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租赁合同律师咨询,江苏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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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新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未按规定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你怎么看?
登记应该是好事。好人怕登记吗?
就是不知道这个规定能否严格执行?能否一直执行?因为这要消耗大量民警的时间。租客在流动,派出所是一周梳理一遍?还是一个月梳理一遍?多少人才能完成这项工作?而且白天多数人也不在家,派出所要安排多少人下午5—8点加班呢?
我估计这个工作出发点是好的,但缺乏可操作性,除非派出所招聘大量临时工,而且要常年保持庞大数量的临时工。既然有规定了,就千万别流于形式。公信力一定要保持。
非常有必要,很多***逃犯,吸***分子都是在租房登记时的身份照片暴露了真面目,有些人潜逃20多年被抓获,
公安系统的大数据人脸成像识别系统能够推算人在各个年龄段的参考面目。
现在房东和租户的信息登记非常简便,只要房东把租户的***号码传递到片警的手机微信上就行了,足不出户就能完成,
身份有问题的人只能茫茫人海中隐藏,
做人难,做一个有问题的人更难。
好人一生平安。
法律法规需要严厉的地方很多,需要去完善的也很多,但始终要围绕国计民生、便民利民,而不是针对广大民众、约束广大民众。国家的宗旨是希望国富国强,民众富足和谐等等,这和广大民众的意愿始终是一致的,所以不管制订怎样的策略和法律,都要以人为本,这一条不能变……不断提高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剔除冗余,有效利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江苏的做法一点意义都没有,租房和宾馆有很大差异,租房随时随意都来人住,即使登记人合法,带来住的可能就是通缉犯,房主不可能天天盯在房子里看人头对吧😊
宾馆人少来人集中容易管理,而且24小时都有工作人员看着,管理相对方便!!!
所以住宅出租登记住宿人员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你不可能天天来管理和清点人员!!!
还有一点宾馆是公共场所,住房是私人物业,宾馆你夜里抽查可以理解,住房你半夜上门抽查,这个就是找老百姓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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