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交通事故律师咨询,宁海县交通法庭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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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男婴出生时窒息死亡,家属:尸体上发现可疑伤口,宫口全开时医生“去吃饭了”;医院称走正规途径解决。你怎么看?
事情发生在2019年8月26日,范先生和胡女士的儿子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第一医院出生,这个足月的男婴看起来很健康,只是出生后浑身惨白,没有啼哭没有肢体活动。3个多小时后,他被宣布死亡,在将儿子的尸体送往殡仪馆时,范先生在儿子的脖颈处发现了3处像是指甲抠破的小伤口……
新闻报道有点长,我简单浓缩如下:胡女士要生孩子,去海宁县医院,医生建议让顺产,当时生孩子的时候,确实比较困难,待了三天,家属要求破腹产,但被医院拒绝,26号早上10点多,出现宫口开的时候,值班医生丁某丽直接去吃饭了,到11点,宫口全开的时候,丁还在吃饭,没有来,婴儿根本就生不出来,胡女士使出最后的力气,还是没用,最后是两个没啥经验的护士,把手伸进入,扯出来的,这个时候,离负责接生的副主任医师丁某丽出去吃饭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护士说,53号的(指胡女士)要剖腹,可能生不出来了,然后我听到听筒里丁医生说‘我去吃饭了’。挂了电话后,护士就去弄电脑了。” 从护士给丁某丽医生打电话到孩子降生,中间间隔了约1个半小时,但胡女士始终没有等到丁医生回来。
孩子出生了,却没有生命体征,但是,在出生前,是有胎心的,而且,在孩子送到殡仪馆前前,其家属发现孩子脖子上有指甲划破的伤痕,“就在右脖颈处,像是指甲抠破的,我怀疑是接生的时候拽的,我不知道这个孩子到底是被生出来的还是被拽出来的。”胡女士老公范先生说。
最后就是尸检、协商赔偿的事情,尸检的结果是,生孩子过程中,吸入了大量的羊水导致窒息身亡。
事情就这么简单,分析整个报道来看,医院多少还是有一点责任的,特别是这个不负责任的医生丁某丽,可以说是一点都不负责任,孩子在出生的时候,你去吃饭,宫口全开,护士给你电话,你不在意,说有其他接替的医生,结果呢,哪有医生?全是护士在瞎忙乎,难道医院没有管理漏洞责任?管理不善责任??这个丁医生难道没有工作失职责任和不负责任的责任?
还有就是,明知这个胡女士顺产有困难,家属多次申请破腹产,医院为何要拒绝?从而导致悲剧发生?如果丁医生当时在现场,生不出来,进行抢救,也不至于两个护士把手伸进去生拉硬拽,把娃娃扯出来,我甚至怀疑,孩子是被拽死的。
9月16日,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显示,婴儿口唇、指甲显著紫绀、双眼球结膜充血、角膜高度浑浊、瞳孔不可视、帽状键膜下弥漫性出血。肺部检验时,两肺暗红,水中下沉,两肺肺泡毛细血管、小静脉高度扩张淤血,多数肺内支气管及肺泡闭塞,呈肺不张状态,两肺部分扩张的支气管及肺泡腔内见大量角化上皮等羊水成分吸入,肺泡堵塞。 鉴定意见为“出生前该胎儿两肺部分扩张的支气管及肺泡腔内大量角化上皮等羊水成分吸入,同时伴严重肺不张,造成宫内严重窒息死亡”。
另外就是,医院起初坚持没有责任,态度强硬,尸检报告出来了,吸入羊水太多死亡,还说跟你们的医院没有责任?既然没有责任,为何最后愿意承担十万元赔偿?
所以说,这个事儿,虽然究竟如何划分责任,没法说,死亡原因虽然清楚了,但究竟跟孩子、产妇有关?还是跟医院管理、抢救等有关?不好说,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医生的极不负责任,在产妇宫口全开的时候,值班医生竟然去吃饭一个半小时,妇产科不留医生,这一点,医院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何况,孩子脖子处确实有抓伤的痕迹。
种种迹象表明,孩子的死,跟医院有很大关系,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今双方在关于赔偿方面,没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医院肯定有责任呀!只是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失手,这个有待考证!我觉得不存在你说的宫口全开时医生都去吃饭了,因为全开代表孩子要出来了或者马上出来了,肯定有医生护士在,医院虽然很忙,但是生产的时候产房医生护士人来人往的,如果有什么不舒服都可以叫医生。
这个事情发生在今年的八月份,当事人的儿子在浙江宁波宁海县第一医院出生,孩子是足月出生的,表面看起来还算健康,只是皮肤有点白,而且没有其他婴儿出生那样的哭声,也没有肢体动作,3个小时后这个婴儿就被宣布死亡,当事人在吧孩子尸体送往殡仪馆的时候,发现了孩子脖子处有三个手指割破的痕迹伤口。
从8月23日晚上入院到26日中午,总共60多个小时的时间里面,产妇和家属至少两次要求剖腹,但是因为指标合格,医院医生建议顺产,在孩子出生的过程中,护士给出去午餐的主管医生打电话要求剖腹产,主管医生并没有立即返回,而是一个半小时后返回,男婴出生,而在出生前的五分钟男婴的心跳达到123次每分钟出生后不久男婴死亡,在后来的尸检报告中得到男婴的死因是吸人羊水导致宫内严重窒息死亡。
在产房里面产妇已经完全宫开,但是这个时间已经是中午11点多,主产医生离开了产房,只留下两名护士和两名产妇,在顺产不顺的情况下,护士给主产医生打电话说因为孕妇生不出来需要刨妇产,但是主产医生的回答却是她去吃饭了,挂了电话之后护士去弄电脑,孕妇没有等到主产医生回来,在差不多1点的时候,孩子出生。
在孩子出生的第一时间,孩子并没有哭声也没有任何身体反应,护士直接对孩子进行抢救,但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抢救过来,在送尸体去殡仪馆时家属看到了孩子脖子上的痕迹,怀疑在生产过程中护士可能通过拉孩子的脖子让孩子生出来,因为出生前五分钟孩子还有心跳,因为产妇心跳监听是外放的,家属要求医院给出解释,但是医院以隐私为由不给看监控录像,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卫健局拷贝了一份监控,但是也拒绝给家属看。
事发后有人找到家属,跟家属谈赔偿的问题,愿意出十万块钱来解决这个事情,家属并没有同意这个和解的提议,有意思的是医生认为孩子的死跟她没有任何关系,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了调查阶段,医院要求走法律途径解决,目前对于男婴的死还没有具体的结果,但是男婴的死亡跟医院有没有关系呢。
其实正常来说肯定是有关系的,而且关系还不小,毕竟在出生之前的一切检查都是正常的,而且在最后几分钟才出事,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主产医生竟然丢下产妇去吃饭了,就算护士报告了产妇的异常,这个医生也无动于衷很冷漠,足以说明了这个医生没有责任心,至少在这次事情上面她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一个没有基本责任心的人怎么能真正当好医生,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最后只是被一句我去吃饭了打发了,事后还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没有错,医患矛盾的原因不就是这种态度引起的吗,这种不就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吗,医德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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