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间借贷律师,南昌民间借贷律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省民间借贷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西省民间借贷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吗?原来栽赃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张玉环虽被释放但并不能排除嫌疑人的身份只是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我们应该相信当年办案的警察不可能无缘无故的随便抓个人就说是***凶手,最起码从几个方面去确定张玉环的嫌疑。第一张玉环跟被害男童的家庭关系(农村邻里关系有很多矛盾)第二张玉环解释不清自己手上的伤痕第三张玉环解释不清作案时间段自己在干啥(也无证人),所以法院虽判释放但张玉环还是有作案嫌疑的。个人觉得张被释放后还身披大红花证明此人内心强大心理素质非常好。所以现实是谁也不能说他有罪或无罪,只希望警方能有所突破看最终能不能解开广大网民的疑惑!
张玉环被无罪释放,并不是因为凶手被找到了,而是根据“疑罪从无 ”原则。
什么叫“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也就是说,张玉环只是被怀疑有作案嫌疑,但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以被判无罪!
那么,凶手到底是谁呢?
就目前而言,仍然是一无所知。
27年过去了,查获凶手的最佳时期错过了,又怎能轻易地找出凶手来呢?
老穆心中有个疑惑,当初,张玉环手背被抓伤,为什么不用DNA技术进行验证呢?
只要从张玉环的抓伤处和被害人的指甲处提取有关血迹或人体组织,不就可以查明真相了吗?
是当时没想到这一点?
这个案件的真凶并没有找到,张玉环之所以被放因为警方当时掌握的线索不全面,仅凭那些证据不能够给张玉环定罪或者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一开始案件就是不成立的,所以他被抓进大牢27年属于冤案。
这次案件的凶手要么就是张玉环要么真正的凶杀永远抓不到。
警方当时锁定了张玉环,那说明当时死者之前确实与他有过接触,也发生了摩擦,之后死者第二天在水库被找到。
按照常理来说,张玉环的嫌疑确实很大,他当时接受调查时,手上有受伤,而且神情紧张,在这些前提下,他被使用了特殊手段,最后只能招供,案件宣判结果也被大家认可,但是张玉环又在狱中天天喊冤,并像外面写了1000多封申冤书,妻子也在外面想办法为他申冤。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他确实像是被冤枉的,如果是真正的凶手胡搅蛮缠,当进到监狱以后也就老实了,不会再挣扎,而且妻子愿意为他申冤,说明妻子相信他的为人,他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情。
那凶手不是张玉环,真正的凶手可能找不到了,当时没有什么科技手段,现在要是返回去破案,只能根据当时的证据或者村名口述,这些没有DNA和指纹鉴定是不能给别人定罪的,现在已经过去27年了,就算证据还在那也已经腐朽的差不多了,当年办案的民警也大多都已经退休,村名也都有了很大的变动,不可能有人通过记忆想起来这些事情,所以这个案件注定是个冤案,张玉环被冤,现在被放了,那真凶找不到,依然是冤。
张玉环案真正的凶手目前还没有找到,也没有任何线索,可能会永远逍遥法外了!
当年警察来调查的时候发现张玉环手上有伤,而且神情慌张,就把他当做重点嫌疑人,自爆在监狱里面受到刑讯逼供,自己被逼无奈才承认***的,但是后来在法庭上又翻供,说明张玉环没有说谎。
随着张玉环沉冤得雪,大家关心的是到底谁才是真凶?
