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注财产继承***律师,广州专注财产继承***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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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协商不成诉讼如何解决?
笔者认为,能够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的***,应该先尝试非诉讼的方式,而并非一定要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 最近南京市鼓楼区的王先生向笔者询问一起房产继承***。王先生告诉笔者,王先生的父亲在2010年去世,母亲在2016年去世,王先生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位于鼓楼区的一套老公房,面积大约70多平方,目前周围地段的相似房龄的房屋,大致可以卖到两百多万元。王先生的父母一共生了六个子女,其中有两个在国外,两个在外地,王先生父母一直和王先生夫妻居住,王先生对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先生父亲去世之后,其所用的房产份额没有进行分割,但王先生母亲在去世之前,找了两个邻居,其中一个担任见证人,一个担任执笔人,为其制作了一份代书遗嘱,王先生的母亲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并且按了手印。王先生的母亲在遗嘱中明确表明,她所居住的房屋留给王先生,其他子女协助王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王先生的母亲去世之后,王先生向其他兄弟姐妹公布了这份遗嘱,并请求他们协助自己办理过户手续,但其他兄弟姐妹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合理的份额,而且父亲对于这套房子所拥有的份额并没有进行分割,打算将王先生诉至法院。 笔者进行思考之后,告诉王先生这样的一种遗产的处理,应该先尝试和兄弟姐妹进行协商。王先生表示愿意聘请笔者,在协商过程中为自己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于是,本律师陪同王先生和他的兄弟姐妹坐下来,就遗产的分割进行了协商。本律师向王先生的兄弟姐妹指出,王先生父亲的遗产确实未曾分割,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子的1/2属于王先生父亲的份额,由兄弟姐妹六人和王先生的母亲各继承一份,每人可以继承房子份额的1/14。但王先生常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对父母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让父母得享天伦,如果此事闹上法庭,法官很有可能酌情判决王先生多分财产。而王先生母亲所拥有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王先生,已经在王先生母亲代书遗嘱中明确地加以表明,完全是合法有效的。听了笔者的一番分析,其它五名兄弟姐妹陷入了沉思,最后纷纷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事。王先生也非常大度的表示,兄弟姐妹的亲情是最重要的,愿意按照目前的市值和其他兄弟姐妹应当继承的份额,用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最后六人就补偿的数额达成一致,其他兄弟姐妹协助王先生办理了房屋过户,此事圆满解决。
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老一辈留下来的房产超过20年还能继承吗?
您好,我是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在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遗产。遗产被其他继承人擅自处分构成侵权的属于继承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如果继承人就遗产所享有的份额进行确认的诉讼,属于物权***,而不属于诉讼时效所适用的债权***。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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