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事故律师收费,南京***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市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南京市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一律师状告“ETC”不显示过路费,微博、朋友圈瞬间爆红,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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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经过了用户快速发展阶段,现在已经进入到了问题爆发阶段。针对ETC的收费频起争议,这不,南京一律师因为ETC不显示过路费便将其告上了法庭!原本是一项利于出行的好技术,究竟是何原因频发争议,背后的事情是否值得相关部门去总结与思考呢?
闲话少叙,还是来看看为何这名律师会状告ETC吧!
这位南京的律师发现每次通过ETC路口都不会显示收费金额以及余额,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该律师具体的诉讼需求为以下三点:
一、判定被告未在收费口电子显示屏立即显示原告具体消费信息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
二、判定被告做出整改,使原告每次通过收费站时能够从电子显示屏获知具体收费信息;
也有其他不同的观点,某高校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认为除了电子显示屏外,消费者可以通过账单详情来查询费用,这里体现的是知情权基本保障和充分保障的差异。无论如何,电子显示屏没有显示具体收费金额确实存在设计缺陷,状告“ETC”也是希望其尽快能够做出整改!
抛开个中涉及的种种具体利益纠葛不说,ETC推广确实是提高社会运行效率的好事,也是我们国家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但是“”把好事办好”是我们的基本思维,因此坚决支持这个律师的行为。如果好事充分暴露在“阳光”下,还怎么打造和维持社会公信力。
个人支持这位律师的行为,当前社会需要这样的专业人士***,从而能让更多的人得到惠利!
1、律师状告ETC的缘由:
可能有朋友不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这里简单提一下。2020年1月1日全国拆除省界高速公路收费口,同时收费机制也随之有了变动,这个变动除了收费按照实际路线长度来收之外,过高速道口时显示牌也不再显示具体的收费金额,而是隔几天(可能得很长时间)之后才有扣款提示。
对于此种现状律师非常不满,于是按照现行的消保法提起诉讼,要求高速道口能显示具体的金额。
2、为何现在ETC不显示扣费金额:
目前高速道口不显示具体的金额交通部的人曾经大致说过缘由,我这里也简单说一下。现在拆除高速省界收费站后,所有计费都是通过ETC龙门架来统计了,你过一个龙门架就可以计算一下,直至你从出口出去之后再结算出整条路线的所有费用。
这种计费方式从本质上来说并无问题,但核心问题就在于这个计算过程太过缓慢了,导致我们出了道口他还没有计算出总费用。按照现有的技术条件,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做到车辆出道口时实时计算出整条线路的费用。
3、个人支持律师的行为:
这两天有关南京律师状告ETC公司不显示收费明细的事情在网上闹得比较火爆,而这个事情之所以能够引爆大家的朋友圈,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律师做出了很多车主想做但不敢做的事情。
自2019年6月份以来,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广ETC,而从2020年1月1日之后ETC不再显示收费明细,看到这种情况很多车主都是非常不满的,因为大家不知道自己消费了多少钱,等到过了几天ETC公司再发信息过来的时候,有些朋友才发现自己的费用多花了,对于这种情况,很多车主却只敢怒而不敢言,甚至很多吃车主只能吃哑巴亏。
而南京这个律师现在***ETC公司这种做法代表了广大车主的诉求,很多车主其实对目前的ETC情况是不满的,但是他们势单力薄,胳膊扭不过大腿,所以只能发发牢骚,并没有***取实际的行动,而现在南京这个律师勇敢的站出来跟ETC叫板,所以受到了大量用户的追捧。
对于这位律师的做法,我个人是非常赞同的,ETC是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消费行为,既然是一种消费行为,那就要明码标价。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目前很多高速公路在车辆通过的时候都不显示收费价格,甚至过了很长时间才给用户发送收费信息,这明显违反了价格法和消费者保***的相关规定。
至于高速公路出口为什么不显示消费价格,按照目前官方的解释是系统升级没法做到完善,因为现在ETC计费是按照门架节点来计算的,计费系统计算结果相对比较复杂,如果需要显示具体的收费明细会花较长时间,这就会导致车辆通行速度变慢,所以现在ETC系统暂时不显示收费明细。
感谢您的阅读!
这段时间关于使用ETC过出口收费站,不显示过路费;收费不准确;过分段龙门架多次扣费等等情况。而这一次公益诉讼之所以获得网友的关注,正是因为这种系统的不合理,收费的不明确,和老百姓息息相关,所以大家才会关注。
近日,南京律师崔武愤而向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网上提交起诉书,状告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收费口电子显示屏显示收费信息。
之前就有媒体***访过,解释为,系统问题,正在完善;同样,ETC问题也在不断的进行修复。
其实,
近日交通部回应ETC出口不显示收费金额,相关设备设施正在研发。因为现在的系统还在计算车辆行走路线,所以无法在出口显示全程费用的情况。但是,因为设备的完备还需要进一步的落实,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时间。
我们怎么看这件事:
- 崔律师的诉讼正是反应了我们对于民生的关注,ETC毕竟是需要一段时间,关注ETC其实是对于我们切实关注的身边事的关注。
- ETC相关系统应该立即升级,收费应该明确,这才能符合我们对于ETC的要求。
- ETC本身是一项有助于我们更快速的通行高速的方式,大家如果想尽快走高速,还是可以考虑办理ETC。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市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市交通事故律师收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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