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间借贷的好律师,打民间借贷的好律师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打民间借贷的好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打民间借贷的好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间借贷已委托律师起诉,但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像这种情况,并不是说人找不到,打电话不接,法院的传票就送不到,庭就开不了。送达的方式除了直接送达外,还有以下几种送达方式可以***用。一是留置送达。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二是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三是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关于被告找不到,就不能开庭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需要担心的,即使人找不到也可以打官司。
民间借贷已委托律师***,但找不到人,咋办?
诉讼程序都能解决。***传票送不到,这个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来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就是为了解决无法送达的兜底送达方式。当然,公告送达会导致整个诉讼周期拖长。例如上述所说的传票公告日期为60日,判决书的公告日期为90日,这些都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问题不大,只是周期加长而已。
这种无法找到被告人的民间借贷案件,从程序上***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但关键是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够达到证明标准,是否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要求。让法官在无法联系到被告的情况下判决原告胜诉。换言之,即使达到了证明要求,因法官无法核对证据的真实性,也可能判决原告败诉。
太多这样的事情,大量民间借贷纠纷不能正常***,原因就是存在太多的不规范。
比如出借人不保留对方***复印件,没有借条,没有转款凭证等丢三落四,总是欠缺法律程序要件,所以导致无法进行司法救助。
题主的问题是已经立案,***受理后找不到人,说明***条件符合规定,至于对方玩消失,不影响法律程序进行,只不过时间会被拖延很长。
此时,***可以公告送达,经过六十日后即可视为送达完成,不影响开庭审理。
所有出借人都愿意触犯一个错误,对借款人信息掌握太少。比如借款人的具体住址,单位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让借款人提供担保,签订借款协议时,必须让借款人找担保人或提供担保物,只有这样以后才容易拿到钱。
建议题主搜集对方详细居住信息,可以快速送达,然后就可以快速开庭了。不能找到对方,只好走公告司法程序,需要最低六十日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过后才可以开庭审理。
所以,及时配合******取措施是关键。以后千万小心谨慎操作,不要忘记搜集并留好对方身份信息。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间借贷诉讼债主开庭时间出不了庭,能不能由代理律师出庭?
感谢邀请。首先,对于你的问题,我可以肯定告诉你,完全可以由代理律师出庭,没有任何影响。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了涉及到人身关系的***需要当事人自己要出庭外,其他财产***可以由当事人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庭。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王某和马某的离婚案,不管他是不是明星,都要亲自出庭,但是后面控告他的经纪人宋某侵吞财产,如果开庭的话,是不需要王某自己出庭的。
在民间借贷***中,债主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判决不会因为债主没有出庭而受到影响,这一点完全可以放心。但是在委托律师时,要注意几点:1.确定授权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两者的区别通俗的说就是律师能不能帮你做放弃,变更,代为承认诉请;2.如果请律师代为出庭,一定要和律师沟通好,把证据移交齐全,不能对律师有所保留,否则律师会因为对案件掌握不全面而不能给你维护合法利益。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你,谢谢。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你所说的“债主”在法律上称“债权人”。在民事诉讼中,除离婚案件和抚养赡养案件外,根据情况,如果本人不方便,原被告都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委托律师出庭,律师应当对案件事实充分了解,能准确回答庭审中审判人员的发问,需要的时候也要回答对方当事人代理人的发问。另外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必须明确具体,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挥作用。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也不是必须出庭,除非债权人不出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当然,毕竟债权人是合同的当事人,亲身经历过案件,只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万一法官问出一些债权人知道但没有向诉讼代理人交代清楚的事情,也不利于诉讼的进行,对债权人不利。
感谢邀请。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区分很多种类型案件,大部分的案件都可以由代理律师出庭维护权利。
但是在这里我们要引入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就是特别授权和一般授权,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根据此规定,民事诉讼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事项和权限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1、一般授权代理。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2。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根据题主情况如果实在无法出庭的话,可以特别授权给代理律师,但是题主也要注意到特别授权的风险,但是特别授权案件的代理费可能也不一样,而且涉及的各种权限也尤为重要,需要特别注意。一般民间借贷案件完全可以特别授权。
但是,在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一类案件是当事人必须出庭的,那就是涉及身份的案件,当事人一定要出庭,比如离婚案件,当事人一定要出庭,不能委托给律师全权代表。这点要特别注意。
谢谢悟空小秘书邀请。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出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对案件审理没有影响。
根据民事诉讼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授权参与诉讼,代为授权的相关诉讼权利。其中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需要当事人向***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的应当载明具体的授权事项和权限,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民事诉讼法条文)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个别涉及身份关系(如[_a***_]家庭)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外,其他一般民事案件并不是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民间借贷***属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所以,作为债主的原告方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诉讼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出庭。但是根据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特点,需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授权。最好对代理人特别授权,以便于诉讼代理人更好的代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如果是一般代理,在当事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可能在诉讼中由于代理***限不够,影响代理人及时代当事人行权。
第二,协助诉讼代理人准备证据。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借贷合同、款项流转凭证(银行资金明细)如果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就需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如果在借贷事实发生时有其他人在场的,最好能够形成证人证言;如果有手机短信、通话记录或者相关视听资料的,最好都收集准备充分,因为在法庭审理中很可能面对对方的关于借贷关系存在与否、借贷合同成立生效与否、借贷款项归还与否等抗辩。并且作为原告方,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同)
第三,与律师代理人详尽沟通。如果当事人不到庭,代理人在庭审中要代当事人陈述事实、发表诉讼请求、质证、接受对方和法庭询问,发表辩论资料和最后陈述,所以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就应当详细地向代理人介绍借贷关系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借贷事由、款项来源和交付情况、自身经济能力、财产变动情况等,以应对对方当事人的抗辩事由。
并且如果当事人不出庭的话,一旦诉讼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前后矛盾,***将严格审查借贷发生原因、时间、地点等各种与借贷关系有关的事实,综合判断是否虚假诉讼。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题主有帮助。欢迎关注,评论留言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打民间借贷的好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打民间借贷的好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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