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交换机

昆山典型合同***律师,昆山民事***律师

交换机 07-18 23
昆山典型合同***律师,昆山民事***律师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昆山典型合同纠纷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昆山典型合同纠纷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如果你是昆山砍人事件中被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昆山典型合同纠纷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昆山典型合同纠纷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你是昆山砍人事件中被砍电动车主的律师,你会怎么给他辩护?

如果你是昆山砍人***中被砍电动车主的律师,你会怎么给他辩护

首先声明,我不是律师,但作为一个尊重正义的普通人,我愿意站在律师的角度为电动车男尽量多的争取减轻惩罚。

这件事儿中宝马纹身男先是***,后是看拿刀砍人,最后被电动车男反杀,此案件最大的争议在于电动车男是否是“正当防卫”,如果被断定为正当防卫,那么一切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全部都可以免除,并且还属于良好的“为民除害”典型。

昆山典型合同纠纷律师,昆山民事纠纷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过最新的消息是,宝马纹身男在今年3月份被授予了见义勇为奖,见义勇为基金会证实了这一证书,当时纹身男(刘海龙)和另一个人一同举报了一起***案件。这件事一旦被警方证实那么必然会对电动车男的防卫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起到很大影响。

若不能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电动车男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坐牢难免,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赔钱难免。这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电动车男大概率也是个老实人,家底怕也难以承受赔偿

尽量从电动车男是否是在宝马男逃回车上时,但意识到危险尚未解除,才进而继续追砍。宝马男车上是否还放有砍刀,一旦回到车上取刀反砍,危险尚在,另外纹身男的同伴好几个人都在现场,如果不追砍,是否会被他的同伴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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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纹身男见义勇为证书虽是实情,那么当时宝马男是否也与***分子有关联呢。

最后会从医学上找出电动车男当时是否在巨大的***下,精神出现问题,***反杀宝马男。

总之,作为电动车男的律师,我会尽量依据事情事实,从更有利于减轻电动车男惩罚的角度为其辩护,社会不能让好人寒心,也不能让恶人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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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阿冰)

什么律师不律师,要正义!就算故意伤害,也得看伤害的什么人!面对嚣张无理的流氓,你不弄死他,他也弄死你!都得有一个犯罪,为什么不留下好人呢?这个社会是多一点***好?还是正义好?法律是可以因人而异的!

这个被砍人,江湖人称龙哥,此事本可以避免,只怪嚣张跋扈,可能横行惯了,所以想拿出刀吓唬别人,想着划别人几下在朋友面前长点威风,没想到是最后一次拿刀。可惜了一条生命。这个事情可能会排除电动车司机对无责无罪释放,为广大人民尤其是冲动的年轻人敲响了警钟,不要欺负老实人。普通民众远离纹身,据本人多年社会经验在昆山附近有很多社会黑团体,帮派林立,对外多称公司常驻于典当行,酒吧,舞厅,小贷公司。

对于宝马男来说,“死有余辜”这个词最恰当不过了,而电动车男子应属正当防卫。

视频可以看出,电瓶车男属于正当行驶,没损害他人,规规矩矩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也没有影响他人,却突再遭攻击。发生冲突后,纹身男又到车上取刀,如此不奋起抵抗,如何保护自己

当然如果说,只是简单的抵抗就了结此事那当然是好事,但会这样吗?可以看出,这宝马男属于无事生非,没事找事,故意挑衅型的,而且车上放置长刀,已基本属于***性持的人物了,说道理,适可而止可能吗?这种历来是死緾烂打型的。长刀掉地上时,宝马男回身逃跑,绝对不会是放弃争斗,而是要寻找更强的武器或是依托车辆,继续施暴。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丶***丶抢劫丶***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俗称的“无限防卫权”,特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从***上看,电动车男对宝马男的还击完全符合上述定义。第一,电动车遵守交通规则,宝马硬闯电动车道,不合交通规则然后还主动挑衅,撩起争端。第二,宝马男一众有三四人,仗势凌人,以多欺一,其后出动刀具,已经对电动车男构成非常明确的人身安全威胁。第三,电动车男一再退让没有动手,而宝马男多次挥刀向前者,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意图***犯罪。第四,电动车男夺刀后只攻击宝马男,没有扩大攻击他人,只是追打此人,属于为了保证自己不再受伤害的举措,在考虑宝马男的***身份,电动车男如果不继续追击,很有可能被宝马众人马上报复。

因此,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电动车男是正当防卫,而且带有儆恶惩凶、除暴安良的性质。正当防卫无罪,制止他人对自己的凶杀无罪,这个古今中外都有先例。相信法律和舆论都会站在他这一边。

法是法,但法也应该与时俱进,作出适当的修改,为什么那么多人仇视纹身男,同情支持电车男!也是反应出了现实的社会问题!我有一个***设,电车男拿刀后不反抗,我相信,纹身男还要继续夺刀,继续砍电车男,为了自保,正常人只有把对方彻***服了才自己会安全……看了***中,纹身男得寸进尺的表现,我觉得没有防卫过当……只要一停下,肯定会报复,有些律师嘴上说一套防卫过当,但等你夺刀之后,你能保证对方能不对你生命产生危害……对于得寸进尺的人,就应该彻底把对方打趴下,而不是夺刀后讲道理,这样的人讲的了道理吗?警察还没到,对方好几个人,谁都有恐惧感,无力感!判决也要根据绝大部分老百姓当时的心理感受作出当时的行为为实际而作出判决,我觉得我们的传统可能死者为大,但也应该各方面分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昆山典型合同***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昆山典型合同***律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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