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疗事故律师网,吉林医疗事故律师网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吉林医疗事故律师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吉林医疗事故律师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吉林省误工费护理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相关政策规定,误工费和护理费标准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误工费按照被误工天数和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比例会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水平而定。护理费则根据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来确定,一般以月为单位进行发放。具体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可以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
吉林省的误工费和护理费标准是根据《吉林省医疗事故社会救助管理办法》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1.误工费标准: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如果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按照3倍计算。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标准:
根据患者的实际护理需求和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应的护理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误工费和护理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吉林省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吉林省误工费和护理费标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者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了解。
吉林省舒兰市聚集性疫情中的0号病人付法律责任吗?
1传21的公安局洗衣工一时间成了全国各大媒体的焦点。这名洗衣工真的是舒兰市的0号病人吗?目前还不确定。
第一,***具体回顾。
舒兰市此次本地疫情发生得比较突然,短短几日就由1人确诊发展为二十多人确诊,甚至还出现跨省传播,让人不得不心生警惕。据媒体报道,打破舒兰市“73天本土无确诊病例记录”的***肺炎患者是一名中年但是***女子,此前在市公安局当洗衣工。在她确诊后不久,她的5个亲属,以及与她或亲属有过密切接触的几人也相继确诊。据最新数据显示,目前舒兰市疫情传染链共有22例确诊患者,其中21例在吉林省,1例在辽宁省沈阳市。
这名洗衣工不一定是源头,可能她自己也是受害者。她每天兢兢业业的工作,可是***无孔不入。可能是这名女工在洗衣过程中接触到公安干警去疫情高发区带回来的***,也有可能是俄罗斯带进来的***,现在还不确定。
第二,舒兰洗衣女工是否是0号病人,目前还不确定。
现在很多人只是猜测舒兰女工是疫情的源头。但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谁是***的0号传播者。洗衣女工不该对此事付法律责任,因为她也是受害者。也不该付刑事责任,顶多付民事责任。
中国疫情相较于之前比,确实稳定很多,但是不能大意,毕竟疫情还没有完全解除,要严防境外输入者造成二次爆发。舒兰市目前已做好安全防疫工作,再次启动封城封村。
所谓的零号病人洗衣工她也是受害者,提问者的口气怎么有点像美国?
呼兰市给公安局洗衣服的洗衣工,感染******,目前感染源仍然不明,不能确定是从哪里感染上的。因为洗衣工既没有出国史、也没有和境外来人接触史。专家说有可能是衣服有***感染的,但具体是什么原因感染还不能确定。
正是因为无法确定感染源,所以洗衣工是不是零号病人还不能确定,但是她是受害者是确定的,她的家人及其它感染者也是受害者,这也是确定的。
在不能确定***来源的情况下,让一个受害者、感染者去承担法律责任,不知道是何居心?
洗衣工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感染,一开始她自己也不知道被感染,她在不知道自己被感染的情况下正常的上班,看亲友,没有违反国家任何规定,凭什么要让人家承担责任?
国家三令五申不让聚餐、少出门,那时在一级响应时期,现在全国都没有一级响应了,呼兰市也早解除一级响应了,并且自上而下在大力推动复工复产,包括餐饮业都开放了,到饭店就餐的人那么多,算不算聚焦就餐?算不算多出门?
用“刻舟求剑“的心态对待刚发生的事,难道21世纪的人的思维要退回2000年以前吗?
还问是否应该赔偿?***疫情爆发以来,不管是什么原因传染或被传染,有过赔偿的案例吗?就是轰动全国的郑州郭某鹏案件,也是判刑一年半,没有听说有赔偿说法?
提问者问赔偿?有什么标准吗?是不是看美国甩锅看多了,跟美国学的?
洗衣工不明原因感染,凸显了防疫还有死角,防疫的弦不能松懈,特别与入境管理相关的岗位更要严格进行卫生管理,在防范疫情输入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健康安全。
大实话:这要看其是否具有故意传播的主观性,如果人家自己也是无意识的,那就不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跟是否是零号病人无关。
最近,舒兰市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因为一起聚集性疫情突然成为全国关注的一个焦点城市。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0号病人是谁还不是很清晰,所以,也无法就具体的情况说这位“0号病人”是否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不过,我们可以结合已有的案例对这种法律风险进行一个理性的分析。
首先,就法律层面来说,如果之后确认了这个0号病人,然后查到这个0号病人就是自己已经有明显症状,但是,却故意隐瞒,并且自己也没有进行有效的隔离,没有提醒身边的人防范注意,而是随意活动。
那么,毫无疑问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个我们可以结合之前郑州的毒王郭伟鹏***进行对***析。
当时郭伟鹏是自己从国外看球回来之后,故意隐瞒自己的出境史,没有进行及时上报,并且还以正常人的身份进行上班和工作。
在其感觉到身体明显不适,有疑似症状的时候,也没有选择主动就医检测,而是偷偷买了退烧药来躲避监测,那这种就是明显的违法犯罪了。
最后的这个郭伟鹏也因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依法判处***一年零六个月。
同理,如果最后查明舒兰的这个零号病人,也有和郭伟鹏类似的行为,那毫无疑问也是要判刑的,包括目前查到的这些患者也是一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吉林医疗事故律师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吉林医疗事故律师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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