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咨询,成都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四川成都离婚,有孩子,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这位知友,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进行协议约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至***要求对抚养费及抚养权问题进行判决。
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养费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案可以由双方协商或直接由***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四川成都离婚,有孩子,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这位知友,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进行协议约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至***要求对抚养费及抚养权问题进行判决。
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养费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案可以由双方协商或直接由***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咨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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