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情侣财产***律师推荐,重庆婚姻财产***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情侣财产纠纷律师推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情侣财产***律师推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打遗产***的律师有哪些?
简单家庭遗产继承***,一般律师都会代理。但复杂的继承案件必须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才能打赢。
举个本人代理的二审案件。被继承人有一套婚前房子,在其二婚妻子不知道情况下,找人代书遗嘱留给了自己儿子。儿子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房产。一审法官和三个代理律师都认定代书遗嘱有效。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当事人咨询好几个律师,都认为二审打不赢。最后找到我,我详细的问了案件情况和事实,最后以代书遗嘱无效,该房产应按法定继承。理由是,该房产属于被继承人原夫妻共同所有,其夫妻一方先于对方去世,其中一半遗产未经分割,对方将不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房产所有权,以代书遗嘱进行了处分。根据法律规定,该代书遗嘱无效。最后二审法院支持了代理意见。
你问的估计是哪些律师打遗产***吧?
一、遗产***是极其普通的民事纠纷,只要是正规律师都可以办理这类案件。
二、中国、除了北上广深以外,律师基本没有分类,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可以办理。
三、只要是正规律师,办理这类案件都没有问题。
四、这类案件比较简单,法律规定很明确,你看看继承法,自己就可以处理好的。
所谓遗产继承***,实际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对继承权和遗产分割引起的争执。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
遗产继承***主要包括:法定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权确认***、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当遗产一旦发生***可以用以下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
3、向人民***提***讼
继承***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
“ 遗产***”是个很笼统的概念,得分个具体情况。要是财产权属明晰,各方争议不大,有遗嘱,乃至有公证遗嘱,那不需要律师都可以。
若是遗产权属清晰,仅各方之间就继承份额达不成一致,属于相对比较简单的诉讼,找一名正规律所的律师,只要认真负责,应该可以胜任。
若是遗产权属本身存在争议,继承各方身份关系比较复杂,且对分割存在较大争议,各自又拥有可能存在相互矛盾的证据等情况的,那建议需要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拥有丰富庭审经验及生活经验的律师代理为妥。
以上回答可供您在需要时,予以参考!
婚后男子出轨初恋,夫妻财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夫妻的财产分割,首先要依据法律规定,明确的婚前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共同拥有,分割时原则上各分一半,但如果一方出轨有错在先,可以适当向受害方倾斜,具体倾斜多少可以由法律判决,也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有孩子还需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适当向抚养方倾斜。当然过错方,如果是有担当的人,那就彻底放弃自己的权益,去追寻自己的“爱情”吧!毕竟,背叛婚姻家庭是为人所不耻,任何人犯错都应付出代价!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有在夫妻协议离婚或感情破裂,经过人民***判决,准予离婚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建议今后提问或题目标准化,以准确、规范的语法语句显示出来。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巨款,另一方需要承担这个债务吗?有何依据?
简单明了:今年最高法新颁布了相关解释。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且超过家庭必须费用的[_a***_]。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而且债务人如要求夫妻另一方共同还款需提供证明借贷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或生活的证据。现在讲共债共签。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一方所借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或从事***等违法行为,则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下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1)夫妻一方为了***而背着配偶向第三人的借款。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4)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5)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的。
(6)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其情人消费的。
(7)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
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欠款是你们夫妻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或者部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部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用于个人需要的部分,因为你事先不知情,并且事后也不愿意追认,那就只能认定为欠款人个人债务了,夫妻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
依据是《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的话,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偿还义务的,但是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对于这种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以下两点:
一个是该债务是否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另一个就是该债务是否用于了夫妻共同经营。
比如一方借巨额债务是为了归还双方购买的房产,或者说是为了双方经营的公司所用,那么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一方如果没有用于这两个方面,而是用于个人方面的一些消费,而另一方又没有享受到该债务所带来的一些利益,那么该债务应当认定为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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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在处理共同财产时怎样保护另一方?
你好,您所说的这个情况,是现在很多人来咨询的时候都常常咨询的问题,尤其是女方,很多都是在准备离婚的时候,发现自己丈夫有外债,然后债主找上门来找人还钱。这样一来,其实很被动。针对这个问题,一般建议以下几点:
(1)赌债的情况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其实是很好解决的。毕竟此外债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另外一方也就不用还!
(2)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
这个情况是最难的情况,因为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其实是很“保护”债主的,毕竟,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做了相关公正,也很难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对方可以以不知情为由去反驳。所以,最重要的,是你一定要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但实际中,这一点都很难操作,尽量早收集证据为好!
(3)丈夫做生意欠债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即一般情况是丈夫有正当职业,只是临时起意进行短期一次性的投资或投机,结果失败欠债的,但妻子并不知道丈夫做生意也不知道其欠债,丈夫也不能证明欠债用于夫妻家庭生活,而判为一方债务。
以上就是我们在实际案例中遇到的情况,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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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情侣财产***律师推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情侣财产***律师推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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