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转移财产,律师转移财产被判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转移财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转移财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函来了后果严重吗?
律师函来了,后果不一定严重,但是如果你接到了律师函,而把它扔到了一边,不重视这个事情,那我想这个后果是有可能严重的。
先来给大家说说什么是律师函吧。
律师函就是当事人委托律师撰写的一种类似于警告或者通知之类的信件。比如,一个人欠钱不还,一直协商不成,打算起诉,但是可以先给这个人发一个律师函告知她一下,如果你在几日之内再不把钱还给我,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一般情况下这个人如果不想惹上官司,或者觉得自己确实没理,即使打官司也赢不了,别人都已经这样发最后通牒了,很多人可能就束手就擒了,想着打官司也是还,不打官司也是还,还不如不让自己背上官司。这就是律师函的作用之一。这种情况下,可以让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通过协商就能够解决,不一定什么都要去法庭解决。
但是有些人也许就是这么无赖,收了律师函被别人警告了依然无动于衷,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付诸法律,所以我们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到时候就不要怪我们翻脸不认人了。
另外一种律师函的作用就是可以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
比如一个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到期了,但是如果我给他发的一个律师函又重新提出这件事情,而且对方也回复了,那么相当于可以让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这样就可以让这个官司起死回生。
除此之外,律师函还能够起到解除通知,固定证据等等多种用途。需要不同的案件用不同的方法。所以千万不要小看律师函。律师函虽然不是官方的法律文件,但是它的作用绝对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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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顾名思义,律师函必须是由有执业资质的律师起草发出、由律师亲笔签字的文件,习惯上还要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当然,律师函也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才发出的,所以,还需要当事人的身份文件和相关授权委托文件。
二、为什么要发律师函?
当事人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目的:
基于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作用,律师函不可能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执行力。
律师函在形式上属于一份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其在本质上应当属于证据范畴。
如果律师函在当事人的争议之中能够证明某一个客观事实,那么这一客观事实就会随着律师函的证明力而成为案件中的法律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律师函就有可能给案件当事人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一般而言,律师函的作用就是催促和提醒
催促,就是催具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及时履行约定或者法定的义务;提醒,就是如果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提醒对方可能面临的后果,让一方掂量后果后决定是否履行。
如果发送律师函的一方确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依据,律师函可以起到提醒对方履约的作用,如果对方收到律师函并认为自己没有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一般一方会主动履约。因为律师函内容写明了双方权利义务从产生到消灭的过程(如果律师函最基本的这些都不写的话,那就不是一份合格的律师函),以及要求履行律师函义务的法律依据或者合同约定,现在履行了还可以降低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真要等到对方***到法院的话,不仅不得履行,而且浪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应付诉累。
一般而言,如果双方权利义务清晰,收到律师函的一方会主动履约的。毕竟律师函是由律师专业人员撰写,有一定的预判效果。如果接受律师函明知自己没有理由拒绝履行义务,还故意不履行的,那最后需要履行的不仅仅是律师函要求的义务,还会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利息(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等费用。
二、律师函不仅有起到催促一方履行义务的作用,还会起到威胁或恐吓的作用
在实践中,一些借贷公司明知自己没有经营贷款的资质,通过各种途径把款项借出去了,但最后又收不回来,所以会通过律师函的方式来恐吓借贷人按时还款,但如果借贷人真不愿意偿还的话,借贷公司也不会***的,因为***到***的话,***也不会支持其请求,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所以,对类似情形,律师函的作用不大,顶多就起到恐吓效果。
律师函的功能:
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既是向对方传达委托人的意思、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而制作的。
2.心理底限预警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而产生威胁的恐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过法律分析后以合法的姿态予以定格(当然整体事态是定格的),二是借律师事务所之招牌和律师的职业形象以法律的名义进行放大式的传达,成为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
(那要视情况而定)
若你是律师,委托人愿把6O‰财产归你,辩护歪变正理,愿意吗?
是歪理还是正理,需要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才能作出是非判断。如果经过审查判断,认为案件属于你说的这种情况,那么,再多的律师费我也不会接受委托。一个律师不能没有正义的尺度,不能没有道德的底线,这是本人一直信守的原则。
首先,律师本来就是法律工作者,律师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都要符合法律法规;
其次,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证据和法律参与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再次,律师不得接受除委托人支付的律师费之外的财产;
最后,律师只是法律工作者,不是大罗神仙也不是妖魔鬼怪,没有本领颠倒黑白,也做不到无中生有。
因此,这个问题是不应该存在的。
如真是有这种情况,如我是律士,就是自己饿着肚子也不能做这种缺德的事,让人家骂祖宗八辈,丧尽天良的事是不能做的,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人,首先应有道德准则,没道德的人,是过街老鼠***喊打,且没有立锥之地,做为一名律士更应公平正义,主持公道,卖良心缺德之事少干为益。多做人民群众有意义的事,也为祖上添彩!
当然愿意啦,要不然律师咋赚钱呢?
事实清楚的案件,律师想帮你反转也不可能;事实不清,漏洞较多的案件,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有很大的可能帮你拜托罪责。
律师就是这样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是对律师人格的考验,有点职业操守的人绝对不会这样做。律师为客户辩护,辩的是”正”,驳的是”邪”,如果辩”邪”驳”正”,那是颠倒黑白,昧良心说话,不是律师人的品格。
所以如果我是律师,绝不会这样做。钱赚少点没关系,我是清白人;而赚昧心钱,被人戳脊梁骨,遗臭后代。
委托律师行代收执行款的风险?
没有风险,因为收费律师一般都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有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的约束,不会将当事人委托律师收取的执行款据为自有。
即使有的律师准备或者已经将收取的当事人执行款挪作他用,当事人也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_a***_],要求律师退还该款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转移财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转移财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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