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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财产,律师辩护财产***案例

交换机 10-07 22
律师辩护财产,律师辩护财产***案例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辩护财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律师辩护财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律师在帮委托人辩护的时候,是看钱呢?还是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辩护财产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律师辩护财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律师在帮委托人辩护的时候,是看钱呢?还是看事?
  2. 律师取得的案卷证据能给当事人看吗?
  3. 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自己辩护时应该注意什么?
  4.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律师在帮委托人辩护的时候,是看钱呢?还是看事?

就我个人而言,我的原则是“有所接,有所不接”。

有的案子确实存在冤情的,给的律师费不高,也可以接下来为他争取公平正义

律师辩护财产,律师辩护财产纠纷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有的案子当事人的要求不合法不合理的,给再高的律师费也不接。

律师的江湖你不懂!刑事辩护,律师处于不同阶段他的追求是不通的,如果说单单为了钱,那一年那么多的援助案子还会有人办吗?对我来讲,我现在可以对于是否辩护有选择权,可能会是基于费用多,也可能基于是热点***,也有可能是争议大,也有可能是基于朋友的推荐,当事人的可怜!有钱多有钱少,但只有我接受了委托,就是竭尽全力。与钱财无关!与职责相连!

通常情形下看事,但也不排除看钱。

律师辩护财产,律师辩护财产纠纷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很重要。可靠的信任关系的建立是通过一个个的法律实务,给委托人带来利益才是可靠。委托人将自己的委托经历讲述给他人时,律师的业务被推广。律师单纯的承诺、吹嘘可能取得委托人的一时信任,但是,当律师的承诺与当事人的利益差距较大时,信任可能荡然无存。

基于上述理由,律师在正常情形下重视一个个的个案代理,即使是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如此,以此取得委托人的信任与业务推广。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援助可能被人病诟,援助律师不能有效的承担代理与辩护职责。一方面,法律援助律师可能业务能力所限(现实中,承担法律援助主要是年轻的律师);另一方面,主要通过法律援助取得收入的律师可能心中只有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中,不敢作出有效的辩护。

律师行业也是最为复杂的行业之一,也不排除向钱看的现象。如,有的律师本身就是教师他们在讲授业务时过分的夸大了律师的作用,将自己打扮成“求世主”。如,有的律师夸大了律师看现场的作用,勘查现场是司法人员的职责,律师仅仅是对现场进行复核,律师复核现场另外收取高额的现场复核费用,至少与委托合同不符。

律师辩护财产,律师辩护财产纠纷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无论钱多钱少,只要接受了委托,就意味着一份责任,就会全力以赴。作为一名律师,这是我信仰的。如果认为钱少,从一开始就可以不接下案子,接下了就必须认真做。实际上,有很多法律援助的案子,律师都没有收当事人费用,只是***补助点费用。每个行业都有老鼠屎,律师行业也一样,也有个别不负责任的律师存在。

律师取得的案卷证据能给当事人看吗?

民事案件的证据材料需要和当事人核实证据的真***,将取得的证据给当事人看本在情理之中。在刑事案件中,从更好地为当事人辩护的角度而言,法律应当允许将证据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看,但对于其家属,法律为防止家属与同案的其他人串供或者其他妨碍侦查行为,禁止把案卷材料给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看。已经有过不少律师因将案卷材料给当事人看而被追责的案例,律师执业还是应当谨慎,时时注意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民事案件可以,但刑事案件不行,而且刑事案件在侦查和公诉阶段律师阅卷所知晓的案情对当事人也不能透露。只能向当事人说明涉嫌的罪名,在会见时就案情向当事人核实,然后对有出入的地方与侦查、公诉机关沟通。案件移送法院进入审判阶段,律师在会见时是可以向当事人说明案情的。

对于民事案件,律师当然可以将案卷证据给当事人看。

对于刑事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的阅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刑诉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从理论上讲,查阅案卷材料,是辩护人履行律师职责时,通过合法手续,在***案卷中复印的。这些材料,虽然在检察机关的保密规定中被规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但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审判机关没有将检察机关随案移送的证据材料规定为国家秘密,辩护人将通过合法手续获取的案卷材料让当事人亲属查阅,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但辩护律师核实证据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是泄露国家秘密;二是帮助串供、串证。律师向被告人透露案情的行为常存在非议甚至可能会导致律师入罪。司法实践中,曾经发生辩护律师因将从******的案卷材料交给当事人亲属查阅而以泄露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虽然该案中的辩护律师最终被宣告无罪,但律师界对披露案卷材料仍心有余悸。

因此司法实践当中,基本上律师都是不提供给当事人或家属看的,因为如果让他们看了就不能排除他们对外去宣扬或恶意使用,一但司法机关以案件材料涉密,律师泄秘要追究承办律师责任时,律师将会相当被动。所以实践中律师只是把案件相关证据情况告知委托人,而没有提供证据给当事人或其家属的义务,这种做法属于自我保护,是可以理解的。

都可以公幵,不要留污秽秽了全身不义。要有心服,口服,才能都有教就意义。一定要爱人如己,那坏人他也以为他是对的,才能爆发出露。既然是了公务员法庭自己也要圣洁自己。不要以为你是属于圣洁的人了大过天,用势法能力恐慌了***。这也是心里不洁净的人说话,***冒为善良,没有神性心肠。

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自己辩护时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作为律师,我个人是很不希望当事人不请律师的。毕竟我们也要生活,比如我,二月已断粮了,求救。

其次,离婚有三样,第一,双方是否确定要离婚。第二,孩子归属及探望权。第三,财产的分配问题。

具体如何操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当然,花钱是值得的,专业和非专业还是不一样的。

我是律师,***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另外,请求大家关注我,谢谢了!!!

