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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应均等; 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照顾;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未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少分或不分。
2、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3、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会均等分配继承遗产的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需要进行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6、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如下:生前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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