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律师财产保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州律师财产保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执行财产保全了,该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朋友在羁押时间,法院就另一件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并判决!基本不可能!你朋友可以出庭哦!***应该向你朋友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你朋友可以且应当出庭。
一般来说,***可以在看守所开庭审庭这件民事案件!(***常年在看守所设有审判庭)你朋友完全可以参加开庭审理!如果***并没有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给你朋友,***“程序”违法!此“判决书”无效!如果***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亦违法!因为你朋友完全可以出庭!***亦有责任安排被告参加开庭审理!
另外,你朋友涉嫌别的刑事案件,在羁押期间不能出庭!依据“民事让刑事”的原则!***的民事案件必需暂停审理!否则***仍然违法!
所以,你讲的情况基本不可能!
***若真的如你所说,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已生效且进入了执行阶段!那么,你朋友怎么没有收到“判了书”呢?***完全亦应当向你朋友送达“判决书”!我们本地***经常去看守所给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件。(被告羁押在看守所)看守所很配合***的工作!***没有向你朋友送达“判决书”,那么“判决书”怎么生效了?“判决书”并未生效,那绝对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你所讲的情况应该完全是“虚构”!如果确实属实,***办理民事案件“程序”违法!你朋友可以去当地纪监委或是检察院反应情况!亦可去上级***反应情况!相关部门肯定会“纠错”!一审***可能在“审判委员会”的会议中“撤销”该“判决书”!如是,你朋友“被保全”的财产自然而然地解除了“保全”!
被财产保全,被吿有如下权利维护权益
财产保全不是***判决,裁定生效后的执行措施。财产保全是诉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财产先行***取的措施。因此不能说"被执行财产保全了"。而是被***财产保全了。
做为被告,在财产保全后,仍有如下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你知道申请人未提供担保,可请求***驳回申请人申请。
2,申请人在******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你要随时掌握这个时间,过期请求***解除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限于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超范围或与本案无关的财物,你可请求***予以纠正。
4,***财产保全冻结财产后,应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人。***没通知的,你应有知情权,要求***通知冻结什么财产。
5,财产己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别的行政机关更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6,你提供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7,申请人申请错误的,财产保全给你造成经济损失,你可要求申请人赔偿。
诉讼保全金额少于胜诉金额怎么办?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胜诉后诉讼保全的解除可以向***申请,***应当依据职权裁定解除诉讼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取保全措施。人民******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诉讼保全解除的情形: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裁定准许的,则***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或上级***发现***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律师财产保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律师财产保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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