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民间借贷风险,律师办理民间借贷风险大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办理民间借贷风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律师办理民间借贷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律师接到很难胜诉(法律适用、事实、法理)的案子(民、刑、行政),会怎么处理?
- 我想咨询一下,民间借贷纠纷聘请律师,如何收取律师费?
- 请律师被骗签了风险代理怎么办?
- 特别授权律师有什么风险?
- 特别授权律师有什么风险?
律师接到很难胜诉(法律适用、事实、法理)的案子(民、刑、行政),会怎么处理?
律师接到很难胜诉(法律适用、事实、法理)的案子(民、刑、行政),会怎么处理?
一般来讲,一个案子非赢即输,有些案子,注定会输,不太可能赢。例如,交通肇事赔偿案件的肇事方,交通肇事把人撞上了,交警认定本方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案子根本就不可能赢。
但是越是这种案子,越需要律师介入。***定原告方诉讼请求是赔偿八十万元,经过律师的工作,以赔偿四十万元一次性调解结案,被告方无形中节省了四十万元,这种结果其实也是不错的。
律师
因此,遇到不太可能赢的案子,律师可以和当事人分析,如其花费大代价争取不可能的赢,倒不如以退为进,争取少输,同样可以最大限度争取对本方当事人有利的结果。估计这种思路,多数当事人会接受。
看命题是律师“接到”很难胜诉的案件。如果按一般理解,那么“接到”应当是已经签订了代理合同确认接受委托了,那么在接案前应当已经与当事人进行了简单的案情分柝及在此基础上的风险提示,而且当事人也已经接受该风险。在此前提下,律师应当做的自然就是整理现有证据材料,全面分柝案情,并在当事人协助下尽可能搜集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同时区分原被告进行诉状或代理词撰写,检索查阅案例,并分柝对比。归根结底,就是尽自己能力完成受托事宜。
但此“接到”是指“遇到”,并未签宁委托代理合同确认代理,那么律师一般会先确认当事人的情况,在我个人看来,案子都可以接,但是有些人不能接!如名为委托,实为雇佣者,即来请律师并不是看重律师的专业能力,而是需要律师的身份,认为以律师的身份按其思路办,结果会不同。再如对裁判结果极度看重,完全不能接受不利后果的。
不能完全例举,而且各个领域都免不了会有败类,然毕竟那是少数,而且这是人性导致,无法根除的。所以作为当事人也应当仔细甄别你想委托的律师,此后既然委托律师,那么还是请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说个最简单的道理,没有律师会希望自己的案子败诉(除非败诉对当事人有利且当事人自己也要求败诉),然而律师也不是神,尽力之后也不一定能保证结局喜人。能做的便是在合法限度内争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关键在“争取”。
律师接到胜诉的案子,会怎么处理?
一个案件在未查清事实之前,是很难确定难胜诉或者容易胜诉的。有的看似比较复杂,很难胜诉的案件,你了解案件的事实,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就感到不难或者就是容易胜诉的案件了。同样一个案件,你从不同的角度、方面、立场,得出的结果有差异或者相左。所以作为一名代理人必须深入调查案件的事实,找到适用的法律,就能最大能力的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了,作为一名代理人不受其他因素左右坚持原则,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天职,这就是最好的处理方式。(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法海一粟认为,律师对于在手案件的处理方法,以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为导向。
1、律师受理案件不得承诺胜诉结果,就是不能“包打官司”。律师的办案能力,对于案件的胜败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一个案件能否最终胜诉,并不以律师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律师受理案件时,不能承诺案件胜诉结果——律师执业纪律也不允许律师作出这样的承诺。
2、律师受理案件不以案件能否胜诉为前提。在上述前提下,律师在受理案件前会对案件的利弊作出自己的分析与判断,这样的分析与判断,供当事人在决定是否委托时作为参考。
当事人在决定是否委托律师时,一般会基于自己的诉讼目的:
(1)以胜诉为目的。这是大多数当事人在大多数案件中的目的。
(2)以减少损失为目的。这也大多数当事人在大多数案件中的目的。
(3)以查明事实或分清责任为目的。这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其他案件产生影响,因此,该类案件的诉讼目的,不在于胜败,而在于是否查明相关事实,分清相互责任。
(4)其他目的。这类案件,或者是当事人没有时间而委托律师的,或者是为了利用法律规定拖延时间,或者是为了宣传等。其中有些目的是合法,也些目的可能是非法的。
3、律师的处理手法。尽管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各不相同,但是,律师处理案件的手法或方法,总是以法律为依据。不过,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会决定律师处理案件的具体方法。在此需要提出的是,如果律师以非法的手法处理案件,律师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会给予处罚的。
——这样的律师尽管有,但只是少数。没办法,各行各业,总会有害群之马。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首先,如果是很难胜诉而不是必败的情况,我自己的通常做法是,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邀请本所在该案有专长或者经验的同事作研讨,必要时也可以跨所同行小范围研讨,看是否有突破点。
其次,如果研讨和论证有可行方案,会给出意见给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不利后果及最坏风险如实向当事人披露 ,供当事人评估决策。
其三,难度大、败诉风险高的案件,我们会更加慎重。会更多强调风险,让当事人更慎重些。哪怕因此失去代理机会,也绝不在不披露风险的情况下贸然接受委托。
其四,当事人在充分了解诉讼风险,做好最坏心理准备,而律师研讨确有相对可行方案的,才考虑接受委托。
其五,一旦接受委托,必将全力以赴,在法律框架内,穷尽一切合法方式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
我是@文金发律师 ,关注我,让我来做你的律师朋友。
我想咨询一下,民间借贷纠纷聘请律师,如何收取律师费?
