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好的离婚财产律师,深圳好的离婚财产律师事务所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好的离婚财产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深圳好的离婚财产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借款人离婚后我告了借款人但执行不了我可不可以再告借款人的前妻?
如果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起诉借款人前妻;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前妻,法院也不会判决前妻承担还款责任。
有些人借离婚逃避债务,将夫妻共同财产都转移到另一方名下。借款人为什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呢?是不是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部分都转移给前妻呢?如果是的话,借款人就存在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之诉,请求***撤销借款人将属于个人部分财产转让给前妻的行为。
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最长五年。
从程序上看,再***借款人前妻是可以的,但***前最好能分析一下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下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以供参考: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不究过往:已经判了中途不可追加被告,要驳回重新受理,或重新立案***新的被告。两案合并不可能!而且有以下诸多问题:
①你能否证明,当初款项是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开支。
②或用于共同经营生产
③是否是单方面借款,夫妻另一方不知情,是单签还是双签。
如果你无充分证据,也不会受理。
另外:祸不及妻儿,如果他的确没财产可执行,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给他时间,给出他能力所能及的还款方式,协商还款比较妥当,而且效果最佳!要帐別怕少,别怕长,就怕停。聪明人都会灵活要帐。
谢谢邀请!我对这个问题浅谈以下看法:你们之间在借钱时是否有签署借款协议?
1,若是有签这个协议,您是否有证据来表明借款人当时的妻子是否知情?若您没有这个证据,您就不能告借款人当时的妻子。
2,若是没签署这个协议,那么您就不能再告借款人当时的妻子。
3,为何告了借款人后却执行不了?是借款人发生了意外而没有了还款能力,还是借款人耍赖不想还这笔钱?
所以说,您在这儿给出的信息不全,无法给您一个相对有效的建议。见谅!
“可以告他前妻!”
依我之见一一虽然借款人现在己经离婚,但是,他借你款时与他前妻当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借你这笔款所形成的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或者妻,依法均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债权人对于具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将所有连带责任人一并向***提起偿债诉讼,债权人也有权选择“连带责任”某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向***提起“连带责任”偿债诉讼。***受案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履行了偿债的被告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而就本案例而言,借款人系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所借的款,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现实是借款人在***强制执行环节无钱可还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如上所述,作为具有“连带责任”的前妻,依法是具有连带偿债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再行***其前妻作为“连带责任人”为其承担连带偿债的法律义务,并经***审理确认借款人与前妻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具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并判决二人共同承担偿债的责任,判决生效后,胜诉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借款人前妻的财产。
另,特别提醒——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最新司法解释”的精神:如果借款人与债权人所借之款是因法律禁止的***丶***丶***…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的所谓“债务”,法律是不予认可,前妻依法不予承担非法债务;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明示”夫或妻对外所借债务各自承担丶互相不牵扯,债权人也明知的,前妻依法不予承担该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所借大额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丶生活开支等,事后债权人也未得到夫妻中另一方“追认”的,前妻或前夫对此种债务依法不承担责任。
上述情形“前妻”有权拒绝承担前夫的连带偿债责任,人民***也会依法驳回债权人对借款人对前妻的连带偿债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将就过日子,离婚,二选一,你们如何选择?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夫妻之间,没有孩子。我不会将就
夫妻之间那是爱情。有了孩子,爱情转换为一个家庭的爱。责任。如果没有孩子。爱情的世界,为何要将就?
爱情是相互的。不是单独一方的?
夫妻之间,离婚,那要分事情
离婚那看什么原因,婚姻出现了问题,解决了吗?还是逃避呢?
出轨,背叛还是离婚
如果没有原则性的,那还是好好沟通吧,想想当初怎么你侬我侬,谁的生活不是一地鸡毛
@梦里千惠 生活,感情,都需要用心去对待的,用心了没有,尽力了吗?
