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交换机

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事务所

交换机 07-06 52
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走过场律师,真实存在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昌关于医疗事故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走过场律师,真实存在吗?你遇到过吗?
  2. 行人违规导致交通事故,该行人应不应该负全部责任?

走过场律师,真实存在吗?你遇到过吗?

你所说律师走过场,确实存在,但我对该问题有以下观点表述:

一是我理解有些律师为了收入,不管业务大小,费用多少通吃,不管有没有时间去完成所接这些诉讼没有考虑,谈不上认真研判案情,只有草率应对诉讼,或诉讼时间错不开就只委派其他人完成此项工作,这应该是占比率不少。

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事务所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是有些律师本身实际业务水平欠缺,人家尽了力,没达到你期望要求,在律师行业里不一定所有律师业务能力强,能力大小参差不齐这是正常现象,在加之有些律师有专业偏好,你不满意,这就是你没有选择好。

三是多数人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很热情,谈起你的案件很简单,没得问题,这个事你就放心吧,一旦交了费就是判若两人,这种现象还不少。

四是有一种律师,原告被告两头吃,左右逢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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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建议律师们只要是收了费,不管你收多少,就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得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如因收多少费来决定服多少务,我个人理解就是纯为了钱,你认为费用太少或没达到理想费用就不应该接收委托请求,否则,有损律师声誉,到最后臭名远扬,得不偿失,随也不敢找你打官司

法院指定律师100%都是走过场律师,付费律师稍好一些,其实想想还是法官有时说得对,有一次一中院法官对我说: 无论你什么官司,请律师都白搭,白花钱,作为当事人自已做了什么没做什么心里会没数吗?别人(律师)还会比你更清楚?

这样的律师最终也只会成为冷板凳律师,混到没饭吃。

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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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的竞争压力非常大,律师的名声和案源是靠知识+经验+时间积累起来的,走过场律师虽占得一时小便宜,但对职业生涯影响是非常大的,久而久之没有律所会用这样的律师,律协和司法局接到投诉也会处理,最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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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见过两个坑人的律师,一个是为了诉讼费故意委托人无理反诉自诉人诬告陷害,一审宣判自诉人无罪后,自诉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一个是帮对方打官司坑了委托人,导致集资诈骗嫌疑人打赢民间借贷官司。

走过场的律师,遇到过我因为女儿被疫苗接种扎成癫痫生活不能自理智力低下,医院多重错误不与赔偿,被定为无理***,盘两年冤狱,当时我家属找一个律师在法庭上连侵权责任法都不敢提一下如果她能在法庭上读侵权责任法的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八条,法官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定我有罪的,因为有她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反而对我不利,如果没有律师刑事案件完全可以从新开庭审理只要开庭我就有机会,可是因为这个走过场的律师我的申诉之路走的何其艰难。太坑人了。

行人违规导致交通事故,该行人应不应该负全部责任?

司法实践中,行人违规导致的交通事故也很常见,但是,是否一定判定行人全责,则要看具体情况。交警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以及过错和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管子综合判断,给出责任认定书

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都是有双方都有过错引起的。例如,行人闯红灯,但是机动车在十字路口超速或刹车失灵。这种情况一般会判双方同等责任。行人闯红灯的确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但是如果机动车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多做观察,看到行人违章及时避让,至少能减少一部分事故程度,因此这种情况不能认为机动车无责。

如果机动车没有违规,但是行人碰瓷造成交通事故,往往会判行人全责。

行人作为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的随机因素,除高速与隔离路段时不需承担主责,其余均由机动车负责。

这跟谁强谁弱无关。地表是行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工具,任何驾驶行为都是在跟行人借道,应尽避让义务。

开放式道路,居住小区必定会有行人横穿,小心慢行是基本要求。任何法规不能规定行人的行走行为,只能约束交通工具的驾驶人。

大家都尽量照顾下以其他方式出行的人,根绝不了,减少了就是进步。再怎么说司机下了车也是行人,少数司机不良行为产生的影响也不小。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行人负全责的,就算机动车一点责任没有,也要负10%的责任,原因只有一个,“保护弱者”!合理吗?人们在思索!

不过,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负全责,有的还被判处缓刑的案例己经在全国出现了几起。例如:2014年,南京因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致骑电动车人身亡而最终获刑。去年12日份,广州因行人过马路玩手机闯红灯致骑摩托车人死亡,获刑10个月,缓刑一年,赔偿受害人家属20万元。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中国的法制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一成不变的弱者与强者之说正在悄然发生变化。行人同样做为交通通行的参与者,与机动车一样,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这种真正意义上的人、车平等,实际上所取得的[_a***_]效益就是人们的交通意识提高了,交通秩序规范了,交通事故自然就会减少了。

机动车违法要负责,行人违反交通法也要担责,我想,在交通出行上如果去掉强弱之分,机动车无责也没有了10%的赔偿,到那时,再看看我们的交通秩序会怎样?准会带来可喜的变化!

回答题主的问题,该行人如果违反交通法,就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立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律面前应该实行***平等,不该藐视法律,不存在弱者违法不需要负责任,这样隐藏着人情大于法,利益大于法,如此一来就失去了法律的权威性公平性,行人违法就必须承担违法的责任,不应该让行人以弱者来逃避自己所造成的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助长弱者继续违法,这样下去终究会让弱者的惯性行为酿成惨剧的...这样不是爱弱者恰恰是害了所谓的弱者,助长了不遵守法律淡化法制的惯性思维,当代社会不需要这样的违法思维以及这样不合理不符合立法初衷的执法方式,这样下去破坏了法律的公平...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宝贵意见...《中国梦》祝愿大家平安快乐,和谐幸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昌关于医疗事故的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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