争议标的在十万元以上但在一百万元以下部分6%.
争议标的在一百万元以上但在五百万元以下部分的5%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争议标的在1000万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代理人可以协商收费。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耗费的工作时间。
各省都有律师收费标准。网上都能搜到。具体收费主要看你手中的证据,案件难易程度,对方有没有财产等等而定。如,有借条,银行转账记录,有财产,收费低一些。如果金额较大,现金交易,胜诉的概率小得多。
如果借贷案件数额不大,律师一般按件收费。如果借贷数额较大,会按涉案金额收费。具体收费情况,需要与律师面谈协商,因为,律师收费虽然有标准,但基本上都是通过协商收费。
请律师被骗签了风险代理怎么办?
你们做人太不厚道!签合同的时候没人逼迫欺骗你们吧!现在开过庭了,看到胜券在握又开始心疼钱了?
典型的白吃枣嫌核大!过河拆桥,忘恩负义!
你们可以提供律师骗签的证据,以此起诉律师,要求法院判决[_a***_]正常收费收取律师费![打脸][打脸][打脸][打脸]
你不肯出一分钱,风险是律师担的,拿不到钱律师就是杨白劳,你还敢说被骗?更不要谈还有很多人在律师代理***后,半途和对方偷偷和解拿钱跑路,一分钱也不给律师,我看是律师被骗。你如果愿意正常出律师费,鬼才愿意风险代理。至于工伤案件不让风险代理是司法部门可怜农民工,想让农民工多留些赔偿款,用来自律约束律师的。你可以找律师协商,改非风险收费,收费低点,当然代理费用要先付,白嫖是不可能的。
特别授权律师有什么风险?
所有的有效委托都是特别授权,都是以白纸黑字注明自己聘请的律师能够干什么。
法律规定:全权代理就是没有具体事项的代理权,也就是无权代表当事人对诉讼中的任何事项作出有效决定。法官们每当看到全权代理的委托书时,都会问律师:你在诉讼中能够针对那一项具体事项作出有效决定呢?此时的律师面对法官一定是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因此,对律师的特别授权是常态。需要注意的是,在程序上可以授予代理律师的程序性决定权。在实体上一般都不授予代理律师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决定权。
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扩展资料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特别授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全权委托,即代理律师在代理民事案件中,除了代理程序***宜外,还有权代理您就案件实体性问题直接做出决定,比如可以代为***,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代为同对方调解,代为执行和解,代为签收相应法律文书,代为提起上诉等,特别授权的律师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可以直接在相关法律文书上以诉讼代理人的名义签字,不需委托人的追认便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授权的律师,没有权利直接代替当事人做出上述决定。
特别授权律师有什么风险?
特别授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全权委托,即代理律师在代理民事案件中,除了代理程序***宜外,还有权代理您就案件实体性问题直接做出决定,比如可以代为***,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代为同对方调解,代为执行和解,代为签收相应法律文书,代为提起上诉等,特别授权的律师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可以直接在相关法律文书上以诉讼代理人的名义签字,不需委托人的追认便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授权的律师,没有权利直接代替当事人做出上述决定。
所有的有效委托都是特别授权,都是以白纸黑字注明自己聘请的律师能够干什么。
法律规定:全权代理就是没有具体事项的代理权,也就是无权代表当事人对诉讼中的任何事项作出有效决定。法官们每当看到全权代理的委托书时,都会问律师:你在诉讼中能够针对那一项具体事项作出有效决定呢?此时的律师面对法官一定是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因此,对律师的特别授权是常态。需要注意的是,在程序上可以授予代理律师的程序性决定权。在实体上一般都不授予代理律师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决定权。
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扩展资料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办理民间借贷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办理民间借贷风险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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