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民间借贷怎么说,律师谈民间借贷怎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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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请律师打官司,民间借贷的律师费是什么标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其实对于您的问题,其实没有固定的标准,是综合考量的结果。首先,先要考虑案情本身,如果证据确凿,只需经过一审程序就会相对简单,收费也是会相对较低,如果比较复杂,需要经过二审、执行程序就比较复杂。另外,收费与代理方式有关,如果是普通代理,则是正常收费,如果是风险代理,则要看你所要追回的具体数额,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计算,如果数额较大,案情又比较简的话,就不建议您用风险代理了。
另外,具体到数额上,我们提供以下的建议供您参考:
按照程序进行收费,比如一审多少钱,二审多少钱,执行多少钱,具体单位一般是以千为单位,但具体是几千,就需要您与律师进行确切的协商了。
以上就是对您的问题的简要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敬请关注湖南解梵律师事务所,以后遇见什么法律问题,也欢迎您联系我们,向我们咨询,寻求我们的帮助,谢谢。
【在合肥请律师打官司,民间借贷的律师费是什么标准?】
关于请律师参与诉讼的收费标准,各省市标准不同,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发费按件来算的,不涉及经济的民事、行政案子也是按件来收的。凡带有公益性质涉及到经济的,一般按标的额的百分比来收取,标的额越大收费的百分比越小。
民问借贷类的律师费各地都没有统一标准的,这个是由当事者与律师协商而定的(也就是说可以讨价还价)!
民间借贷诉讼债主开庭时间出不了庭,能不能由代理律师出庭?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也不是必须出庭,除非债权人不出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当然,毕竟债权人是合同的当事人,亲身经历过案件,只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万一法官问出一些债权人知道但没有向诉讼代理人交代清楚的事情,也不利于诉讼的进行,对债权人不利。
感谢邀请。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区分很多种类型案件,大部分的案件都可以由代理律师出庭维护权利。
但是在这里我们要引入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就是特别授权和一般授权,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根据此规定,民事诉讼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事项和权限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1、一般授权代理。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起诉、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2。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根据题主情况如果实在无法出庭的话,可以特别授权给代理律师,但是题主也要注意到特别授权的风险,但是特别授权案件的代理费可能也不一样,而且涉及的各种权限也尤为重要,需要特别注意。一般民间借贷案件完全可以特别授权。
但是,在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一类案件是当事人必须出庭的,那就是涉及身份的案件,当事人一定要出庭,比如离婚案件,当事人一定要出庭,不能委托给律师全权代表。这点要特别注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谈民间借贷怎么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谈民间借贷怎么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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