打离婚官司说得实在一点,分两个方面来说,一是想离婚;二是不想离婚。在这里先不可虑子女财物分担问题,单讲离婚问题。从法律层面讲,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就要搜集有利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有家暴、有婚外情等,只要证据扎实可信,经法庭质证予以***纳,即便对方不想离,法庭也会依法[_a***_]准予离婚。当然,如果不想离婚的话,就要搜集有利于夫妻感情良好的证据,让法庭相信你们夫妻感情还没有达到确以破裂的程度,如此一来,法官就不会断然下判,往往会再给一次机会,不会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主要有三要素:婚姻、未成年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其中婚姻关系是侧重点,未成年子女费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是核心。

在离婚诉讼实务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坚持离婚,婚姻关系是没有办法维持下去的,哪怕一审判决驳回离婚请求,再次***离婚照样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奉劝一些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尽力挽回婚姻可以试一试,但不必执着。

离婚诉讼的核心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不了,离婚目的无法实现。即使实现了离婚目的,也会给当事人带来无穷后患。

当事人不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应该向法庭阐明自己的离婚意见:

一、是否同意离婚

二、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照顾,抚养费如何承担?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是折算成现金分割还实物分割?

四、夫妻共同债务有多少?如何承担?

当然了,我说的这些情况都是建立在证据支持之下的,当事人应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谢邀!

首先,我认为你一定要有足够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法庭上讲的是:谁举张谁举证。

这些证据包括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的所有权。如果你想要儿女的抚养权,就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和其他更具优势的抚养条件。如房子车子存款学历工作等。

如果有证据表明是对方的原因,那对于法官来说就更有利于你。

离婚是把双刃剑。对于孩子来说绝对是致命的伤害。对于双方家庭的父母而言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如果离婚是必然结果,就快刀斩乱麻、早离早脱身。

祝你早日脱离苦海,找到你生命中那缕温暖的阳光!

离婚案件***会先组织调解。关于你说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这个要看你想实现的目标了。

比如你坚持想离婚,肯定着重证明你们感情破裂,可以从是否分居、有无家暴或出轨过错情节入手。你说的太笼统

***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很多人不理解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也经常有朋友很坦诚的问我在为坏人辩护时是什么心态?

说实话,没有什么比律师为坏人辩护更容易被人所误解的了!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为受害人代理案的律师被人夸赞是善良正义的好律师,而为***犯辩护的是律师被骂***,没底线没道德,为了钱出卖良心!

骂律师的人,可能你被无良律师坑过,或者你不能正确理解法律。但无端骂律师的人,只能暴露他的无知。至于说律师为了钱,你工作难道不是为了钱?

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也是坏人吗?

打个比方,有个人的女儿被人***,他一气之下把***犯杀了,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他是否有情可原能在法律上得到轻判?!好坏是主观性评价,而法律讲的是有罪无罪,罪轻罪重!因此,律师为坏人辩护只是他的本职工作。

我相信指责律师为坏人辩护的人是善良的,但只有他和他的家人需要律师辩护的时候,他才能体会到律师的重要性。

再打个比方,某天你一睁眼,被指控为***犯抓了起来,你的对手是谁?是检察院!你孤零零一个人怎么去对抗强大的国家机器?!你想象一下,如果没有律师,你是多么孤立无援,国家机关指控你有罪,你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如何自证清白?!没有律师的帮助,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任何个人都不过是个蝼蚁!

因此,我们律师为***犯辩护不是基于对他同情,而是如果他是有罪的,让他罪当其行,如果他是无罪的,我们的职责是让他免受其冤!

我经常讲的一句话:民众对律师的态度,尤其对为***犯辩护的律师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

一句话,因为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第一,法律规定,未经***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在***判决前,行为人也只能是涉嫌犯罪。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对事实依法审理查明、准确认定证据、正确适用法律。

第二,若一个人真是杀了人,他的行为肯定是不正义的。法律之所以设置律师辩护制度就是要用正义的程序来审判不正义。

呵呵,这话问的有点外行了!甚至想诱导出律师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专门为犯罪分子开脱!***犯,你怎么知道他是***犯?呼格吉勒图、***、赵作海、张玉环等当初定的都是***犯,仅这几年披露的冤案,要么是真凶出现,要么是死者归来 ,如果当年能好好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也不会令无辜者顶着***犯的罪名被处决,人命关天啊,***。

律师制度起源于西方,是舶来品,本身就是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其目的在于保护***,对抗司法***。我们国家从清末就开始引进律师制度,也是为了顺应世界潮流。现在基本上大家都能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理,就是说任何人未经司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推定是无罪的。无罪的人当然是需要律师为其***的。

再说律师这个职业,首先人要活着,要养家糊口,跟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式卖艺的一样,是靠手艺吃饭的。律师就是靠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别人提供法律帮助谋生的,所以别道德***律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辩护财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辩护财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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