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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北京关于财产继承的律师

交换机 04-27 35
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北京关于财产继承的律师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有哪些?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2. 家庭矛盾可以请律师吗?
  3. 父亲离世之后,母亲还在,他留下来的钱,儿子能不能分了?

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有哪些?继承关系到合法继承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被继承人的财产是否是由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

所有的继承的法律依据,都是来源于《继承法》。

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北京关于财产继承的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因此,只有我们把法律法规了解清楚后,我们才能更好地合法的继承遗产

房产也是财产,在财产所有人离世以后,财产就变成遗产,就只有通过合法的继承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来继承后,才能变成合法继承人财产。

①、继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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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离世后才能享有的继承,继承人健在,不发生继承;

遗嘱继承必须是遗嘱合法有效,不合法的遗嘱,也不能使用遗嘱继承,而且是被继承人离世后才能继承,

被继承人健在,不发生继承,如果房产需要产权转移,这时候可以***取赠与或者产权交易的方式产权转移,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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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合法继承人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您好!目前继承方面具有较强参考意义的法律法规有《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还是有不同差异。

总体来说,基本原则是有产权就可以继承。下面列举几种特例:

1、公租房等房屋:这类房屋产权归属于国家,个人仅有使用权,所以这类房屋无法继承,只能办理承租权转让手续。

2、小产权房:这类房屋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也无法继承。

3、特殊类房产:有些房产虽然可以继承,但是后续的买卖、使用会有限制。

具体情况可以参见下面这张表:

如果确认房产是可以继承的,下面判断继承方式。

1、遗赠扶养协议通常协议中会注明财产分割方式和受遗赠人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如果受赠人已经履行所有的权利义务,则可以依据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你好,关于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其实有很多,这里我们来介绍一些关于房屋继承和办理继承手续的基础法律常识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些房屋虽然登记被继承人一个人的名下,但是却有可能是与他人共有的,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设该房屋产权登记人去世了,那么该房屋并不全部都是遗产,依法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属于去世这一方的房产部分,才作为遗产继承

首先,被继承人生前可能与第三方订立遗赠与扶养协议,约定由第三方负责对其养老送终,待其百年后,其遗产归该第三方;被继承人也有可能立下遗嘱,指定百年后遗产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然,也有可能什么遗言都没有留下。

继承开始后,当被继承人生前与第三方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则优先适用协议;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才轮到遗嘱继承,其中,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留下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其次,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分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的时候,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房屋的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手续一般就是指权属变更登记即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需要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都要到场,要么一起登记为共有权人,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部分人放弃继承,由其中一人或者部分***利人登记,通常由获得产权人给予其他放弃产权的继承人相应的补偿,当然,是否需要补偿以及补偿的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愿协商,感情到位的,可能一分不需要补偿,感情不位或者有其他原因的,也许补偿再多也有人不愿意。

如果按遗嘱处理,在过户的时候,一般还要一次继承公证,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确认继承关系,有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有遗嘱了,还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确认?因为遗嘱并不是唯一的,一个人生前有可能同时立下数份遗嘱,这时就会涉及多份遗嘱以哪份为有效的问题,继承人之间也有可能对遗嘱的效力问题产生争议,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会从慎重的角度考虑,由所有被继承人到场确认,均无异议时,才可办理。

1、通知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2、划定可继承房产

继承人到场,协商确定可供继承的房产到底有哪些,最好列个清单

3、先偿还债务、税款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4、划定继承人顺序、继承份额

5、写个合同,写清如何继承

6、办理过户

家庭矛盾可以请律师吗?

不一定,客观来讲首先得看什么人什么事,说到家庭成员有分好几种,第一,血缘关系的亲情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决不能伤害,第二,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多数是需要你时把你外人,不需要你时把你当仇人的,如果是小事那就保持距离没必要与小人计较,如果是大事建议拿出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是必要

我个人认为,家庭矛盾没有必要请律师,其一: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矛盾本来就是日常生活中积累的一些琐事,有很多就不能分清楚谁对谁错,自己都说不清楚,别人就更说不清楚了,其二:就算是矛盾升级到了离婚的地步,无非就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还是好聚好散,双方都做出点让步,本着对孩子有利的态度,其三:如果是双方争执不下的话就直接上法院解决就行,到时候看实际情况再考虑请不请律师。总体来说,家丑不外扬,矛盾自己解决,越少的人参与越利于矛盾化解,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父亲离世之后,母亲还在,他留下来的钱,儿子能不能分了?

从继承法来说,父亲离世后,家里的钱财应该有一半属于父亲的,另一半属于母亲的。

因为母亲还在世,属于母亲的一半肯定不能分了。属于父亲的一半,如果父亲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就应该在法定继承人之间均分。也就是说,配偶,子女,以及父亲的父母,之间平分。

如果爷爷奶奶已经过世了,那就是母亲,和父亲所有的子女,包括女儿都有权力分到父亲的财产!

儿子说的女儿不能分遗产是错误滴!就算到***打官司都不会赢的!女儿可以跟儿子一样分到父亲的遗产的!

