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交换机

江都交通事故律师,

交换机 09-29 31
江都交通事故律师,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都交通事故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都交通事故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扬州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扬州狗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都交通事故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都交通事故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扬州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
  2. 扬州狗主人驾车追赶偷狗贼不慎将其撞死,律师认为难构成正当防卫,你怎么看?

扬州哪个律师事务所比较好?

师事务所的好坏需要根据具体的需求和案件性质而定,不同类型的律所会有不同的优势。以下是一些在扬州比较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供您参考:

1. 扬州铸徒阳光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侧重于企业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拥有精通外语的律师和国际贸易专家。服务范围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

江都交通事故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扬州樊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以建筑施工工程土地征收城市规划等领域闻名,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和完善的案件处理流程。服务领域涵盖了民事商事刑事和行政等多个领域。

3. 扬州兴天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和金融领域业务,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律师和法律专家。服务领域包括国际贸易、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等多个领域。

当然,以上仅仅是提供了一些参考,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建议要根据自身需求、预算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同时,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时,也应注意律师资质、专业领域、成功案例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虑。

江都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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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狗主人驾车追赶偷狗贼不慎将其撞死,律师认为难构成正当防卫,你怎么看?

杨州狗主驾车追赶偷狗恶贼(携带有毒针凶器),成功地将其撞死。粗一浏览,觉得盗狗嫌疑人该死,但是仔细反复查看了案情以及媒体报道后,我认为这个案件有疑点。

一是狗主人取得了大众许多人赞赏,恶贼当惩,(至于是否击毙另当别论),二是盗狗者带有凶器作业,是否已经威胁到当事人的生命。有没有合理避让的空间。三是车主即狗主人明知追赶凶犯有危险,为什么不报警,除了撞死凶犯,(一说误踩油门)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这起案件中民众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认识至关重要,我国的法制建设正在不断健全完善,加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己经超过了***本身,全国有不少司法实践,面对社会突发***,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坚持第一时间,报备公安部门并争取由公安部门直接参入,非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才能实施打击。

江都交通事故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个案件怎么判,说白了是公安部门,法院责任所在,我们没有必要大费周章瞎折腾。

在我国持枪是违法的,除了真枪,其它的一切有杀伤力的***都属于违法范畴。先问各位神主,偷狗贼用的有杀伤力的射杀枪违不违法? 如果不违法狗主人应对偷狗贼的死亡担责 !如果大家认定持有杀伤力的枪违法狗主人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取制止犯罪行为继续的做法不应该吗? 每个人都算在内,当遇到生命受到威胁的无动于衷那是弱智 ! 当嚣张的偷狗贼拿枪要射向狗主人时狗主人完全是出于本能的防范就是自卫 !偷狗贼罪有应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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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长生村发生了一起案件,偷狗贼罗某在偷范某的狗时被范某发现,于是驾车追赶,罗某不但不加以收敛,且用毒弩射杀范某,导致范某驾驶的面包车操作不当,当场给罗某撞死。

个人认为,此起***应按两方面加以分析。

首先,罗某偷狗是一种为人们所不耻的偷盗行为,失主为了减少损失,驾车予以追回无可厚非。

罗某在此时应终止偷盗行为,还狗于失主,如此,便不存在后面发生的事情。但是,罗某非但不愿将狗还回失主范某,而且还变本加厉的使用带有毒针的***来射杀范,其行为相当恶劣,并让范某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造成范某在驾驶当中车辆失控,从而引发了交通事故。



其次,此事不存在“正当防卫”,因为,范某只是本能的逃避罗某的射击,根本无从“防卫”,说成“正当防卫”是混淆了概念,将范某的操作失控当成了有意撞人。车辆对罗某的撞击不是出于范某的本意,而是范某在受到罗某攻击后,出于本能的躲闪导致车辆失控的情况下误将罗某撞死。

从范某的行为来看,即使罗某不存在偷盗狗的情况,范某驾车将罗某撞死,也只不过是一件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范某在驾车过程中无法对罗某的攻击***取制止行为,他只能躲避罗某的攻击带来自身的伤害,从而在避险的过程中导致车辆操作失控。因此,这起交通事故是由受害者罗某对肇事司机范某人身安全威胁引起的驾驶不当。

如果当时范某驾车处于安全行驶的情况下,为了夺取被盗的狗而有意对罗某进行撞击,且可列为“防卫”,而事实上诱发事故的因素完全是罗某自身造成的。个人看来,罗某在此交通事故当中比碰瓷者的行为更为严重,而范某在此起交通事故当中本身就是一个受害者。


因此,我认为事发因罗某偷狗而引起,而罗某在逃跑过程中对范某的生命构成了威胁,从而造成了范某驾驶的车辆失控,进而引起悲剧的发生,罗某在此次***当中应要承担主要责任。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公民在保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时候,由侵害利益的一方带来的过失而导致的事故,被侵害利益的一方还要承担责任,这就相当于纵容侵害利益者进行犯罪。个人建议,范某可对罗某就民事方面进行责任内的赔偿或者处于人道主义赔偿,而不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都交通事故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都交通事故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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