果抢救不及时就无力回天,甚至是猝死,所以手术后医护都会告诉你要多活动下肢为的就是避免这种情况,所说的医疗事故是因为治疗过程中因为有医疗过错引起的失误,这不符合医疗事故的范围,很多的下肢血栓真的是没有听从医护的建议活动而引起,以致发生意外情况可为了减少医闹的发生和影响,很多医院也是出于人道主义进行赔偿,但这并不代表完全就是医生和医院的责任,作为医生深有体会,特别的无奈。
所以现在很多人说签个手术同意书就和签订生死合约一样,尤其是对于手术以后的意外情况都要谈及,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给患者和家属予以一定的重视和压力,很多肺栓塞的情况通过自己的重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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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医院有责任,那么有以下条件才能成立。1.医生不按规定导致的,也就是说,操作不正规,手术指征不成立,手术医生的级别不够,手术方式不合理等。也就是明知故犯。2.明知故犯的后果就是造成了病人的伤害成立。
需要分情况。先说说什么是肺栓塞。所有的手术病人术后都有可能发生肺栓塞。没有做手术的病人,甚至常人,都有可能发生肺栓塞。肺栓塞是因为身体其他部位的血块、肿瘤、脂肪、空气、组织碎片或其他异物,随着血液抵达肺部,导致部分肺血管阻塞的现象。最常见的是血栓栓塞。大面积的肺栓塞可以迅速使人呼吸受限,供氧不足,死亡率极高,抢救成功率极低。肺栓塞发病率在国外很高, 美国每年50万~60万人患有症状
肺栓塞, 其中住院患者有30万例, 约5万人死于肺栓塞, 病死率达10%。看见了吗,这是发生肺栓塞住院的病人。所以肺栓塞就和心肌梗塞一样,什么时候都有可能发作,只不过发生在手术后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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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肺栓塞发生率那么高,中国群众好像并不了解这种病呢?这个与美国人肥胖者多,血液粘稠度高关系密切。中国人以往这种患者很少,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这种病人也多了起来,尤其是手术以后发生肺栓塞的病人越来越多。
为什么肺栓塞在中国主要发生于手术后的病人呢,有以下几个因素:1、手术后有伤口,创伤促进血液容易凝固;2、术后卧床时间长存进血液在深静脉形成血栓;3、肿瘤病人血液高粘稠度容易形成血栓。当下肢深静脉血栓脱落,就很容易随着血液流动至肺部,堵塞肺动脉,造成严重后果。近年来中国肥胖患者增多,生活水平提高,肺栓塞发生率也在增加,所以肺栓塞需要引起医生和患者的足够重视。以前很多年前手术后随便用止血药也没事,现在很多时候手术下来常规使用抗凝药物了。
预防肺栓塞主要有以下措施:1、手术前注意患者身体情况、凝血功能等各方面评估血栓形成的风险;2、手术完毕若没有出血的情况,减少止血药物使用;3、手术后可根据患者凝血功能、血栓弹力图等酌情使用抗凝药物;4、手术后家属或陪护者应注意双下肢***;可穿弹力袜;5、手术后若病情允许,尽早下床活动避免血栓形成。
至于是不是医疗事故,这个需要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并不是靠一句话“手术后得肺栓塞”就能判断是不是医院有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和平院区心血管一病房主任吴蔚做答。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肺栓塞往往是由下肢深静脉血栓的栓子脱落,顺着血流运行到肺部导致堵塞引发的。而下肢深静脉血栓往往就是骨折、妇产科术后患者常常发生的。
按照正常的医学操作流程,一名患者如果卧床术后需要康复,那么需要做预防性的抗凝治疗,也就是避免栓子形成脱落,进而诱发肺栓塞。但在医疗***分布不均衡的当下,一些基层医院、小医院的医务工作人员,往往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知识,或者缺少专业经验,他们会对患者缺少这种预防性的抗凝治疗,导致患者出现肺栓塞。
医疗纠纷往往因此而生,但是能不能定性为事故,那需要一个复杂的诊断、仲裁的流程,取证过程并不简单。
所以,根本上还是提高下肢深静脉血栓的干预治疗水准。而不是去纠缠于这个事情的发生,是事故,还是纠纷?最后怎样尘埃落定。
毕竟那是法律范畴的事情,而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讲,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利益,使其获得健康才是追寻的根本目标。
通过三甲医院的医疗专家下乡,通过大型医院的医联体的建设,这种医疗常识和能力的普及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常态,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患者不会被耽搁治疗,也就减少了这种事故或者***发生的可能性。
希望所有的卧床患者、术后患者能够远离肺栓塞。也希望患者家属能够提高这个意识,和医生沟通,提供最有效最及时的预防式治疗。另外在日常生活的照料,患者情绪管理,饮食的搭配上也要注意,降低下肢深静脉血栓发生的可能性。
心脏搭桥手术结束后,出现心脏破裂,造成患者死亡是不是医疗事故?
您好,我曾经是主任医师,对您提问的问题比较熟悉,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心脏破裂是急性心梗患者的最为严重的并发症,其发生与梗塞面积与梗塞缺血时间成正比关系。对于心脏破裂的责任追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梗塞面积大小,这个问题一般属于患者自身原因,与医疗行为关系不大,因此梗塞面积越大,医方的责任就越小。也就是你问的,不构成医疗事故。
二是从梗塞发生到心脏破裂发生期间的冠状动脉再灌注的时间延误问题
这种时间延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患者延误,心梗发生后患者自行在家口服药物,观察,这样极大地延误了就诊时间,导致梗塞部位缺血坏死严重,最终破裂。这种情况是不构成医疗事故,医方不承担责任的。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心梗发生后患者第一时间就医,但医方未早期诊断,或是早期诊断后未早期进行冠状动脉的再灌注治疗,而是***用保守治疗,延误了再灌注时间,导致心脏破裂。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患者本来具有经皮冠状动脉介入实施再灌注治疗的指征,但医方不具有实施该手术的条件,仅具有开胸直视手术实施搭桥手术条件,截留患者实施搭桥手术。
如果您决定追究医方责任,建议提供完整的病历材料进行分析。
这是一个失败的手术。
不过,患者***早就不论医疗事故了。因为医疗事故鉴定是对方给患方挖的非法陷阱(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只要及时取得复印病历、谈话录音等证据,就可以直接委托专业的医疗律师起诉。
无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要件是否全部具备,都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起不了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程序要件(临时鉴定组想不想让它成为医疗事故)。
急性心梗,做不了支架,有人给做手术就不错了,心脏破裂跟大面积心肌梗死有关,不做手术肯定是等死,做了手术也不一定活的。在国外急性心梗,室间隔穿孔,指南都建议急诊手术,在国内,包括阜外医院也做的很少,为什么?死亡率高~术后麻烦事多,有的时候死亡不一定是手术的原因!心脏破裂时心梗导致的。择期手术成功率才高,急诊手术,死亡率很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事务所医疗事故案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事务所医疗事故案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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