时间过去这么多年了,当年的很多线索都断了,想要重新找到凶手难度极大,重要的是所有人都把张玉环当做真正的凶手,以至于忽略了其他的线索和嫌疑人,给办案增加了难度。
至于当年栽赃张玉环的人是不存在的,没有人栽赃他,只是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告诉警方而已,并没有故意夸大事实!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而法律已经给了张玉环一个公道,留给坏人的时间不多了…
看了一些关于此案的介绍,没有讲真正的凶手找到,也没有说谁栽赃。
张玉环案当时由南昌市中级人民***审结。宣判结果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我们回顾一下案情,就会觉得这样的判决其中包含隐情。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3天后,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被带走后的1993年11月3日和11月4日,张玉环作出了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
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辩称冤枉,称是公安局逼打招认的。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并抛尸水库,犯故意***罪。该判决中,南昌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但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缓期两年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审判无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后,案件陷入了长达数年的停滞
对于案情,我们只回顾到此。从中不难发现的疑点如下。按照常理,如果一个凶残***了良两个幼童的罪犯,事实证据确凿,判处***立即执行,这应该毫无悬念,按照老百姓的说法,这样的人,枪毙一百次都不会解恨。可是当时的南昌中院却判处了张玉环死缓,这恰恰说明了他们从心里没底,但鉴于案情重大,又不愿意放人,只好将人关起来。这一关就是长达九千多天。对于人生而言,张玉环从被羁押时三十多岁到此次无罪释放已经53岁,这人生的大好时光就这样耗在狱中。谁看到这样的怨屈,相信都会有无尽的感慨。
好在张玉环案最终得到了江西省高院合理的判决,他终于走出了监狱,获得了人生自由。我们也很期待他能够重拾生活信心,回归正常生活。至于今后此案如何水落石出,才能更进一步洗清张玉环的冤屈,大家也会共同关注。
你认为劳荣枝的律师吴法天是为了出名还是挣律师费呢?
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正。吴法天可维护劳荣枝的合法权益,但绝不能为背负七条人命的劳荣枝开脱罪责,所以我认为吴法天是为了出名,而不是为了伸张正义和维护社会的公正。
吴律师决不会是为了钱才去辩护的,按他现在的地位,既不缺钱,又不缺名气,他完全是为了推动完善中国的法制建设,法律都要讲证据,不能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随便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这样才能堵绝类似呼格案,聶树斌,佘祥林案等等这些冤***错案的发生。
目前还看不出来。就是要等这件案例后他去怎么做。目前中国法律还不完善,有很多空子可钻。这次吴大律师就是钻法律空子,如果这件案例后,他没有下文了,那吴大律师的目的只有天知道。
吴丹红律师为出名是必然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原本就想在劳荣枝一审做她的辩护律师,后因劳荣枝选择了法律援外律师,与吴丹红律师失之交臂。二审劳荣枝选择了吴丹红,一是仰慕吴丹红的名气,因吴丹红律师善于证据学,曾帮助***犯从死亡边缘拉回来,改判死缓或***,可见吴丹红律师也是颇有实力的。二是看中了吴丹红也想从自己的这个案件出名,双方一拍即合,成为了“最佳拍档”。
吴丹红,律界扛把子,外号“吴法天。”在证据法和程序法上都有极高的造诣。在业内颇有影响力。本应一审就介入辩护的吴丹红,后因劳荣枝选择法援律师而被弃用。错失辩护地位的吴丹红为此还悔恨了很久。不为别的,用他自己的话说早已佛系接案的他不在乎负面影响和经济方面的问题,只是出于对该案的好奇心和研学的目的。
不得不说,吴律师不仅在理论层面造诣颇深,在实践方面也极具功击力。二审中他几乎凭一己之力与检察公诉一方展开“唇枪舌剑”,颇有一番大将风度。二审愣是持续了三天,比一审耗时还长。庭外有些通过视频观看庭审的旁听者在看到吴律师的“咄咄逼人”表演后,不禁发出“二审有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可能性”。
从这点我们看出吴丹红律师确实在刑辩领域,尤其是在证据法和程序法两个领域有很高的造诣。而且他的实践能力超强,擅长无罪辩护和轻罪辩护。这也他之前为吕同元、张桂振、彭华刚、郑展江等人的辩护中已经得到了检验。尤其是在“吕同元涉嫌故意伤害无罪案”的辩护中,愣是把一审判处9年***的吕同元从牢狱中拉了出来,最终无罪释放。
吴丹红作为律界颇具影响力的律师,能接下如此负面的案件,能为“女魔头”劳荣枝辩护,不在于舆论和代理费,在这点上也是值得我深深佩服的。但是借用一句话表达我的观点——“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就是“邪不能压正”。我更相信二审依然会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因为这是建立在7条人命的基础上,谁也没有权力将它推翻。双手沾满鲜血之人岂可能抽身而去,躲避正义的枪声惩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省民间借贷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西省民间借贷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lszxw.com/post/28484.html发布于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