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和司法鉴定所,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律师和司法鉴定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律师和司法鉴定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事故为什么律师事务所一直催促着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无论双方在本起事故中的责任大小,都需要明确事故造成的损失的大小,因此,鉴定是确定损失的重要依据,律师催促鉴定是从查明案件的事实着手的。
伤残鉴定后赔偿金由什么部门计算?
伤残鉴定做完之后,受害者就可以计算完整的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了,如果受害者自己不懂怎么算可以找专做交通事故纠纷的律师,请律师帮忙计算赔偿明细,然后带着明细去找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求赔偿。如果肇事方不赔偿,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是由自己找,还是由律师委托?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
鉴于人身伤害的***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律师和司法鉴定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律师和司法鉴定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lszxw.com/post/41999.html发布于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