还是以不将就为名,不负责了呢
看情况吧。这个问题挺难解的。如果没孩子没什么负担,父母也都能够理解,离也可以。
如果有了孩子就得考虑一下孩子,孩子的感受和需求要放在首先考虑的一项,我们生了他们就得为孩子负责。其次要考虑一下父母是否能够接受,是否支持。当然前提是 不能存在家暴,或者男人找小三的基础上。这两样出现那就离。没有的话 只是性格和生活习惯的话 就建议多为孩子着想,谨慎选择。毕竟结婚离婚不是那么容易,不一定再找一个就比现在的好啊
谢悟空邀请:说起来这两个都不是婚姻的最佳选择。不过,在许多年以前,小编曾读过一本书,那上面有一句话让我铭记于心,至今难忘那就是:“世界上有95%以上的夫妻都是凑合、将就的,浪漫的设想毕竟和现实生活有一定的差距”。
根据以上这段话的表述,如果二选一的话,小编愿选“将就过日子”,不选离婚。小伙伴们肯定会问“问什么?”其实道理非常简单,大家都听说过“一见钟情”这个词,殊不知“日久也会生情”也有它的道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男女脾气、性格不合,心与心的撞击,始终擦不出火花来,这说明他们的磨合期还不到。日久生情的含义是,再没有感情的夫妻,你把她们长期强制在一起生活,能不产生感情吗?心理学家和法庭的民事调解员,为什么再调解夫妻离婚的问题上,要经过第二次调解,这就要看双方在冷处理一段时间以后,还有没有缓和的可能,因为时间可以修复伤痛,破镜也能重圆。
将就过日子,虽然生活上有些郁闷。但只要有一方本着想和好过日子的想法,经过努力,另一方很有可能会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还能回到婚姻的原点,重温旧梦,这对孩子和双方老人的身心健康都是百益无一害。
而离婚看起来很干脆,但有时候那是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的。离婚以后也会留下许多令人遗憾的东西,总结过去会让人后悔不已。再复婚,那就需要时间和重新磨合。所以,选择将就过日子,相比离婚而言,还是有许多回旋的余地的,离婚可恨、将就可爱。
之前就什么时候是最佳离婚时机写过一个微头条,现在看来很适用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网上看到一个点赞很高的,关于离婚的故事:
夫妻两人感情不和,奈何孩子刚刚出生,于是决定等孩子上了小学就离婚。
几年后,孩子终于上小学了,又觉得孩子还不是很懂事,得等他大一点,明白事理了再离婚。
于是,决定等到孩子初中毕业再离婚。可是当孩子初中毕业后,又觉得孩子已经懂事了,要是父母离婚了,会让他受打击,于是决定等孩子高考结束长大成人再离婚。
又过了三年,孩子终于高考结束了,又觉得孩子马上就要念大学、然后毕业结婚,要是父母离婚了,会影响孩子的两件大事,还是等孩子结婚后再离婚吧!
当孩子终于组成了自己的小家,有了自己的孩子时,觉得孩子都有孩子了,一辈子已经过去大半了,还离什么婚啊,就这样过着呗!
其实,所有说觉得孩子还小,不忍心离婚的人,都是不敢真实面对自己的内心:不是孩子还小,而是你自己的内心不够强大,精神不够独立。
你不敢独自面对离婚后别人的眼光,你害怕别人说你离婚自私对不起孩子,你担心未来没有更好的男人出现,你恐惧离婚后的日子还不如当下。
你怕未来孩子若有不好的情况出现,大家会归咎于你的离婚,所以你不敢做出离婚的决定,所以拿孩子来做幌子。
人生不易,过好自己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过日子,更不要将就自己,我的意思不是不过的意思,如果夫妻彼此没有感情,只是为了将就搭伙过日子,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对方的不负责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不容易,目前社会竞争剧烈,生活压力都特别大,每个人更应该珍惜自己,努力工作,拼搏挣钱,让自己生活过得更好,用时,也要注重自己的感情生活,让自己生活在有爱的生活中,如果夫妻之间彼此没有感情,在一起将就过日子,你觉得这样生活对自己有点太无情了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好的离婚财产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好的离婚财产律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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