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交换机

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

交换机 08-16 14
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买期房签订的《认购...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买期房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开发商因五证不全按期未交房,怎样维权?
  2. 工程工资拖欠,该怎么办?
  3. 房屋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签署时,该注意些什么?

买期房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开发商因五证不全按期未交房,怎样维权

没有预售证,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卖房的!如果双方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进行了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任何合同或协议,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在又没有按照购房协议交房,请依据购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感谢邀请!

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在未签署蓝皮合同之前,之前的认购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应,前提是必须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延期交房按蓝皮合同违约赔付标准赔付,一切以蓝皮合同交房时间为准。

视频加载中...

望回答能帮助到您!

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只要开发商具备了预销售条件,并且签定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认购协议书,就有法律效率。购房者违约将被没收定金,开发商违约将处以定金双倍赔偿

但是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房款的20%,否则多出部分可以要回的,当然也有其他合理合法的手段要回定金,不在这里讨论。

如果开发商因非不可抗力引起的不能按期交房,是可以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选择退房或者不退房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的,每个合同的约定不一样,需要具体看合同。

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关于开发商(预售)销售新建商品房的相关新规定:没有取得相关售房权限,不得以向购房者收取任何形式的购房款,包含:订金/定金。

若是开发商未取得相关的售房资格,如:《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不得与购房者签定任何形式的售房协议,就算已经签定了相关的买卖协议也是属于违规操作,购房者大可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

仅需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情况即可!经相关部门的核实后,开发商退房、退款,并处以一定金额的处罚。

其他的***方式,例如:拉横幅、闹售楼部,都是大多数都是无意义的浪费时间,最终的结果都是退房。退款。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额认购协议上有具体日期,所签署的协议上日期在开发商获取商品房预售/销售资格之前的,可以以开发商违规操作的形式,举报开发商。

所签署的协议上日期在开发商获取商品房预售/销售资格之后,协议有效,继续执行

工程工资拖欠,该怎么办?

工资拖欠怎么办?这是一个比较热门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对农民工来说。曾几何时,我们在网络上,报纸上,经常会看到,某某工地拖欠工资,某工程公司拖欠工资。

工程项目工资拖欠的原因一般有,哪些原因呢?

有的是项目没有完工,工程还没有结算,工程公司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这是第一种情况。据我了解,很多工程项目,并非是正规的施工企业在施工,他们找的是很多挂靠的公司,或者是转包分包工程项目。这样的项目一般来说是不会提前支付全部的工程款,有的甚至好几年以后才会结算。所以说很多挂靠的公司,他们只能去拖欠工人的工资。并且一开始他们在招聘工人的时候,他们就是想这么干,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工资可以晚一点给,然后呢,这样可以节省更多的资金进行周转。

有这样想法的施工单位,他们就是一种很不道德的。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在寻找施工企业的时候,也没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他们也无法分辨出哪一个施工企业好,哪个施工企业不好,他们想要的,只是一份工作能够出卖自己劳动力,靠劳动力来挣得一份薪水的工作。他们是天真的淳朴的,他们从来不会想到工程公司会拖欠他们的工资,他们想的只是自己会好好的去干活,按期领取每个月的工资,每年过年回家生活可以好点。但是他们这样一种天真,被人给利用了。不良的商人就是利用他们的这样一种天真,来剥削他们。

如果说第一种拖欠工资属于无奈,那还有一种就是恶意拖欠。像这样一种恶意拖欠公司的工程工资的团伙,那就属于黑恶势力了。但像这样的公司应该是很少数的,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事情的发生也是比较少的。大部分的工程公司,都应该属于正规的企业,都应当按时的发放工人的工资给他们缴纳,各种劳动保险

工人的工资遭到拖欠,应该怎么办?拖欠工资的工人应该去找工程的负责人,去诉说自己的苦衷。然后要求工资的管理者进行妥善解决。得不到解决,可以寻找当地的仲裁机构积极协调。如果协调仍然得不到解决,那么就可以寻找当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工人应当和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协议,这样才有一个合法的依据。农民工朋友应该充分的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正当的权益。

