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医疗事故罪律师,昆山市医疗事故罪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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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看待昆山宝马男被杀案周保民律师给出的意见?
我觉得就是,把简单清晰的事情情节故意模糊化。
这位律师在公安没有调查清楚,就下结论。殊不知律师是在法庭上辩护的,也就是说在法院量刑时才进行合理辩护,目的是量刑合理,而不是保护坏人!
也许歪理讲多了,忘记了本该有的原则吧?
不支持这位律师的看法。
这是一个持续的防卫过程,在跑向汽车的这几秒钟几秒钟几秒钟不能认定伤害已经终止,也不能认定已经丧失侵害能力,被害人也就是白衣哥有权继续防卫。而且纹身哥也没有口头求饶或表示过和解等终止侵害的意愿,这是我们判断这场防卫是持续还是断续的关键,如果纹身哥表达过和解或求饶的意愿,而白衣哥仍然进攻是属于防卫过当,而纹身哥只是向汽车靠近,无其他任何表示,则判定侵害仍然在持续,防卫也在持续,不存在过当,因为战斗没有终止,整场防卫也没有终止,还在持续中。综上所述,白衣哥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一说。
我不是读法律的,所以我不懂那么多法律条文和解释。但是视屏我看了,我只想总结一下我的看法,至于我的理解合不合法那就看各位专业的看官怎么判断了。第一,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明显是汽车违章了,那是自行车道,宝马车要从自行车道穿插过去,至于他们之间的对话那就没办法求证了。第二,发生争执以后,车上多名人员下车,下车后说了什么也不知道,但从***中可以看出,多名人员围攻骑车男子并明显是占上风的,在这种多人围欧一人并处于上风的情况下,其中一人居然还回车里拿出砍刀,这是想干嘛?而且如果是一个普通人的话,为什么车上会有砍刀?第三,在砍人的过程中,砍刀掉落地上,骑车男子捡起来反击,我觉得这是人的本能,因为如果骑车男子不捡起来被宝马男捡了刀那死的就是骑车男子了,而且在那种情况下,宝马男一方人员众多,车内到底还有没有其他武器骑车男子都不知道,所以他必须把眼前的威胁先消除掉再做打算,而且这把行凶的工具也不是他所有,虽然当时宝马男处于下风,但他的同伙还在,这也对骑车男子产生不小的威胁。
某律师不知道是出于何种目的给出所谓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的论断的
首先我们可以看看网友给出的答案
首先应该明确一下正当防卫的定义。施暴方的正在对受害方进行暴力侵害行为,而受害方向施暴方做出同样的暴力反制行为,用以制止侵害。称为正当防卫。而在侵害行为明确停止后,受害方仍进行暴力反击,并对施暴方造成伤害的行为可称为防卫过当。
这次***的过程中施暴方,受害方清晰,侵害行为明确。唯一的争议点是纹身男再次跑向车辆时,受害人追砍的行为是否是防卫过当。然而纹身男再次跑向车辆的行为,并不能视为侵害停止。因为其第一次跑向车辆是取凶器从而提高暴力侵害等级,那么第二次是否是再次取凶器?而这件凶器是否是更加具有威胁性的呢?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当事人做出这样的判断,完全是合理的。所以在侵害行为持续和有继续升级的可能的情况下,应适用于无上限防卫。
或许是办理过太多类似的案件,都收了人家很多律师费,本着为代理人服务的原则,咬文嚼字钻营法律的漏洞,维护代理人的权益,所以也没什么道义正义良心了,所以几乎是第一时间跳出来阐述观点,搅乱视听,误导大众
当然这些都是猜测,某大律师也不要对号入座,我等小民更得罪不起您这等专家
中国的法律目前是不够完善,但是中国的正义从来不打折扣,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也希望更多的专业人士能够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为国家出谋划策,为这个社会弘扬正能量添砖加瓦,而不是像某大律师一样,冒天下之大不韪,想要出名别走捷径!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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