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个憧医疗事故的律师,寻找医疗事故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我想找个憧医疗事故的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我想找个憧医疗事故的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有证据显示是医院的过错造成了医疗事故,可以不用请律师自己打官司吗?
作为患者方,即便拥有便于己方证据,也应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疏理打点,因为医疗事故专业性很强,往年的医疗纠纷会上升到医闹事故是因为自己不专业,律师是可以解决这件事的,虽然目前有些律师口碑并不太好,但是,大部分还是正义律师,要和谐就互相信任。医院方他是集体单位,没有谁愿意主动与病人及家属结怨添仇,所以面对的事要公平公正,我建言找第三方专业资质机构为自己打理官司!
完全可以。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共同委托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方也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鉴定。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医患双方仍然可以依据鉴定结论及医方责任比例进行协商解决。如分歧较大,患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依法裁决。如果案情相对简单,责任划分明确,患方可以选择亲自诉讼或者委托亲属出庭诉讼,而不一定委托律师。如案情复杂,也可咨询律师和医师朋友等相关专业人士获得帮助。理性***是最佳选择!
发生医疗事故一般怎样解决?
先进行调节,而且尽量调解,哪怕自己亏点。如果医院不承认,那就只能走司法途径,比较漫长的过程,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你的病情进行鉴定,这才是有力证据,如果没有鉴定估计赢不了
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核心的证据,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伪造几乎是必然的。
***病历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须附带如何条件,不要被医院的各种理由所迷惑,比如有的医院可能以患者没有出院、欠费等为借口,拒绝、拖延患者***病历,此时需要据理力争,必要时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在***病历的问题上,部分患者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他们认为,我还需要在医院治疗,担心***病历之后影响医院对自己的治疗,显然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医院是个公共场所,治疗措施一般需要经过许多环节,由多人进行,没有哪个医务人员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在您的治疗上“偷工减料”,相反,由于您***取了行动,会使医务人员在治疗上更为关注。另外一些患者认为,反正***封存也晚了,病历肯定被医院改动了,***封存没有什么意义了,这种想法显然也不可取,总体来说,病历是很复杂的医疗文件,短时间改得天衣无缝是不太容易的,所以为了避免院方进一步修改,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不能因为晚了而不去***病历。
2、注意收集其他证据
在与院方进行交涉过程中,尽可能录音;注意留存病房其他病友的联系方式,关键时候他们是可以作为证人的。
3、及时封存检验有疑问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
部分医疗事故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有关,比如说输错药、例如把硫酸镁当成碳酸氢钠给病人输注,造成呼吸肌麻痹死亡的。不及时对这些材料***取封存检验的措施,将使关键证据永久丧失,无法再次取得,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4、不要拒绝院方尸检的建议。
对称存在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如果医方已经建议做尸检,那么家属应该积极配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所以如果患方拒绝,如果影响对死因的判定,需承担不利的后果。
5、专业律师及时介入
医疗事故涉及医学和法律两大专业领域,极为复杂,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介入,患者在与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这方面有许多惨痛的教训。比如有的患者在做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致使鉴定结果对患方极为不利,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一个明确的类似诉讼的救济程序,更改鉴定结论的可能性很小,患方只能无奈接受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我想找个憧医疗事故的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我想找个憧医疗事故的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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