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疗事故的律师法斗士,杭州医疗事故专业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杭州医疗事故的律师法斗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杭州医疗事故的律师法斗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律师这么折腾的目的是什么?
辩护律师的的职责就是最大可能地争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减刑量刑上的权益,最大限度查清和还原事实的权益,审判程序上的权益。即使被告人最终铁定极刑,通过庭审查清和还原事实,查清犯罪事实和犯罪过程,这也是被告人在现行法规框架之内的权益。在审判程序上,用好用足现行法规框架给予被告人的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程序正义性、合理性、合法性。这些都是法律付予被告人的权益,也是律师应当履行的正当职责。这和被告人在庭审之后应当受到的刑罚不是一回事,法律和社会不应当未经审判就剥夺被告权益,也不能事前就制止或妨碍律师履行正当职责。
从本案看,辩护律师和被告人提出管辖异议是现行法律制度设计中付予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一项程序性的权益。至于辩护律师在提出异议被驳回后,辩护律师向更高级法院提出管辖申请或异议并告知原管辖***,在更高级***尚未作出答复的情况下,原管辖***是否应当开庭、辩护律师应当***取什么措施有效履行职责、最大限度维护被告权益,我们不便评论,相信司法机关,律师管理单位在调查研究后会作出回应,甚至可能出台具体的制度、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作为社会个体,在法律知识、***具体信息都受限的情况下,不宜过度情绪渲泄。
通过本***,在辩护律师退庭后法庭通过询问被告人作出中止庭审的决定,这其实体现了一个很了不起的法律进步。
出于对被告人行为的义愤、对被害人的同情,希望尽快对被告处以刑罚,甚至对辩护律师的退庭行为给予处理,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也说明人心向善。但我们不要忘记,十八大后纠正的一些错案,大家对当时的承办人口诛笔伐,置之死地而后快。而当时错捕错判错杀时也曾经‘大快人心、全民欢呼’。现在,我们应该痛定思痛,总结教训。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来不得半点情绪和马虎。大家喷一喷后静下心来,用法治思维来考量,你会体会到法治在完善,社会在进步。
先摘选一部分***访背景
深一度:之前你给最高法寄出要求异地审理的申请,当时是觉得可能这个案子不会这么快就开庭吗?有想到可能***用用这种激烈的方式吗?
党琳山:之前有过这个念头,但真的要下决心去做,内心斗争也是很多的。19号的时候我去见莫焕晶,见了有5个小时。为什么会这么久,是因为她自己就是个保姆,没有经历过庭审,心里也很害怕,我一是给她介绍法庭的布局、庭审的流程、注意事项啊什么的。
我说这个案子这样搞的确没什么希望,也的确对你很不公平,有可能会***取退庭的方式。所以我就写了那个声明,那个声明只是备用,没决定一定要用。
但随着庭审的时间一步步逼近,我越来越感觉到这样审下去的话,检方证据就两部分,一部分是莫焕晶的口供,另一部分就是死亡鉴定报告。其他问题全部回避了,这样对我的当事人实在太不公平了,案子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深一度:你认为这个案件的意义是什么?
党琳山:之前我就说过,刑事案件的审判意义不只追求要让嫌疑人受到相应的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开公正的审判,挖掘导致案件背后所有的因素,然后能给社会提出改进的意见。推动社会发展,不仅仅是只是杀一个人就完了。
作为律师第一层任务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律师要通过自己的工作,通过自己承办的案件,能够推动社会进步,我认为这个也很重要。如果按照这样审理,就是把莫焕晶杀了,让大家出一口恶气,这个事情就算完了。我自己的工作的价值就被降低了,案件本身的社会价值就被降低了。
再回过头来说这个问题:
我觉得其实律师更想的是通过这个刑事案件找到真正的其他责任方,例如物业消防等部门(我指的不是消防武警战士,而且各种要求消防整顿来收费的消防部门),以及其他责任方的问题的证据,不然等到受害人家属打民事官司,林爸爸他将没办法告倒消防和物业(刑事法庭都做不到何况民事)。其实大白话表明一下,这个问题肯定该保姆背,但是不仅仅是她一个人造成的,如果物业消防给力肯定不至于。所以我觉得我们需要这种律师去"搞事情",推动去问责,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法庭不仅仅要做到惩恶,更应该做到预防。不然仅仅杀一个莫又能如何呢?只有全面调查厘定消防和物业,才能避免这样的惨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杭州医疗事故的律师法斗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杭州医疗事故的律师法斗士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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