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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交通事故责任律师,姑苏区交警事故处理中心

交换机 05-24 35
姑苏区交通事故责任律师,姑苏区交警事故处理中心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姑苏区交通事故责任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姑苏区交通事故责任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被告在苏州发生交通事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姑苏交通事故责任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姑苏区交通事故责任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被告在苏州发生交通事故被告没有居住证怎么起诉?

被告苏州发生交通事故被告没有居住证怎么起诉

出了交通事故***一般是在事故发生地,或者是被告所在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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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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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交通事故提***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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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姑苏区交通事故责任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姑苏区交通事故责任律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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