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交换机

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号码

交换机 04-10 81
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号码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南京民间借贷一般多少利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南京民间借贷一般多少利息?
  2. #提问律师天团#网络借贷当事人可以请求p2p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吗?

南京民间借贷一般多少利息

1、年利率超过24%的,合法有效。双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号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提问律师天团#网络借贷当事人可以请求p2p平台提供承担担保责任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平台的提供者仅是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

网络***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谢谢提问,仅供参考。

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号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感谢邀请。

根据最高法公布的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网络***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所以,如果提问人所描述的案件符合上述第二款的情形,则可以请求P2P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2016年8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据本人所知,自2016年年底至今,大量的网络***平台都被责令整改了。现在的借贷方式,一般手法是:网络平台的股东,另外再成立一家担保公司,以该担保公司的名义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目前各***的判决并不一致。

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号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以上为本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P2P平台不能为借贷当事人提供担保,必须有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平台有提供担保的相关广告或者宣传,当发生违约时,可以向***提起诉讼,如果证据确凿,平台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时,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年利率超过24%部分,***人或者担保人可以不予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民间借贷律师电话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lszxw.com/post/23239.html发布于 04-10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