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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恋爱财产***律师案例,云南恋爱财产***律师案例最新

交换机 09-03 12
云南恋爱财产***律师案例,云南恋爱财产***律师案例最新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云南恋爱财产纠纷律师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云南恋爱财产纠纷律师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李某某云南失联后,...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云南恋爱财产纠纷律师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云南恋爱财产***律师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李某某云南失联后,男友洪某每天频繁发朋友圈,怎么看?
  2. 昆明一男大学生领证才一小时就要求离婚,女方索赔30万合理吗?
  3. 云南警官学院能不能谈恋爱?

某某云南失联后,男友洪某每天频繁发朋友圈,怎么看?

同居一年多,居然不知道男友是做什么工作的,工作单位在哪里?同时还不影响双方的交往。这个女孩真的是太单纯了,天真的有些可怕。

被害者李某某今年21岁,是一个在读的即将毕业大学生犯罪嫌疑人洪某今年24岁,职业未知,谋生手段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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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两个人是为了爱,保留各自的私有空间?

都说距离产生美,无论是夫妻还是情侣之间,各自都希望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隐私空间,我的工作所有事情,你不要过问;你的个人空间,我也不会掺杂,打着“互相信任”的旗帜。从实践上看,很多人最后都是出了问题,起码的交流和认知都无法达成一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案发后,这么神秘的男友,居然每天更新朋友圈信息,好像一切与我无关的态度,真的很难相信这是一对情侣。

2、还是双方感情淡薄,各持所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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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两个人达成某种协议,要不然怎么能够出现女友的朋友圈,很少有男友的任何信息,而男友的朋友圈也没有女友的信息,难道真的完全互相不在乎么?这就是热恋中情侣的表现么?

后面也有报道称,男友坚持工作保密的借口,被害人李某居然也能够接受,和一个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男人每天生活在一起,真的很难想象。

所以这个案件感觉很蹊跷,看似情侣,却有着情侣不具备的表现,爱情真的能够蒙蔽了一个人的双眼,失去了理智,失去判断能力。具体细节,还需要警方的进一步侦查,才得而知。但是洪某***罪名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需要还被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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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大概有以下几点原因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在女友失联后仍然频发朋友圈:

1.在朋友和熟人面前装淡定,装作一切没发生过的样子。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他才故意频发朋友圈,让熟人意识到他对女友失踪这件事情毫不知情。

2.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心理素质再好的人,再犯下如此大罪之后一定也会产生恐惧心理。有可能洪某将朋友圈作为缓解这种恐惧心理的良药。

3.排解心理的孤独。朝夕相处的女朋友再也无法和他同床共枕了。生活的重心肯定也要发生变化,一下子可能会不适应,会觉得生活无聊。洪某可能就因此频繁刷手机,发朋友圈。

4.作案之后自我放松。作案前,他一定进行了周密的布置,和另外两个合谋犯肯定也是一直保持联系。案子完成之后,紧绷的神经一下子得到了解脱,自我放松了之后就开始刷手机了。

5.也可能洪某本身就经常发朋友圈,案发之后为了保持频率,依然继续发朋友圈。

犯罪嫌疑人洪某的女朋友失联后,洪某还是照常的频繁的发朋友圈,从心理学角度去分析有三个原因:

1.犯罪嫌疑人洪某根本就没有把失联当成一回事。根本就不在乎,少一个人或者死一个人在他的心里是无伤大雅,照常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2.故作镇定。***装时常发朋友圈,故布疑阵,装作很镇定,减少被别人被怀疑的几率!

保持频繁的发朋友圈,能够减少他的作案嫌疑,因为每一条朋友圈的发布,都会自带足迹和时间,在大数据排查时也不会排查到他,在时间和足迹上撇清自己的嫌疑。

3.他的朋友圈里的人都是他的死党。他不会轻易添加别人。所以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发朋友圈,不会被别人投诉或者举报,朋友圈的内容都是在有限的几个人中间传播。不会不会发生外泄。

终上所述:不管出于哪一个目的,他都会照常频道的发朋友圈!保持一个常态,减少被怀疑的几率!

还有的说男友是官二代呢,但无论是谁,他发不发朋友圈,都有以下几大罪,被道德所谴责。

有以下几大罪,受到道德的谴责会付出代价的。

1.***女友,多年来也应该有感情基础,而且还同居那么长时间,也不该对枕边人狠手。

2.伙同人跟你一起犯罪,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你一同作案的也不是什么善茬。

3.知法犯法,现在是法治社会,而你却选择触犯法律。

4.被公众舆论谴责的你,哪怕你爹真的是司法干部,舆论也会起到监督作用。

5.愿最后结果能够早日公布,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别看他现在逍遥,到时候有他受得,法律和舆论都不会放过这个人。他的凶残和无所谓的态度已经把人的愤怒点燃。

究竟凭什么,他这么有恃无恐,相信不久法律的判决就让他笑不出来

交往一年多,李某月从未知道男友的半点底细,在这种情况下仍选择继续交往,的确有点不理智。

恶魔都是善于伪装的,洪某朋友圈的内容,只不过是营造人设、乔装善良的手段。在合谋把李某***后,李某每天正常更新朋友圈,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看上去女友的失踪和自己没丝毫关联。

那么,在女孩被害后,男友洪某几乎每天的更新朋友圈,有哪些目的?

