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律师交通事故,昆山律师事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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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昆山男开车与一电动车刮蹭,下车砍人反被杀,他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 昆山宝马男与电动车男子发生争执,持刀行凶被反杀。那么法律会怎么判?
- 昆山宝马男被砍案,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律师,你们如何给电动车司机作无罪辨护?
江苏昆山男开车与一电动车刮蹭,下车砍人反被杀,他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该承担法律责任!为啥承担法律责任呢?就因为开宝马?首先一点,视频看到开车男先下车与电动车男子争论,后跑到车里拿刀砍对方这是不真事实!这是蓄意谋杀吧!第二点车上放刀在车上做饭?只能证明该男子可以有心去砍人
昆山宝马男与电动车男子发生争执,持刀行凶被反杀。那么法律会怎么判?
因该无罪赦放,当人被人用刀追砍时,找到机会反抗进行防卫正常,在生命遭遇危险时防卫过头也正常,没有人会去套用防卫公式,考虑是否在法律充许的范围内防卫,因为是别人用砍刀要砍自已,谁能丛容淡定?
无论法律怎么判电动车男,做为百姓我们还不是逼迫接受,但我期待正义,没有水份的判决,如果以后遇上这样的事我照杀不误,必境生命只有一次,我不灭他,他就会灭我。这件事是强者与弱者的对决,谁是谁非,希望法律不要让13亿国人失望,不要让正当防为名存实亡。
本次***,我个人认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以双方过去的行为为研判,以人民的呼声为参考,进行妥善处理。像这样的***,迟早会在所谓的‘’龙哥‘’身上发生,只是***的迟早、次数、大小以及受害者的对象不确定而已,该来的一定会来。我支持轻判!
昆山宝马男被砍案,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律师,你们如何给电动车司机作无罪辨护?
电瓶车主:
一、我是守法公民,我骑着电动车走在该走的道。
二、宝马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将我的电瓶车推到人行道,俺没说什么。
三、纹身男跑过来就骂,骂完了不解气还跑车上拿刀砍俺俺也没还手也没办法还手,俺没带刀。
四、电瓶车是俺辛苦钱买的是俺的代步工具,没了它俺连吃饭的钱都赚不到了。要不然俺早跑了,但估计也跑不掉,他们人多,会让俺跑吗?
五、好不容易他刀掉地上了,俺捡起来。捡起来了干嘛,砍他啊!再被他抢去来砍俺,俺可没命了,555
六、你说俺防卫过当?哪天叫人拿刀追着你砍试试
七、你问俺当时想啥,俺啥也没想,就想着保命!
在法庭上,换做是我,就抗辩说。当时,他一边砍我一边喊,我砍死你,我砍死你,后来因为他用力过猛,刀掉在地上,我捡起来后,他继续喊,我车上还有刀,你等着我取回来砍死你,不得以,我怕他取刀在砍我,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只想用刀把他继续伤害的结果降到最低点,没想到造成他死亡的结果,不是我真是的意愿。
纯属个人观点
1,死者有犯罪前科,刑期更高达10年之久,从这件事情来看,对于之前的改造完全不当回事,没有悔改之意,迟早会再犯事,只是大小问题。
2,酒后驾驶,压实线变道,还有撞向于某的动作,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和恐吓罪。
3,下车对于某进行推搡还有拳打脚踢的攻击动作,这是滋事挑衅和故意伤害。
4,请问作为一个正常人,有谁会在车上放着一把开锋的近1米长的砍刀这样的管制刀具呢?这完全是有预谋放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到是有预谋拿着砍刀去威胁,伤害,甚至去***他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有进行对他人谋杀的嫌疑。
5,当刘某从车上拿出砍刀并且砍中砍伤了于某,再结合前面的刘某做出的一系列动作,足以证明刘某是对刘某进行谋杀。
以上是个人观点,还望法官能对事实进行客观的判断,不要让民众对于我国的法律失望
2.宝马男有纹身,疑似黑社会,就算白衣男捅伤了宝马男,也不能解除宝马男对其个人甚至家庭的威胁,也就是说,威胁还在,依然适用正当防卫。
3.宝马男同车还有两人,也与白衣男口角过,但白衣男并没对这两个追杀,因为白衣男认为这两人没对其构成生命威胁,这说明白衣男在恐惧中依然判断宝马男对其有人身安全威胁。
谢谢!
作为纹身人拿着社会恶习表现等违规违法不良现象我就不多说了,单就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来说我个人认为纯属正当防卫,因为谁都不能保证纹身男返回车上不是想找更厉害的大杀器(也许是车上有***之类),因为第一次到车上就是拿凶器,所以第二次很大可能也是为了拿凶器?作为骑车人一看对方那么多人,那么横不讲理上来就打打不过就操刀,潜意识中对这种人谁都不敢那么的认为他是认输了逃跑,因为骑车人在时刻戒备中一看到有反击的机会作为人的本性自我保护来说应该趁此尽快出手,毕竟对方还有好几个同伙,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会驱使自己本能的追上去在他还没有拿到凶器之前把他打倒自己才有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昆山律师交通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昆山律师交通事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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