个人建议子女们还是别分了。母亲还在世,房子她还要住,难道让母亲让出地方给子女出租赚钱?太不地道了吧?

或者现在把母亲手上的钱分了,到时候母亲生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了,大家再拿钱出来给母亲请保姆,或者付医药费?忒麻烦了吧?

如果母亲没有失智,大家可以不分父亲的遗产,但是可以跟母亲签个协议,就是母亲没有权力卖房子,或者将房子赠送给他人。或者父亲遗产的部分,母亲不能赠送他人,只能自己用!

这样可以防止老太太年纪大了,别人忽悠做了损害子女利益的事情,又能让母亲不伤心,维持现在的生活状态,将来生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也有钱可以用!

做人还是要有点良心,毕竟母亲把孩子们养大不容易。就算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不能太过份了!

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去世,而另一方作为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而子女只能作为第二顺序的合理继承人,法律之所这么规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持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位母亲的作法不但合情合理而且合法,应该受到法律的维护和支持

别说是父母亲留给母亲的几万块钱,就是百八十万也得在得到母亲同意情况下。可以将父亲的那一半分给子女们,只要母亲在世一天她的那一半就是母亲的私有财产。子女中的任何的人不择手段谋取母亲的私有钱财,否则母亲可以诉讼至***可以依法追回。待日后可根据母亲临终前的遗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儿女们[_a***_]。

本提问中的儿子的作法,纯属违法不论多少钱分与不分这是母亲的权力。别说这几万块钱你的母亲留有自用,就是同意分了你也不要以为你是儿子你就应该独吞这是办不到。因为法律规定女儿同样也享受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力,除非姐妹放弃这个权力。否则姐妹的可以诉至***判定她们应得的部分。

本文内容纯属个人观点。

感谢读者朋友们的阅读。

谢谢悟空您的邀请。

描述:父亲去世留下9万,生了两儿两女,大儿子说钱要拿出来分,母亲说自己还没死钱要留着,等他死了再分,大儿媳大闹,哥哥说闺女出嫁了不能分钱,也不要闰女养老娘。侍候时闺女是一样养娘。哥这样做对不对公不平?

可以说这个哥哥这样做是很不对的,法律不允许的,情理也通不过去。

父亲留下的9万块钱,母亲还在,儿媳没有权力提出分父亲的9万块钱,母亲说得很正确。父亲留下的钱应该由自己的老伴,让她不求儿女们要钱生活。再说父亲的9万块钱母亲有45000万元,父亲也只有45000元,父母亲各得一半。父亲的钱45OOO归母亲保管是合理的。

只能说母亲现在9万块钱,儿女们暂时不要另外再给母亲生活费用,母亲吃光了9万块钱,还是活着的,儿女们再给钱母亲生活,这是法律规定的,不给儿女就是违法。

儿女们都共同养了父母,父母的财产不分儿女之别都是一样的权力分害父母财产,都有继承权。如果女方出嫁了没有负担父母晚年生活侍候,女儿就没有权力继承。

老来难,也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老人玄乎的说法。其实,人老了离开了另一位老伴更难。饮食起居没人相互帮衬,连陪着说话的人也没有。身单影只自然不在话下,如果老伴早已考虑了身后事,给另一半留点养老钱。说不准便成为儿子们“家庭之战”的“导火索”。这不,还真有这么一个儿子绞尽脑汁算计着父亲留给母亲的几万元“养老钱”。

提神认为,这个钱不能分,至少是“现在”。

人生之父母,一直为儿女而活着。生育儿子多的还是要分家另过,父母的归宿也会因儿子的态度和父母的意愿而不同。那些随儿子生活的父母,难免对父母是否有存款多加猜疑且打着不良的主意。父母双双健在还好说,花着自己的钱,也不给孩子们增加负担。一旦只留下一方,不得不为其养老早做打算。

本来这事应该“保密”,知情人只能是老伴,怎么偏偏让儿子知道了,也太大意了。还要难为快80岁的老伴,于心何安?又成了大儿子大儿媳的一块“心病”。也许他们忘记,分家时该分的家产都已经分过了。现在你们父亲留下的是遗产,第一继承人应当是他的配偶,即你们的母亲。别搞错了,不说道义,单从法律上来说,也是支持的。这钱还就是不能分,起码是母亲还在世的时候。

不是说老人有两儿两女吗,在许多地方,很多人的观念中,嫁出的闺女不能会娘家的家产,而要全部留给了儿子。即使女儿的“彩礼钱”,除15%左右作为陪嫁外,其余的还是被儿子占有。

都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个大儿子还是不满足,竟然又惦记上老母亲的养老钱。还大言不惭的说“这钱本来就不是你〈指他母亲),是我们的”。媳妇也“大吵大闹,非分不可”。搞不明白了,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吗?他怎么不提出分钱呢?都说长兄为父,这位大哥怎么总在挑事?也许并非老二的本意,单方面的意愿也不是分钱的理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通州财产继承律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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