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交通事故律师服务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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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宝马男被砍案,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律师,你们如何给电动车司机作无罪辨护?
在法庭上,换做是我,就抗辩说。当时,他一边砍我一边喊,我砍死你,我砍死你,后来因为他用力过猛,刀掉在地上,我捡起来后,他继续喊,我车上还有刀,你等着我取回来砍死你,不得以,我怕他取刀在砍我,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只想用刀把他继续伤害的结果降到最低点,没想到造成他死亡的结果,不是我真是的意愿。
2.宝马男有纹身,疑似黑社会,就算白衣男捅伤了宝马男,也不能解除宝马男对其个人甚至家庭的威胁,也就是说,威胁还在,依然适用正当防卫。
3.宝马男同车还有两人,也与白衣男口角过,但白衣男并没对这两个追杀,因为白衣男认为这两人没对其构成生命威胁,这说明白衣男在恐惧中依然判断宝马男对其有人身安全威胁。
谢谢!
拜把子,有组织,分字排辈,放高利贷,有前科,光天化日横行街市,持刀行凶,难道天安社就他一个人有这样的行为吗,你信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还用讨论吗?你们这些律师是耳聋了还是眼瞎了,你们能先解释一下下面的图片吗,你们不是律师吗,来,解释一下,让我们见识见识你的学问
那个律师就是叫周保民的,他是不会为电动车男辩护的,因为电动车男没有钱呀,他只会为钱说话,有钱让他干嘛他干嘛,他就是个败类,再有视频那么清楚的真相面前他竟然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可想他是多么***!说他是败类都抬他了!
我来做无罪辩解!!!二战时期,日本人侵略中国,中国民众奋起反抗。一日本小分队,进攻中国一乡村,老百姓自卫反击,日本人被打得四处逃窜,日本人的抢掉了,刀掉了,中国百姓捡起日本人的武器,将日本人***了。这个***,难道还要判中国人故意***????
对于昆山砍人***周律师发表的言论,你认为他是出于什么目的?
那个所谓的周驴屎呢,出来出来,出来看看,看看昆山警方的通报书,打脸不,脸红不,法律知识学狗肚子里去了,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眼瞎啊,趁早改行,你要做律师,不知道害了多少无辜良民!
法律自有法律的公论,如果只是网友一边倒似的支持骑车人,置法律于不顾,这样也不是个事。
我觉得他的言论也只是代表其个人对这件***的一个看法。本来嘛!毕竟是杀了人,属于恶性案件,而且全国网民几乎都在支持“凶手”,建议免刑。但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是建立在完整的法律体系之上的,如果因为网民的支持就***取免刑的办法,那这样是不是有些儿戏了。
他也就是把现有的法律做个解释,然后稍加比较,也没有说是肯定,不需要太过于吹毛求疵了。
个人观点!
这样的律师,自身素质就有问题!
贪,吃,拿,违背社会道德,践踏法律尊严,
玩弄天下群众的生命于不颐!真的该认证一下他的律师证是从那里来的?它这样的人没有资格做律师!给律师丢脸!给天下造成歪风邪气!这就是点型的老鼠屎!
说话跟放屁一样,害人,吃人,不吐骨头!
明显的哗众取宠,沽名钓誉!
也反应出了该律师业务不精,且缺乏最起码的良知。
一个骑电动车的普通人,被一帮看似***的人寻衅滋事欺负,难道就不应该反抗?只要是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者是稍微有点良知的人,换位思考一下,都不会发表这样的言论。
1.宝马男喝没喝酒不知道,但违违反交通规则触碰电动车是无疑的。
2.触碰后不是反思自己的过失,而是有意寻衅滋事,对电车男拳打脚踢。这是事实。
3.同伴不但不阻止冲突,还帮忙一起动手,且打电话叫人,意图让事态进一步扩大。恃强凌弱态度明显。
4.宝马男拿出大砍刀,同伴不但没有阻止,也没表现出惊讶,这说明他们砍人不是第一次了。且宝马男砍人动作老练,绝对是惯犯。严重威胁到电动车男的生命安全,这也是事实。
5.面对这样的状况,电动车主开始肯定很紧张,也很慌张,可不反抗又能怎么样呢?逃跑,能跑得了吗?电动车是跑不过宝马车的,两条腿就更不行了。难道等死?只有拼死一搏了。这是宝马男逼的。
6.宝马男把刀摔出去后,并没有罢手,而是去捡去抢,这就证明宝马男有进一步行凶的动机,电动车主只有抢刀,进行自卫反击。这也是宝马男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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