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交换机

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电话

交换机 07-26 18
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电话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自己子女名下,原则上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后又离婚,这个性质也不会改变。但像你说的,办理房产证时未婚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如果加上了就代表你对她赠予的房屋产权已经履行,房屋属于你们共有。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物权的变动以动产的交付和不动产的登记为外在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今后离婚的话,该房屋将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通常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判决:一是出卖房子分割卖房款;二是由要房子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款。如何房产证上加上未婚妻的名字,无论怎么分,未婚妻的名字都是一半的房屋价值。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不加吧,未婚妻就不跟你结婚;加吧,万一以后离婚,一半的房子就没了。能兼顾的方法就是加上未婚妻的名字,让她好安心,然后俩人好好过日子,争取不离婚。

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关注我,为您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电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该房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办房产证的时候,女方要求加名字,如果加了名,那么房子的性质会从男方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但是!这里要注意区分两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等于离婚时房子就五五分割。

加名的行为使得房子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婚前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时到底能不能五五分割,按什么比例分割,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双方出资贡献,结婚年限长短,有没有孩子等,法官会综合考虑之后,行使自己的自由裁量权,适当地调整分割比例,如果结婚年限较短(五年八年不算长,一年三年肯定短),又没有孩子,房子大概率是按照出资比例分割了。

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电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就题主这套房子的情况而言,男方父母出首付,并且在小两口婚前已还贷4年,男方家庭对于房子的出资贡献肯定是占大头的,如果女方仅仅只是加一个名字,并不在首付款上做任何的出资,双方结婚年限较短,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并没有超过首付的话,房子肯定是判决归男方所有的,男方给女方的补偿款也仅仅是婚后增值和共同还贷的一部分(按比例计算),但毕竟你当初是加了人家女方的名字的,所以也不一定是扣得这么死,法官肯定也会适当调整这个比例,但是至于调整多少,就要看具体的法官了,但肯定不会是五五分割。

很多人对于婚前房产加名的行为都有误解,认为婚前的房子只要加了名字,就意味着离婚时能够分一半儿,哪儿有那么容易啊。

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电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子女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买房,需要分配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嘉兴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lszxw.com/post/41528.html发布于 07-26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