01:营造一切正常的***象

这是凶手惯用的隐藏手段。用逆向思维来看,在将人***后,如果社交动态显得异常,那么更会值得怀疑,对他们来说此时要维持一切的正常秩序,包括正常的社交平台动态更新。洪某频繁发朋友圈,内容和女朋友相关的并不多,仿佛把自己置身事外,营造出自己对于女朋友的安危“不太关心”,以制造不知道女朋友“已被害”的信息。

02:对受害的女孩反咬一口,干扰正常警方破案

其二,根据光明网的消息:洪某在朋友圈曾提到过,李某月拿了自己家的几万块钱然后失踪了。 这招实在过于狡诈,把女孩的失踪营造成是“偷钱逃跑”,把一桩命案故意渲染成“偷窃案”,把自己***的事实润色成“女友”的人品问题。

这样一来,对女孩的反咬一口,足以迷惑很多人的视线,就像杭州sha妻案的许某一般,可能也干到破案的警方。

03:掩盖内心的各种情绪

发布朋友圈还有个目的,那就是通过发布社交动态来隐藏、宣泄自己内心的情绪。洪某犯罪后,内心不可能毫无波澜,年仅24的他,难以做到心态如此老练,否则他就是个很有经验的“恶魔”了。因而,发朋友圈就是为了宣泄内心某种情绪,毕竟他知道:可能下一秒,等来的就是法律的制裁。

综上来说:

李某月陷入爱情后有点盲目。作为旁观者的朋友,看得是最清楚的:一年多了洪某从未透露过自己的工作信息,只说自己的官二代、从事保密工作不能外泄,这明显存在很大问题。

尽管李某的朋友早就看出了洪某的不对劲,奈何劝阻和提醒,都未能把迷失在恋爱的李某拉出来。可怜这么一个花季少女,被3个恶魔摧残了。

所以,面对爱情,请理智一些。评判一个人不能只看他口中的花言巧语,要看他对待外界事物的态度,人设可以伪装,但是细节不可能面面俱到。否则,识人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昆明一男大学生领证才一小时就要求离婚女方索赔30万合理吗?

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儿,不是儿戏,领证之前应该经过了慎重考虑。这一个小时内发生了什么,外人不得而知。但是离婚的决定过于草率了!

女方要三十万是为了钱吗?可能是通过要钱,让男方知难而退,撤销离婚的决定。

吃瓜群众们,让他们冷静一下,等一等再做决定。但是我还是希望他们幸福!

昆明一男大学生领证才一小时就要求离婚,女方索赔30万合理吗?

这个问题,昨天看了新闻。这其案件是男的在校学生,女的是护士,男女在一起交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双方为什么发展到领取结婚证一小是就要求离婚呢?目的是什么?难到是为了结婚,就办离婚这对双方今后婚姻都没好处,在婚姻一栏上都是二婚。草率的决定要给今后的婚姻留下后疑症。法院不判决离婚也是对的。如果男的说,结婚前都感情不好,那么为什么还要拿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结婚证呢?不是自找没事干,拿婚姻当儿戏。

“你这个大骗子,才领证一小时就要离婚,把我从未婚姑娘无故变成了已婚妇女,不行,你必须赔偿我30万!”

刚出民政局结婚登记大厅的一对小夫妻,领证结婚才一小时,便闹起了离婚。

这不是电视剧狗血剧情,而是现实中真实的案例。

1995年生的男子项某,系昆明一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19***年生的女子陈某,是一名护士,二人认识后,互生好感,几个月后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领取结婚证一个小时后,男子项某反悔了,他认为此前双方已分手,提出离婚。女子陈某不同意离婚,她认为项某骗婚,让自己从一个未婚姑娘,变成了“已婚”,要求项某赔偿30万元,双方还闹上了法庭

最后,***判决,不准许离婚。

结婚,本来是人生大喜事,自古以来被喻为人生三大喜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之首,为什么却变得如此草率了呢?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领证一小时反悔闹离婚,也是创造了一个记录。不过,记录都是用来打破的,估计以后会有领证当场把结婚证撕了闹离婚的。但是,对待感情、对待婚姻如此儿戏,既会伤害对方,也会伤害自己,还浪费了国家的行政***、司法***。

如此短暂的婚姻关系闹到***,而且双方都有自己的诉求,那么***在判决前就要理清这个婚姻到底是无效的?还是可撤销的?是判离还是不离呢?咱们往下看:

首先,领证1小时就闹离婚,算不算无效婚姻?看我国《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见,这个事情中的当事人不符合以上条件,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如此短的婚姻关系是不是属于可撤销呢?《民法典》对可撤销婚姻也作出了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云南警官学院能不能谈恋爱?

一般来说不可以。各校的管理模式有所不同,有些警校按部队军事化管理在校期间不准在校内淡恋爱,为了不影响学业所作出的决定。

年轻人到了成年阶段一般高校都限制谈恋爱拍拖,只要大家自律规范自己行为校方是不加阻拦。总的来讲一切靠自觉,学好本事才是追求前途的根源。

恋爱正常对待也助于学业促进,发扬互帮互助共建和谐理解万岁。

可以谈恋爱,只要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到了结婚的年龄,有自己心仪的女孩或者男孩,双方对彼此有感觉的,可以先试着谈谈,个人的是大事,至少父母少操心,自己可以先谈谈,合适的话可以进一步发展,如果合适的可以考试谈婚论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云南恋爱财产***律师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云南恋爱财产***律师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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