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离婚财产分配律师-乌市离婚财产分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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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但超过一年了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财产由法院来进行分割,会支持平均分割。离婚不同意财产分配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
可以起诉,但是有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在离婚后一年以内,超过一年,即便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同财产分割不公,***亦不予受理。第二,必须证明对方在离婚协议订立时有欺诈、隐瞒、转移财产等行为,否则***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依据规定,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异议,人民***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财产的处理期限是一年的时间,如果对共同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情况,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异议,也就是诉讼的时效是一年的时间,双方的协议在一年内申请变更人民***应当受理。
双方已经登记离婚,已经有了离婚证,对于原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现在有异议,需要有新的确凿的证据证明在离婚前对方有隐匿隐藏财产、转移财产的行为,否则,无法胜诉。但是可以双方协商,只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还是可以执行的。
离婚后是可以再谈财产分配问题的,如果在离婚以后对离婚财产分配有异议的,或者还没有分配财产的,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失效内重新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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