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罗岗交通事故律师,广州萝岗律师事务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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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上抢夺客车方向盘被乘客一脚猛踹制止,男子跟乘客分别属于什么行为负什么责任?
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那是在拿一个车厢人的生命在开玩笑,另一名乘客上去一脚踹在闹事男子身上,也是化解了危险。
(图片来自网络,政法频道视频,仅为描述和评论)
图为争执的瞬间
4月20日上午一辆在高速上行驶的大巴上演惊魂一幕。***中显示,闹事男子在司机旁边站立,方言听不太清楚说的是什么,不过从语气上看是产生了争执,随后,冲突升级,闹事男子伸***夺客车方向盘。车辆发生了明显摆动。
一名乘客非常愤怒,对男子猛踹了一脚,并有其他轻微的肢体冲突。随后驾驶员将车停在临时休息区。
(图片来自网络,政法频道***,仅为描述和评论)
图片为司机乘客,冲突时刻,一名男子愤怒的制止
警方插入后,男子闹事男子情绪逐渐稳定。
此人具体为何和司机产生争执不清楚,方言听不明白。不过或许是男子在站点未下车,要求司机停车产生的矛盾。这是个人推测,一般的司机乘客间的矛盾多因为此。
在最出现危机的关头,这个乘客及时制止了一场灾难,必须是给“见义勇为”的称呼。不要非得出事故后再定论!提前预警避免事故更可佳!
出手的乘客有什么不好的?你劝说能有用吗?在那种时刻只有用最简单、最快捷、最有效方式就是打倒他。这个乘客当然是啥责任也不负,还应该表扬奖励。而那个中年男子肯定是负有刑事责任。
如果那个乘客把那个中年男子不小心踢出车外致死,然后中年男子的家人再去起诉这个乘客,不管法院会不会受理,试问,以后谁还会见义勇为。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的,见义勇为的人,就算把他打死,都不为过。
国家应对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预从重刑,以打击目前社会频频出现的一些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违害他人生命和财产的猖狂行为。
男子在高速上抢夺客车方向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乘客发现男子犯罪行为时,***取有力措施及时制止,属于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我国法律规定,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公民为制止犯罪行为而导致犯罪嫌疑人重伤或死亡的,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我在这个公交车上,我一定会主动冲出去,***取果断措施彻***服这个违法犯罪分子,我宁可把他打死坐牢,决不能让他把车弄翻而导致自己丧生。生命是最可贵的,只有一次,死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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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高速上抢夺方向盘的男子自私自利,盲目无知,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予以严惩!
猛踹该男子的乘客属于见义勇为,积极果断的行为维护了自身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应当给予奖励!
4月20号上午,一辆由湖南衡阳驶往长沙的长途大巴在途径湖南湘潭昭山收费站后重新驶回高速。此时,大巴车上发生了惊险一幕。
▲图为男子抢夺方向盘,差点导致大巴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
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冲向驾驶室,与司机发生争执,情绪十分激动。 随后他竟然伸***夺方向盘,还好司机反应迅速牢牢把握住了方向盘。
▲一名乘客见义勇为,一脚猛踹将其制止,快速化解了险情。
据悉,这位抢夺方向盘的乘客在高速上要求靠边下车,遭司机拒绝后做出上述危险行为。
客车高速公路飞,有个男子竟出鬼,要求停车把人下,遭到拒绝就撅嘴,冲动恶抢方向盘,不顾一车人安危。
车里蹦出一好汉,恰似三国猛张飞,路见不平一声吼,冲着男子就一腿,接着又把铁拳挥,直往对方脑门擂。男子松手人后退,顿时头蔫落了威。
司机趁此靠边停,民警现场拘男归。肯定会要把牢坐,自作自受莫怪谁。
男子确实不值价,安全意识一点没,一车生命视草芥,不怕人亡车又毁,自私自利乱胡来,真是王八兔子贼。
好汉行为做得对,化险为夷真心美。对待男子这种货,就得来个下马威,知道蚂蝗长几眼,看你还敢有下回。
点赞好汉了不起,你是人中一条腿,危难之中显身手,正义凛然大家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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