现在的工人不怕拿不到钱,可能会稍微延迟一点,只是辛苦个别的包工头或者分包队伍,因为进度款用于支付各种材料商或者其他支出,短时间***困难,想办法借钱的时候是最最困难的,各种民间借贷银行贷款,脑袋真的需要两个。工程工资拖欠,现在***可以很及时帮你解决。关于工资拖欠,

一,看公司是否按合同时间支付工资,有公司工资会只拖不欠。因为公司资金暂时紧张,我们同样也需要生活,换个角度看,哪方都都有道理,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双方选择。

二,如果公司拖欠工资不给,可以走法律程序,不能意气用事,保留好工资条,打卡记录等各种有关于你在公司上班信息。这过程听着比较繁琐,但是也是一种途径。

三,因为我们和公司是双向选择,在选择公司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公司是否适合我们,是否能按时支付我们的工资,是否适合自己的规划要求,选择公司慎重。

四,愿社会没有故意拖欠工资的公司,也祝你和你的公司越来越好,共同进步。

房屋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签署时,该注意些什么?

房屋中介签署的是合法的存量房合同,具备法律效应,买卖双方有一方没有达到合同内的要求,另外方可以提起公诉或者是赔偿,买卖双方,不管是哪一方,签合同之前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和细节,不懂的可以咨询中介。中介拿的有中介费,中介必须要负起中介该负的责任,中介从客户讲出自己的需求,到中介再给您通过需求筛选合适您的房子,其中产生任何疑问,都可以向中介方提出异议


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属于[_a***_]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的规定,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一般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

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第四,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第五,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在二手房交易当中,房屋中介合同正规的讲叫房屋居间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个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当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时候,***参考的就是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居间合同。

那么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第一、在签署买卖合同以前,要去房管所查清楚购买房屋的产权信息,是否限购?是否被查封?有些业主为了拿到钱去隐瞒这些信息,导致二手房在交易中间出现很多问题与***,你去买房子肯定是为了能高高兴兴的拿到房子,而不是因为没有提前去落实清楚房屋产权情况,导致交易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第二、在签署合同以前,要落实好自身的情况,有没有资格购买区域的房子,能不能***,最高能贷多少个人征信有没有问题等。这些问题在二手房交易当中非常重要,当你签完合同,发现自己贷不了款,或者说自己已经超过购买次数,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所以这些问题自身也要提前去落实好。

第三、签合同不能马虎,因为一旦在合同上签了字就要受合同约束,合同也会受到法律保护,违反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双方在签约时应当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该要求中介公司解释清楚,中介也有义务去给双方解释清楚,因为一旦出现***,双方找得肯定也就是中介。

第四、居间合同不要留空白,要求买卖双方当面签完居间合同,并且居间合同的空白处要全部填写,防止房产中介或者买卖双方私自修改,另外合同要一式三份,自己要保留一份。

第五、重视定金,定金对双方都有约束,如果买方反悔,就会失去定金,如果卖方反悔,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在签订正式的合同之前,双方都会在签署合同的时候约定好定金协议,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以这种方式将双方捆在一起,以免一方反悔。

一.签合同前一定要做那个查档,就是调档这个房产的产权清晰,这个很重要。

二合同条款中双方约定好的补充条款双方签字按手印。

三,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本身的按揭资料符不符合银行还有征信报告。

四可双方约定好按揭不通过的双方解决方式。

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的规定,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一般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

那么如何规定中介机构不按合同办事的责任?

如果中介机构不履行合同,可以约定由该中介机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承租人所遭受的损失。

但是基于中介种类不同,违约的定义也有所不同。

如果是房屋出租代理,只要过了免租期,房屋代理机构没有支付房租就是违约;

而对于一般出租代理和受委托寻找房客的中介机构来说,如果中介机构没有履行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就是违约,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找到房客的具体时间。

房屋出租代理就是出租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某个中介机构,由该中介机构对外出租,该中介机构规定一定时间的免租期,在免租期以外的时间内,无论该房屋是否已经出租,中介公司都应按照约定支付出租人房租,而出租人无需支付中介公司佣金。

客户在签订房屋中介合同的时候要仔细核对合同的内容,不然自身权益日后被中介公司侵犯了也很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南施工合同争议律师咨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lszxw.com/post/44541.html发布于 08-16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