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间借贷案资深律师,天津民间借贷案资深律师是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民间借贷案资深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天津民间借贷案资深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口碑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01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2 1683
0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2187 41
03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1 767
05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2364 39
06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1928 48
07张盈律师事务所1 651
08天津德恒律师事务所1198 36
09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1834 54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亲!成年男人,14岁女孩!如果70岁男人,24岁女孩我们相信恋爱! 14岁女孩40岁男人我们不信,无论怎样,作为成年人的道德底线该有!如果真心喜欢为何不等到女孩18岁成人?
受害者,还律师,没有道德的律师,三观不正的律师!学问是人品的锦上添花!没有人品!人性!学问就是助纣为虐!
鲍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
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一点都不复杂。
把现在双方所有陈述,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时间线如下:
2015年10月,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
2015年11月,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
2016年元旦夜,鲍某某跟李某某发生关系,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对此李某某认为是“性侵”,鲍某某认为是“双方自愿”;
2016年4月,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
2019年4月8日,李某某在烟台自杀,被他人救下,送警;
鲍某明律师说自己是受害者,谁信?他妈和姐姐己经把话说明。等小女孩到年龄在结婚,是标准的旧社会遗毒“童养媳"。先***已成实事,而后威胁+金钱诱惑,***少女长达三年。三次报警都不能救小女孩于水火,最后选择***来证明无奈!苍天在天,鲍某人这个衣冠禽兽丧尽天良,是个心理变态的大魔王。虽精通法律也难逃法网,送他一句话"玩火者、必自焚“才是他鲍某人最后的下场!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天津行凶的67岁老人刘某某,会被判处死刑吗?
应该判***,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首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无端行凶造成无辜群众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8月12日上午,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的刘某某,心理失衡,携带刀具来到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处,先后持刀对两名素不相识的女青年捅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命案酿成,唯有以命相抵,方能告慰死者亡灵!
二、社会影响极坏。此***发生在临近中午时分,又地处闹市的交通要道。此时,正值车水马龙,人流熙攘的高峰期,******的发生,通过媒体的传播,无疑给民众制造出恐慌气氛,给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带来极坏的影响。不诛灭此人,难以平复民心!
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有前科,属重犯。2004年,刘某某同样因琐事纠纷,持械报复伤害他人,被判处刑罚。可见,刘某某本性就不是个善茬,骨子里就是个穷凶极恶之徒。“狗改不了***!”这种恶徒,从来不思悔改,只要心里稍有不如意,便随时可能作出伤天害理的血腥***来。这种***、败类,倘若留在人世,恐将后患无穷!
四、对现实不满,伺机报复社会。从刘某某67岁高龄还未婚,长期独自生活,一言不合就伤人的既往,不难推导出其孤僻、怪异的性格和丑陋变态的阴暗心理。这种人极具危险性,把对现实的不满,对社会的仇视包藏在心,一当情绪失控,触发杀机,便可能作出惊天大案。这无疑是一颗潜藏在安宁社会中的定时***,随时随地都可能引发爆炸!理当及时清除,以绝后患!
狂徒刘某某疯狂报复社会,滥杀无辜,不仅天理难容,于法理也不可饶恕,处以极刑,也有法可依。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的,处***、***或者十年以上***;……处以极刑,合理合法!
综上,无论从刘某某的犯罪历史,犯罪手段,造成的犯罪后果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都说明刘某某具有仇视社会、伺机害人的劣根性,是一个对社会极具威胁的危险人物,不论从情理上,还是法理上,都不可饶恕,当处以极刑!
愿逝者安息!愿早日听到正义的宣判!
必须的啊,当街***,一死一伤,针对的是女性,无缘无故,无辜群众,性质恶劣、性质非常坏,影响太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必须***,同时,考虑到其年纪大了,可以考虑安乐死,如此,才能对得起莫名其妙被他杀害的女性。
即便另外一个女性没有被杀死,但是,逃过一劫的这个女士,估计也是吓坏了,一辈子会留下心理阴影,带来的伤害,依然很大。
目前,不知道这个老人为何会当街***,为何会针对女性,希望警方尽快调查清楚,公布调查进展,毕竟,这是一个全国关注度很高的案件,老百姓有知情权,大家非常想知道,一个67岁的老人,为何丧心病狂,当街***?里面肯定是有原因的,当然,不是神经病,毕竟目前已经排除他精神有问题,那么,***的动机又是什么?实在不解,需要公安部门公布。
这样的事情还真是难防!这人是个惯犯,十几年前就因伤人进过监狱,碰到他真是倒霉,特别单身女性,防不胜防啊。
想象一下,一个老人,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藏着一把***刀,谁能想到?
杀了一个小女子,这个老人又看中下一个目标,挥刀又砍向另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女子,若不是警察及时赶到,第二个女子恐怕也不只是受伤。
这位67岁的老年人,身藏***工具,在闹市寻找弱势之人砍杀,两位妙龄小女一死一伤,实乃罪大恶极,不杀他难平民愤。
他一没有精神疾病,二不到法定不杀年龄,所以,***偿命,天经地义,民众早已给他判了***!他不死不行!
小时候我常听一句俗语:“破柴破小头,走路问老头”,听大人们说,老头(老爷爷)都是心肠好之人,可以信赖的人,走路不识路时就问老爷爷,遇到困难就找老爷爷帮忙,错不了。
后来事实证明是对的,但是今天这位老人打破了传统俗言,弱势的妇幼看见“老头”也得引起警觉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民间借贷案资深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民间借贷案资深律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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