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在哪找律师帮忙,医疗事故在哪找律师帮忙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事故在哪找律师帮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疗事故在哪找律师帮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纠纷案件,你愿意请什么律师为你打官司?
随着患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几年来医患纠纷诉讼逐渐增多,随之而来也出现一批专门代理医疗***的专业律师,这类律师通常以自己有医学相关文凭而自诩具有医学背景,因此很多患者天真的认为这些律师精通医学,一定可以帮助自己维护权利。殊不知所谓医学背景和真正的临床医疗之间其实仍然存在巨大差距,因此某些有医学背景的律师未必会对患者有更多帮助,甚至制定辩护策略失误,造成患者家属并未得损害赔偿。
案情介绍:患者在某医院因肺癌行肺叶切除术,3年后复查时发对侧肺有一个小结节,医院认为可能是癌症,再次实施肺叶部分切除。术后患者即出现呼吸困难,经治疗无效死亡。随后,患者家属向法院起诉,提出医疗损害赔偿。
这个案件中的代理律师就是一个有医学相关文凭但没有真正从事过临床医疗工作的律师。诉讼中患者方面提出医生存在两方面过错:1、手术缺乏手术指证2、抢救诊疗过程有错误。
这两个观点本身正确,但是让我们看看这个医疗律师代理意见:
怀疑出现了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第三十号令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由当事人向人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受理后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上就是对您提出的关于医疗***找那个部门问题的法律依据同时建议您先同院方协商解决,倘若不行,可提***讼。
怀疑出现了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第三十号令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由当事人向人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受理后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上就是对您提出的关于医疗***找那个部门问题的法律依据同时建议您先同院方协商解决,倘若不行,可提***讼。
发生医疗事故一般怎样解决?
发生了医疗事故,情节严重的,构成医疗事故罪,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我们来探讨一下,什么情况下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一、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人员,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位的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者。如果没有行医资格而行医的人员,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主体,但可以成为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主体。
二、行为表现为严重不负责
所谓的严重不负责,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马马虎虎。“严重不负责”在现实中的表现有:
- 擅离职守;
- 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员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
-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
- 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
- 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三、行为结果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
- 对于在患者胸腔、腹腔、盆腔、头颅内遗留纱布、器械等异物的,开错手术部位,造成较大创伤或严重毁容的的属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 对于在患者体内遗留的微小异物,不需要再行手术,或异物被及时发现、取出,无明显不良后果的,不应认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四、免责事由
- 行为人因医疗技术差或医疗水平低而不能发现患者疾病的原因及其严重性,而进行常规处置,未能救助患者的,不应认定犯罪;
- 行为人因医疗水平低而建议患者到其他医院治疗,但患者或家属执意要求行为人治疗,行为人***取保守治疗或常规处置的,即使造成严重后果(包括死亡),也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具体到本案例,医生经过检查是哮喘,并开具药品,最后检查结论不是哮喘,医生可能存在过失的责任,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建议去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反应,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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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事故在哪找律师帮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事故在哪找律师帮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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